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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反手抽出工兵铲,心头大定。
在小溪不远处有一片红砂岩,上面寸草不不生,云烨把场地转移到上面,小心地整出块平地,红砂岩被太阳烤得滚烫,他把湿衣服扑在石头上,相信用不了一个小时,衣服就会被烤干。
帐篷支起来,四面留出空隙,让热风带走帐篷的湿气。
在检查过全套装备完好,云烨长长舒了一口气。
对于定位仪他早就不抱希望,越是精密的东西,越容易损坏,这是常识,指北针依然顽固的指向北方,哪怕里面灌满了水,在地图上用交线法确定位置后,他惊奇地发现,自己的位置和之前没发生任何改变。
这怎么可能?难道指北针坏了?在观察过植物后,云烨否定了指北针坏了的想法,他百思不得其解。
功能强大的山寨手机没任何信号,望着远山的轮廓,除了长满了树,这不就是那荒凉的戈壁吗?
虫洞没有改变我的位置,却改变了时间吗?
云烨把头埋在双膝间,头大如斗,心乱如麻。
“穿越”
这个词他一直以为是小说家创造出来的词,现在硬生生地发生在自己身上。
云烨一直以为,自己是一个恋家的人,母亲,老婆,儿子构成自己心头最坚固的堡垒。
如果只是距离的麻烦,他不认为是麻烦,哪怕在火星上,他也会绑架小绿人让他们送自己回家。
现在不是距离,而是茫茫的一千余年。
西北,不,准确地说陇中森林的消失是唐朝以后的事,气候的急剧变化,人口的急剧膨胀,造成了生态的大灾难。
作为陇中人,云烨比别人更清楚这满眼的绿色代表着什么。
“现在是唐?还是汉?甚至是秦?千万不要是南北朝,我只是一个小人物,担不起太大的责任。”
云烨语无伦次地喃喃自语。
空气是纯净的,景色是美丽的,就连身边的兔子也是善良的。
躲在云烨身边的阴影里安慰他。
哗哗的溪水带走了殷虹的血渍,云烨两眼放光地看着肥硕的兔子,肚子早饿了。
云烨大口嚼着美味的兔肉,油脂不时从嘴角滑落,眼前的篝火仍在燃烧,太阳已经落山,漫天的红霞压在山巅,大大小小的归鸟投向远处的森林,云烨不禁悲从心来,抱着半只烤兔嚎啕大哭。
无边的寒气把云烨从睡梦中唤醒。
昨夜,他仿佛又回到以前那个喧嚣的世界,妻子的温柔,儿子的叛逆,母亲的唠叨又一次重现在他面前。
他抹一把脸,赶走最后一丝留恋。
生存才是眼前最重要的,只有活着,才能谈及其他。
今天,就要彻底,彻底的面对新的生活。
篝火再次点燃,昨日吃剩的兔肉在火上烤热,就着烧开的水,慢条斯理地一口口吃完。
食物是珍贵的,在允干骨头上最后一丝油气后,云烨的意志也坚定下来,他不可能一直像个野人独自生活在这片荒野上,人是社会动物,有各种感情需要。
独自一人生活,只会向返祖现象发展,语言功能会退化,大脑功能会退化,而四肢却会得到强化。
云烨不想在荒原上当野人。
路,在哪?鲁迅说过,走的人多了,也就有了路。
可云烨是第一个踏上荒原的人,
所以,只能自己开路。
走了不到一里路,云烨就气喘吁吁,一个十四五岁的少年,能指望有多少体力,更何况还要背三十几斤的装备。
不管了,云烨决定沿着小溪走,他毕竟要汇合到黄河里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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