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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明成的变化令沈继亭两口子十分高兴,本来以为这孩子会被打击的一蹶不振,没想到他心态调整的这么好,那边刚把前妻送到车站,这边就跟老人有说有笑起来。
“这孩子是不是受刺激太大了?”
沈明成洗完澡睡觉后,周梦兰拉着老伴沈继亭小声道:“我怎么觉得他跟变了一个人似的?”
现在的沈明成说话风趣,神态大方自然,面对沈继亭依旧能够侃侃而谈,不像以前来到这里,总有点乡下人进城缩手缩脚之感。
神态比以前从容的多,谈吐也比之前要好的多,言谈举止,判若两人。
沈继亭道:“别胡说八道。
我觉得现在挺好,孩子比之前自信多了,没听说么,他现在都想参加高考了!
现在能考上好大大学,那才是前途无量!
明成这孩子一身本事,窝在咱们这小地方,实在是可惜了,他能有考大学的想法,我是十分支持的。”
周梦兰道:“就算他考不上大学,咱们还不能给他安排一个好工作吗?考大学当然是好事,但是出去工作,也不一定完全是好事。
不如在咱们这里给他安排个工作,让他好好干,一辈子也能衣食无忧。”
沈继亭摇头道:“小鸟翅膀硬了,就得出去飞,拦是拦不住的,助他一程还差不多。”
次日早上,沈明成从温暖的床铺上缓缓睁开了眼睛。
他已经很久没有睡的这么舒坦了。
农村老家太冷,条件与沈继亭这里基本上没有可比性。
“真得想办法在家里盘个热炕了。”
沈明成伸开双臂,舒服的伸了个懒腰,下床穿衣,走到客厅里。
沈继亭两口子正在客厅里看报纸,见沈明成起床,急忙招呼沈明成:“快去刷个牙,洗把脸,早饭一会儿就好。”
沈明成洗刷之后,胖婶已经做好了早饭,摆在了桌上。
桌上一盘很简单的咸菜丝拌葱丝儿,用热油浇了,激发出特有的咸香气息,三碗小米粥,几个大肉包子。
胖婶将摆好桌子后,便去厨房里自己吃自己的,不与沈继亭他们坐在一起吃饭。
这是她老家以前的老风俗,客人吃饭时,女人一般不上桌,现在移风易俗,沈继亭让胖婶一起坐着吃饭,胖婶却不敢坐。
用她的话来说,那就是:“俺们老家吃饭,女人都在灶头旁吃饭,除非官家小姐才能有席位,一般家庭的女人,哪能上桌啊?娘们敢上桌,这不是乱了规矩嘛?俺可不敢跟你们平桌吃饭!”
她执意如此,沈继亭老两口也无可奈何,只能随她。
沈明成吃了五个大肉包子,喝了三碗小米稀饭,这才算是吃的痛快了,沈继亭拿了一个包子还让他吃,被沈明成拒绝:“吃饱了!”
当下起身帮助胖婶将碗筷收拾好,又与胖婶一起在家里大扫除,彻彻底底将这两层小楼清扫了一遍。
干完活后,沈明成对沈继亭道:“二爷爷,过几天家里没事了,我准备在您这里住上一段时间。”
沈继亭大喜:“真的?你啊,早就该来!
我都给你爸说多少次了,让他带着你一起来这住,你爸就是舍不得村里那两亩地!”
两年前,沈继亭就说让沈乐山来云泽市来住,户口问题他来解决,以后沈明成的工作和户口,也不用沈乐山操心。
但沈乐山舍不得村长的位子。
他在十里八乡大小是个名人,在农村生活的很自在,也不缺吃缺喝,大小算个领导。
这要是来到市内生活,就算是沈继亭给安排了工作,也没有在农村自在,他是习惯了在农村蹲着吃饭沿街唠嗑的人,来城里会很不自在。
但他愿意留在农村,却不想自己的儿子在农村过一辈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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