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点小说网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一章哑童之四(第1页)

沛儿深信汾璱慷绝对知道些什么。

她平安回到家后,拿起家中焚碎的香灰撒在桌上,用手写下『小心』和一个『琴』字。

小心这个词很好理解,一个边界有妖狼魂魄镇守,受到诅咒的小山村,的确非常需要小心,沛儿今天的经歷是千千万万不能告诉娘亲的,不然她有几个小心脏都承受不住。

沛儿用手指圈起了那个『琴』字,这又是什么意思呢?

难道是要注意琴声?来仁鑫村的两旬以来,她从未听过什么丝竹声响,连鼓啊、鐘啊!

或哼哼唱唱的山歌都没有。

以汾璱慷的神情看来,他应是善意的要提醒她些什么。

若要陷她于不义,大可不必救她,让她死于狼口,连尸骨都不知道留不留的下。

凌馨推门进来的时候,桌上早就被沛儿收拾得乾乾净净。

连疑惑的神情,或什么馀悸犹存的神态都也收拾乾净。

在凌馨面前的,就是一个画画树、画画花,画了整天却仍乐在其中的小孩子。

母女俩一边吃着晚饭,一边聊着凌馨一天的经歷,当然沛儿无法分享自己的经歷,便用食不言、寝不语的道理搪塞母亲。

「看来以前院府的姑姑们把你教的真好!

」娘亲也只能这样感叹着,女儿是个有教养的大家闺秀,这就算身为母亲也不能打破她的原则。

凌馨本也想停口不言,专心吃饭,专心咀嚼,专心……

不行,不行,这样的沉默她有些受不了,她满肚子有好多话要跟女儿分享,要是先不把这些东西清理出去,要怎么腾出位置给食物下肚?

「今日有渔夫看见娘亲在训鸕鶿,他们都很惊讶娘亲怎么能不绑喉咙呢!

训鸕鶿的方法到处都有,可这村之前所养的鸕鶿效率不佳,还不如自己垂钓撒网。

一般训鸕鶿的方法是用草绳绑住喉咙,使其只吞的进小鱼、吞不进大鱼只得入渔夫袋里。

可娘亲就有这个能力让所有鸕鶿都愿意替我工作,而不用绑绳。

渔夫还笑问娘亲前世是不是鸕鶿或是禽鸟之类的啊?」凌馨嘻嘻笑着。

「结果我一脸认真地回道,我的前生一定也是人。

沛儿有些吃惊,这明显是人家的玩笑话,一向与人为善的母亲,竟然不顺着别人的话给台阶下。

「我要是人,才有办法生下沛儿那么可爱的小女娃啊!

」凌馨笑着说,两隻手突然就伸过来揉着女儿可爱的小脸蛋,也不顾沛儿嘴里还含着饭呢!

「或许雏鸟也是可爱的,但那么快就离家娘亲一定很捨不得……」

听到此言,沛儿心里是乱感动一把的,可也参杂着不少无奈,嘴中的饭嚼了好久才吞嚥下去。

「娘亲相信前世今生?」沛儿随口问道。

「相信啊!

我相信每回都是我把你生下来的。

热门小说推荐
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

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

搜小说免费提供作者末喜的经典小说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最新章节全文阅读服务本站更新及时无弹窗广告欢迎光临观看小说十五年后,英国归来,她原是让那些害过她的人,好好忏悔,却不成想,坏了他的好事儿。他是北方十六省最尊贵的公子哥,督军府的大公子。他搂着她的腰,在她耳边吐气如兰坏了我的好事儿,该怎么赔我?她拿着刚得手的勃朗宁抵着他的腰你要怎么赔?…某少帅一脸正经初儿,我想到一句诗。你说。她有些期待的目光。芙蓉帐暖度春宵,从此君王不早朝。…土匪就是土匪。...

绝代芳华

绝代芳华

绝代芳华她,倾国倾城的歌女,为人有情有义,且爱恨分明,众生皆为她倾倒,可是她却唯爱一人,即使那人只是以梦的形势出现在她的生活里。他是她的哥哥,两人从小一起长大,他与她志趣相投,他在不知不觉中暗生情愫。...

都市无敌战兵

都市无敌战兵

枪王之王任务失败回归都市,然而,等待他的却是相恋八年女友的背叛同学的奚落,甚至,就连保安都瞧他不起峰哥的脸也是你们这群人打的起的?...

清平乐之特工花魁

清平乐之特工花魁

南楚一代权臣苏文卿因谋逆之罪满门抄斩。嫡女苏清洛临死前许下毒誓,用她九生繁华换仇人一命。女特工魂穿苏清洛化名清平成为京城第一青楼天香楼花魁,只为助她报这一世满门仇怨。...

操控丧尸

操控丧尸

末世,当别人还在为物资而发愁的时候,谢天却能控制着自己的丧尸小弟,悠闲的穿梭在丧尸群中轻松的逛着各个超市,为自己搜罗各种物资。末世,当其他人还在前怕狼后怕虎的寝食难安的时候,谢天却有一群彪悍的丧尸保镖守护,夜夜好梦高枕无忧。末世,当别人将希望寄托在上帝的身上时,却有更多人,将谢天当成了他们的救世主。挣扎在末世的谢天,意外获得了操控丧尸的能力,并且能让自己与丧尸小弟共同进化,进而操控更多的丧尸-------------------------------------感谢老大海东与编辑天河一直以来对我的支持和帮助,感激不尽!另,本书五百人超级读者群期待大家的加入,群号159420877...

待我回来,娶你可好?

待我回来,娶你可好?

六岁那年,我与当保姆的母亲入住朱浣的家里,半年后,他从他母亲肚子里蹦出来,我跟妈妈去医院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看见襁褓中长得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暗暗叹息他长大了可怎么办?并且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地瓜。十二岁至十八岁,因为照顾他可以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维持我跟母亲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整个被他占满。这一年,我终于考上大学,离开他家,他也去国外读书,我当夜欢呼雀跃。他走的那年才十二岁,却万分不舍地拉着我的手说待你长发及腰,我就回来娶你。我摸摸我那因为他老是把口香糖粘在我头上,而剪短的一头秀发,差点没气吐血,况且,童言童语,谁会当真?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弯腰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无比开心。...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