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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温欢赶完了今天最后一个场,总算是能忙里偷闲伸了个懒腰,收拾收拾东西打算开车回A市了。
“温欢,最近效率很高啊。”
代言投资人满意地打量了一下成品,从沙发上起身,对沈温欢道:“真是难为你这段时间这么累,还能保持如此之高的工作效率了。”
赞赏是真心的,话也都是实话。
沈温欢闻言,哑然失笑,对他道:“还好吧,毕竟新人总要多努力些,才能争取到更多的机会。”
“难道不是为了蒋远昭吗?”
投资人笑了,“你们俩啊,现在是越来越般配了。”
沈温欢顿了顿,她并没有立刻回答,只看着慢悠悠去取车的林婧,望着天边那残留的几分晕染,她不禁回想起,蒋远昭方才那句话——
“世人皆爱你认真的样子,尤其是我。”
于她来说,“尤其”
是他,真是太好了。
沈温欢念此,唇角微弯,眸中突然温柔成了一滩软水,她轻声道:“是啊,我就是为了追赶上他的步伐,等到有一天,能让别人认为我们是般配的。”
幸好她遇见他后便很幸运,这个愿望,很快就要实现。
“不过努力归努力,身体才是本钱!”
投资人拍拍她肩膀,对她比了个拇指,随即笑着指了指不远处,道:“赶紧回去休息吧,《青史》是个好机会,加油!”
沈温欢顺着他指尖所向望过去,却见是林婧不知何时将车取来了,停在不远处等着她。
“好的,谢谢啦。”
她对他笑了笑,随即便摆了摆手:“我先走了,再见。”
话音未落,沈温欢便脚步轻快地走向了林婧的车,准备回去。
上了车,沈温欢搓了搓有些发冷的手,不急不慢地喝了口热水暖暖身子。
林婧见她上车了,便拧上车钥匙启动车辆,锁上了车门,侧首问沈温欢:“我们去哪?”
现在时辰不早了,从C市回A市大概两小时车程,等到目的地都得晚上七八点了。
林婧是想直接回当地宾馆先住一晚的,然而还是要询问一下沈温欢意下如何。
沈温欢想都没想,便道:“回家。”
林婧闻言微怔,突然定定望着沈温欢,眸色复杂。
回家。
这两个字本是平淡无奇,然而放在沈温欢口中道出,却让林婧欣慰得都要留下泪来。
终于有这么一天了。
沈温欢终于,有一个家了。
“怎么看着我?”
沈温欢有些纳闷,摸了摸脸颊,还以为是自己的形象出了问题。
“没什么,只是突然有些感慨。”
林婧笑着摇摇头,眸中的欣慰却是发自肺腑的,她踩下油门,踏上了回A市的路,“我记得你已经很久没有提到过‘家’这个字了,而且,你也曾经很厌恶A市这个地方。”
沈温欢似乎也才反应过来,她背靠在座椅上,唇角笑意幸福娴然。
是啊,她终于有家了。
自己孤身一人了十余年,终于得以找到一所归处,在劳累时有了栖息的机会。
“其实,我现在也不喜欢A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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