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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而,至少在东汉的时候,就应当有人知道猪皮的价值,活血止血、补益精血、滋润肌肤、光泽头发、减少皱纹、延缓衰老,这美容的作用应当更受古代女子追捧才是。
这些有差,但孩童用来启蒙的书诸如《三字经》、《百家姓》一类的书又是相同的,且她之前见镇上的牌匾,也是草书、楷书、行书、隶书皆有。
可真是奇怪。
但盛糖也没多做纠结,毕竟这些与她而言没有太大的相关。
甚至,她可能还会因为这些目前尚未被知晓的知识而受益。
“二叔,您相信我,以前我爹爹打过野猪,给我们做的一种吃食特别好吃。
我觉得你们应该也会喜欢的。”
盛姜听闻侧头望向她,眼眸中满是疑惑,爹爹什么时候给我做过猪皮了?他烧的东西能吃就不错了,哪里有特别好吃之说?
盛糖掩着袖口掐掐他的腰,朋友,你能不能配合一点?
顾氏暗地里撇撇嘴,谁喜欢吃那个,她再吃不起肉也不会吃它的。
小时候家里买肉,给哥哥们都是吃大肥肉,就她,吃的是猪皮,又腻味又难嚼,还没什么味道。
不过她没怎么表现出来,这生意老二跟着做也算是沾光了。
要说起来,她的确是接受了两兄妹。
但又无法像对待亲生的孙子孙女一样对待她们。
她性子又是软和的,容易摇摆不定。
在关乎于切身利益的时候,又格外冷情。
当然,这些都掩藏得比较深。
不然,盛糖也不会觉得她还算是一个比较和蔼的妇人了。
别人一时对她好她就相信谁,一旦被别人挑拨几句,她心也同样会质疑起来。
赵氏与她相处了也有些年头,自然很清楚她的性子。
慢慢地被寒了心,对她也总是带有一些距离的。
顾氏见她辛苦予她关心,她接受;小姑子挑拨几句她便对自己冷眼相待,她也不在乎。
盛糖要做的倒不是用煮熟的猪皮直接拌,而是会经过一系列加工做成响皮。
这过程倒是不难,无非是洗洗煮煮晾晾一类的。
她吃凉拌菜的时候特别喜欢吃这个,毕竟非常入味了。
元孟旺惊疑,但听闻盛清凌曾给他们做过,心底又多了几分相信。
猪皮不好吃、也不值当什么钱,不爱吃的人家通常在买肉的时候就会叫屠夫将猪皮给削去,就留在了屠户那儿。
元孟旺担心买得多了卖不出去,买得少,拿下了当时摊位上所有的猪皮也不过五斤。
且这五斤也才十文钱,对于盛糖来说,那是相当划算了。
在猪皮买回来后,赵氏几人便跟着盛糖学着清理,以后这些活儿都是他们的。
见到猪皮由薄薄一层开始变得膨胀,那是一个神奇的过程。
那些原本属于猪皮的毛孔,变成一个个通透的洞眼。
和着配料拌起来,又加上葱蒜,那味道脆脆辣辣的,惹得元溪几人真将它当成了小吃,比酸萝卜还爱吃。
而这情形,也让元孟旺越发相信,这猪皮说不定可以卖得比酸萝卜还好。
------题外话------
呜呜,好像节奏有点慢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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