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他踹掉了脚上的拖鞋,一双眼盯着她。
然而白瑶还是靠在沙发上,一点儿多余的反应都没有。
傅淮的唇越抿越紧,几乎要把唇都给咬破。
当初刚刚交往的时候,他也不喜欢穿拖鞋的踩在冰冷的地板上,她每次看到了他赤着脚,都会一个劲的叫他把鞋穿好。
可现在他在地板上踩了一分钟了,她都毫无动作。
傅淮心中的怨气达到了顶点,他扭头就踩着自己的球鞋出了门。
白瑶叫了一声:“别走远了啊,待会就吃晚饭了。”
大门被用力的“哐当”
一声关上,很是刺耳。
白瑶揉了揉自己的头发,果然还是不应该谈姐弟恋的,年纪小就是情绪不稳定,稍微不惯着他,他就会丢出来一声“你是不是不爱我了”
。
这种事情发生一次或者是两次,白瑶还挺有耐心的去哄着,但多了几次后,她就厌倦了。
傅淮在市里最有名的贵族学校读书,学校里也提供了最好的住宿环境,可是他非得说要搬出来和她住,还说他们学校中西结合,好多学生都和恋人出去开房了,凭什么他不可以?
白瑶这人还算有点道德感,等到他满十八岁了才允许他搬过来。
自然,他来的第一天就像女王巡查自己的王宫一样,把她租的房子吐槽了个遍,在他看来,她住的地方完全可以用“破烂”
两个字来形容,完全配不上他的品味。
可他还是死皮赖脸的住了下来。
距离产生美这句话果然是对的,自从住在一起后,他们的矛盾也慢慢的多了起来。
白瑶做好了三菜一汤,她等了好一会儿,也没等到傅淮回来,刚拿出手机准备打个电话,门从外面打开了。
傅淮已经没了之前的怒气滔天,而是提着大包小包走了进来,他仿佛是个战胜了的花孔雀,故意把包装袋的名牌标签都露了出来。
白瑶一直以来都知道他只爱昂贵的东西,但自从她家破产后,她就没有给他买过这些东西了。
她问:“这些东西哪儿来的?”
傅淮从袋子里拿出了一瓶价值不菲的香水,他漫不经心的说:“这是路上遇到的一个老女人给我买的,还要了我的联系方式,说要给我买很多东西呢。”
他又从另一个袋子里拿出来一件衣服,“这是一个长得丑不拉几的社畜买的,真可笑,他的存款就只够给我买一件衣服,还想要再联系我,恶心的猪猡。”
他从一个袋子里翻出来了一瓶鱼子酱,嘴角扯了扯,嘲讽的说:“还有一个带着女朋友逛街的男人,听到我想要鱼子酱后,就丢下了他的女朋友,带着我去买了最好的鱼子酱,还把要买婚房的银行卡都给了我。”
白瑶一直看着他,没有说话。
傅淮停下了翻奢侈品购物袋的手,他看向白瑶,左眼下的泪痣跟着那只笑弯了的眼睛轻动,“这个世界上有的是人来给我当狗,至于你还爱不爱我,我才不在乎呢。”
白瑶眼角跳了跳。
傅淮就是一个性格这么恶劣的人,他一边享受着世人对他的爱慕,仗着自己的魅力而作威作福,可一边又在贬低那些爱慕自己的人。
对于他而言,那些抢着给他示好的人,不论男女,大概就真和牲畜差不多。
搜小说免费提供作者末喜的经典小说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最新章节全文阅读服务本站更新及时无弹窗广告欢迎光临观看小说十五年后,英国归来,她原是让那些害过她的人,好好忏悔,却不成想,坏了他的好事儿。他是北方十六省最尊贵的公子哥,督军府的大公子。他搂着她的腰,在她耳边吐气如兰坏了我的好事儿,该怎么赔我?她拿着刚得手的勃朗宁抵着他的腰你要怎么赔?…某少帅一脸正经初儿,我想到一句诗。你说。她有些期待的目光。芙蓉帐暖度春宵,从此君王不早朝。…土匪就是土匪。...
绝代芳华她,倾国倾城的歌女,为人有情有义,且爱恨分明,众生皆为她倾倒,可是她却唯爱一人,即使那人只是以梦的形势出现在她的生活里。他是她的哥哥,两人从小一起长大,他与她志趣相投,他在不知不觉中暗生情愫。...
枪王之王任务失败回归都市,然而,等待他的却是相恋八年女友的背叛同学的奚落,甚至,就连保安都瞧他不起峰哥的脸也是你们这群人打的起的?...
南楚一代权臣苏文卿因谋逆之罪满门抄斩。嫡女苏清洛临死前许下毒誓,用她九生繁华换仇人一命。女特工魂穿苏清洛化名清平成为京城第一青楼天香楼花魁,只为助她报这一世满门仇怨。...
末世,当别人还在为物资而发愁的时候,谢天却能控制着自己的丧尸小弟,悠闲的穿梭在丧尸群中轻松的逛着各个超市,为自己搜罗各种物资。末世,当其他人还在前怕狼后怕虎的寝食难安的时候,谢天却有一群彪悍的丧尸保镖守护,夜夜好梦高枕无忧。末世,当别人将希望寄托在上帝的身上时,却有更多人,将谢天当成了他们的救世主。挣扎在末世的谢天,意外获得了操控丧尸的能力,并且能让自己与丧尸小弟共同进化,进而操控更多的丧尸-------------------------------------感谢老大海东与编辑天河一直以来对我的支持和帮助,感激不尽!另,本书五百人超级读者群期待大家的加入,群号159420877...
六岁那年,我与当保姆的母亲入住朱浣的家里,半年后,他从他母亲肚子里蹦出来,我跟妈妈去医院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看见襁褓中长得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暗暗叹息他长大了可怎么办?并且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地瓜。十二岁至十八岁,因为照顾他可以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维持我跟母亲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整个被他占满。这一年,我终于考上大学,离开他家,他也去国外读书,我当夜欢呼雀跃。他走的那年才十二岁,却万分不舍地拉着我的手说待你长发及腰,我就回来娶你。我摸摸我那因为他老是把口香糖粘在我头上,而剪短的一头秀发,差点没气吐血,况且,童言童语,谁会当真?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弯腰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无比开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