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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分钟后电话铃再度响起。
这回我没提听筒。
铃声响了15次,止息了。
止息后,冰冷的沉默深深压将下来。
快两点时,我翻过预制块院墙,跳进胡同。
说是胡同,其实算不上真正意义上的胡同,不过是别无其他称呼的代名词罢了。
准确说来,连道路都算不上的。
道路乃是一种通道,有入口有出口,顺其而行即可抵达某一场所。
然这条胡同却一无人口二无出口,两头不通,甚至死胡同都当之有愧。
因为死胡同至少有个人口。
附近人们只不过故且称其为胡同罢了。
胡同飞针走线似地穿过各家后院,长约二百米。
路面虽有一米多一点宽,但由于围墙外占,加之墙上放了诸多杂物,致使好几处须例起身子方得通过。
听人说≈0;≈0;说的人是我舅舅,他以惊人低的租金将房子租给我们≈0;≈0;胡同也曾有过入口出口,作为捷径发挥过连接此路与彼路的功能。
但随着经济起飞,原为空地的地方建起了新的住宅之后,路面受压被挤,骤然变窄起来。
而居民们也不喜欢别人在自家前檐后院出出入人,小径便被封死了。
起始只是不甚起眼的掩体样的东西挡人视线,后来有户人家扩展院落,索性用预制墙将一端人口堵得严严实实,进而两相呼应似地另一端入口也被牢不可破的粗铁丝网封死,狗都休想通过。
居民们本来就很少利用这条通道,堵住两端也无人说三道四,何况又利于防盗。
因此,如今这条通道严然被废弃的运河无人光顾,唯一作用便是作为缓冲地带将住宅与住宅分隔开来,路面杂糙丛生,处处挂满粘乎乎的蜘蛛网。
妻是出于什么目的数次出入这种地方的,我全然揣度不出,连我以前也仅仅踏入这&ldo;胡同&rdo;两次。
再说久美子原本就讨厌蜘蛛。
也罢,我想,既然久美子下令找猫,找就是。
较之守在家中等电话铃响,如此在外面四下游逛要快活许多。
初夏异常亮丽的阳光,将头顶树枝的前影斑斑驳驳印在地上。
无风,树影看上去竟如生来便固定于地表的斑痕。
周围间无声息,仿佛糙叶在阳光下呼吸的声音都可听到。
天空漂浮着几片不大的云絮,鲜明而简洁,宛如中世纪铜版画上的背景。
目力所及,所有物象无不历历然轮廓分明,竟使我感觉自家肉体似乎成了虚无缥缈的什么物件,且热得出奇。
我穿的是t恤,薄布裤和网球鞋。
但头顶太阳行走多时,腋下胸口还是津津地沁出汗来。
t恤和裤子都是早上从塞满夏令衣物的箱子刚刚拉出来的,卫生球味儿直呛鼻孔。
四周房屋有的是原有的,有的是新建的,二者判然有别。
新房一般较小,院子也窄,晾衣竿有的甚至伸进胡同,须不时在毛巾衬衣床单的队列中穿梭般前行。
房檐下间或清晰地传来电视和水冲厕所的声响,或飘来烧咖啡的气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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