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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小夏不得不佩服自已猜事儿的能力。
第二天中午,她把车停在司珍珠单位门外的一个停车位上。
十一点半,司珍珠从单位出来。
今天的打扮跟前两天明显不一样了。
穿着藏青色风衣,脖子里系了一条丝巾,下面配一条格子纹半裙,脚上一双半高跟鞋。
还化了淡妆。
前两天的打扮有点灰头土脸的,而今天的打扮,一看就是花了心思了。
她走到下一个路口,那里站着一个男人。
就是他了。
瘦高个子,米色风衣,围巾,休闲裤,休闲鞋。
陆小夏把车开得近一点,看清了五官。
有点混血感。
的确很帅,笑起来一口干净的白牙,笑容很灿烂,很治愈。
她现在也经常看电影,她发现西方人的笑跟东方人不一样,西方人的笑总感觉没心没肺的,配得上灿烂二字,很有感染力。
他给了司珍珠一个浅浅的拥抱。
阳光下的司珍珠,像是突然从死气沉沉的画里活过来一样,笑得那么生动,带着几分羞涩,仰脸看着男人。
陆小夏心里的第一个念头是:
完啦。
他们已经相爱了。
不知道那个男人得手了多少。
不过,就算得手,应该也很有限,狐狸如果得到了想要的东西,早就跑了吧。
应该还有机会。
她想上去打个招呼,又担心司珍珠会多心——怎么在哪儿都能碰到她。
思考再三,她拿出相机,隔着车窗,拍了男人两张照片。
所幸这台车的车膜贴的是防窥膜,外面一点也看不到。
男人拥着司珍珠进了一家小饭馆,一个多小时后,俩人才出来。
陆小夏在车里啃了一个肉夹馍垫肚子。
看着那两人黏黏糊糊的从饭馆出来,眼神能拉丝一样分了个别,男人站在路口,目光比狗都深情,目送司珍珠回了单位,直到看不见,这才缓缓向马路对面去了。
陆小夏拉开车门,下了车。
她手里拿着一瓶水,跟上了那个男人。
快到男人身边时,男人的手机突然响了,边走边接电话。
陆小夏莽撞的跑过去,很精准的撞到了男人的肩膀。
一声脆响,男人的手机掉在地上。
对方骂了一句,应该是脏话。
可惜陆小夏不懂英文。
“啊,先生,对不起!”
她捡起男人的手机,也是一部诺基亚。
屏幕上显示的都是英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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