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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傻子是一只长毛的胖橘猫,大三那年我冬天准备考研的时候,某次撸过教学楼看到小小它在雪地里瑟瑟发抖就用小鱼干诱拐回家了,现在它一身油光水滑,除了吃就是睡就是惹事儿,哪还和当年的小瘦子有半毛线关系。
对于李锦程的到来,它是很给面子的,至少没对着空气给人家来一爪子...
把厨房的垃圾收拾好,洗完倒洗洁精的时候我才猛然想起没给他说洗发精和洗浴液在哪,果然啊我还是不会照顾人的。
-_-||单身狗的怨念啊。
过了一会儿,水声停了,李锦程飘了进来。
那件染了面汤的衣服显然是洗过了,湿漉漉的穿在他身上。
“你为啥不穿那件?不合适吗?”
我问道。
“在下穿不到啊!”
我随他过去,果然他的手在睡袍间穿过,试了好几次都无法拿起衣服。
此时,李锦程脸上写满了郁闷。
“还是穿这件吧!”
他强装大丈夫~,“没事儿的,刚才我用水洗了,一会儿就会干。”
“这样湿漉漉的会着凉吧,还有你刚才用肥皂清洗了吗?”
“肥皂?”
果然...真的是只用了水洗。
e=(′o`*)))唉这如何是好。
只用水洗的这个挂满面汤的衣服,不用说也是有味道的。
“你让我想想办法!”
“有什么办法可用,我们毕竟阴阳两隔。”
“有的,有的,你等着,我给你做件纸的烧了给你如何?”
既然给故去的人都是烧纸烧衣服,那么给他这种阿飘,应该也是同样可以的。
我拿出本子,照着电脑开始画衣服,明看到人家画起来很漂亮,到了我这里笔就是不听使唤…
“...”
我能猜测到这个落魄大帅哥看到这么难看的衣服,心中对我的印象肯定好不了哪去了,难过地低下了头。
人家古代才女都会琴棋书画的,哪里像我只会读死书和打游戏,唉~~~我自己都能感觉到人家对我的好感度为零了。
拎了个袋子,里面装上刚才那件睡衣和水壶,又在纸上写下李锦程三个字,我指了指纸上的字问他“帅哥,这是你的名字吗?”
。
“中间那个字似乎不是这么写,是这样左边是黄金的金。”
他挑下眉,看着我。
“哦我咋忘记了,应该写繁体的偏旁部首的。”
我换了一张纸,重新写下我自认为潇洒飘逸的大字,起身看向站在光线分界线处的他,目光对上,我分明从他的神情中看到了一丝羡慕...
他在羡慕什么?因为我字儿写的好看?(二傻子旁白:那狗爬的字儿真想把你丢回小学重造~)还是他羡慕这个世界的方便和繁华?
“我出去趟,一会儿就回来。
你在这等下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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