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这老家伙怎么不见了!”
“诶哟!
得赶紧把那老家伙给找回来,免得走丢了,怎么向他家孙子交代!”
说完,林爷爷就赶紧撤了,留在后面的林朝俞无语的摇了摇头。
人又不是老年痴呆,一个健康大活人,丢啥,还用你交代的。
冯乐回了家之后,将鸡蛋还有书包放好,就推着昨天准备好的小推车出门了。
来到了步行街这边,冯乐就一愣。
因为原本这个除了几个卖早点,就没有人的空地,如今多了七八个摊位,这些摊位都是卖衣服的。
冯乐掏出手机看了下,才八点多,这个时候,逛街买衣服的人都还没睡醒呢?
这些人来摆什么摊?
往常他们也是九点快十点才出来摆摊的,现在怎么这么早就出摊了?
艹,难道是卷起来了?
此时冯乐并不知道,这一场轰轰烈烈的地摊内卷,最先开始的由头就是她。
拉着一大推车的衣服,冯乐来到了前几天摆摊的地方,这地方空荡荡的,根本就没人抢先占领。
那是当然了,前几天刘二嫂泼水的事情闹得可大了,其他这些人,可不想为了这个小位置,就将手里的衣服,商品都废掉。
所以那些摊贩都冷眼看着冯乐的动作,心里盼望着冯乐什么时候也能遇到这么一遭。
而冯乐对此一无所知的,继续将衣服都拿出来一一挂好摆好。
然后将两张牌子挂了上去,最后想了想,冯乐又用一张纸板写了个“新货上市”
的牌子,挂了起来。
或许是因为现在摆摊的人多了,又或许是冯乐太多天没有摆摊,没人记得她来,所以这一早上,都没几个人来问。
冯乐心里有些急,但看了一下四周越来越多,越来越早出摊的摊位,只能无奈的叹了一口气。
看来前几天出摊生意红火是没有了。
冯乐从小挎包里掏出了一个磁带机,这是她之前捡回来修好的磁带机,还拿出了一对人不要的耳机。
冯乐就这样开始听着英语磁带,继续学习起来。
前几天摆摊的时候,冯乐就明白了,摆摊就是熬时间,摆这一整天时间,在这里等客人上门买东西。
便是这条云城步行街,客流量还算大,但也有几小时的空客期的,其他人趁这个时间打牌,聊天,冯乐当然不能这样了。
所以从那时候起,冯乐就想着这段时间可以利用来学习。
耳机戴上,冯乐开始听读着英语,嘴里小声的念着背着,不过这个时间没有多长,听了半个多小时后,就有客人上门了。
还是冯乐的旧客户。
看着眼前挂起来的新款式衣服,女孩眼睛一亮:“诶呀,这衣服好好看啊,是新款吗?我都没在云城见过!”
冯乐连忙将磁带机暂停,放下了耳机,女孩看到了冯乐,就给她吐槽着。
“是你啊!
这几天怎么没见你摆摊的,前些天有个男人在这摆着,衣服老丑了,价格也放得那么高。”
听着女孩的吐槽,冯乐一愣,因为她根本就不知道这些事情,也没人告诉她这些事。
因为冯乐摆摊的时间太短了,而且生意又太好,人又小,又木讷不善言辞嘴不甜,所以一旁一同摆摊的人,都冷眼看着,不带冯乐玩。
搜小说免费提供作者末喜的经典小说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最新章节全文阅读服务本站更新及时无弹窗广告欢迎光临观看小说十五年后,英国归来,她原是让那些害过她的人,好好忏悔,却不成想,坏了他的好事儿。他是北方十六省最尊贵的公子哥,督军府的大公子。他搂着她的腰,在她耳边吐气如兰坏了我的好事儿,该怎么赔我?她拿着刚得手的勃朗宁抵着他的腰你要怎么赔?…某少帅一脸正经初儿,我想到一句诗。你说。她有些期待的目光。芙蓉帐暖度春宵,从此君王不早朝。…土匪就是土匪。...
绝代芳华她,倾国倾城的歌女,为人有情有义,且爱恨分明,众生皆为她倾倒,可是她却唯爱一人,即使那人只是以梦的形势出现在她的生活里。他是她的哥哥,两人从小一起长大,他与她志趣相投,他在不知不觉中暗生情愫。...
枪王之王任务失败回归都市,然而,等待他的却是相恋八年女友的背叛同学的奚落,甚至,就连保安都瞧他不起峰哥的脸也是你们这群人打的起的?...
南楚一代权臣苏文卿因谋逆之罪满门抄斩。嫡女苏清洛临死前许下毒誓,用她九生繁华换仇人一命。女特工魂穿苏清洛化名清平成为京城第一青楼天香楼花魁,只为助她报这一世满门仇怨。...
末世,当别人还在为物资而发愁的时候,谢天却能控制着自己的丧尸小弟,悠闲的穿梭在丧尸群中轻松的逛着各个超市,为自己搜罗各种物资。末世,当其他人还在前怕狼后怕虎的寝食难安的时候,谢天却有一群彪悍的丧尸保镖守护,夜夜好梦高枕无忧。末世,当别人将希望寄托在上帝的身上时,却有更多人,将谢天当成了他们的救世主。挣扎在末世的谢天,意外获得了操控丧尸的能力,并且能让自己与丧尸小弟共同进化,进而操控更多的丧尸-------------------------------------感谢老大海东与编辑天河一直以来对我的支持和帮助,感激不尽!另,本书五百人超级读者群期待大家的加入,群号159420877...
六岁那年,我与当保姆的母亲入住朱浣的家里,半年后,他从他母亲肚子里蹦出来,我跟妈妈去医院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看见襁褓中长得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暗暗叹息他长大了可怎么办?并且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地瓜。十二岁至十八岁,因为照顾他可以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维持我跟母亲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整个被他占满。这一年,我终于考上大学,离开他家,他也去国外读书,我当夜欢呼雀跃。他走的那年才十二岁,却万分不舍地拉着我的手说待你长发及腰,我就回来娶你。我摸摸我那因为他老是把口香糖粘在我头上,而剪短的一头秀发,差点没气吐血,况且,童言童语,谁会当真?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弯腰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无比开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