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点小说网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35章(第4页)

三个人一起慢吞吞的走在路上,旁边车流如龙,朦胧的路灯灯光洒在地上。

……旁边的周罄和郭鑫鑫都是受过&ldo;情伤&rdo;的人,很有共同语言。

林美保持着=_=脸全程跟随,觉得自己简直太不合群了。

她发现,就算她认为初中谈恋爱是一件蠢事,可是如果做蠢事的人很认真,那就不能嘲笑他们。

走到路口,郭鑫鑫先骑上车走了。

周罄叹了口气说:&ldo;她还喜欢他呢。

&rdo;她发现今天林美从头到尾没说话,怕冷落了林美,笑着说:&ldo;郭鑫鑫其实一直挺嫉妒你的,因为钱亮第一个喜欢的人是你。

&rdo;

林美呵呵:&ldo;帮我转告她,那是不可能的。

&rdo;她很想用她的分析拍这俩傻姑娘一脸,可又觉得这么做太ky了。

之后几天,林美和周罄都带着郭鑫鑫一起走。

郑老师也支持她们帮助同学,还特意在走廊上遇到时夸她和周罄团结同学,郑老师连她们给朱海讲题的事都知道。

郭鑫鑫被&ldo;拆散&rdo;后有很多心里话想跟人说,她跟周罄算是一见如故了。

周罄推荐她听迈克的歌,但郭鑫鑫不喜欢,她更喜欢台湾的一个组合叫糙蜢,收集了很多关于糙蜢的贴画和杂志,她还有糙蜢所有的磁带。

林美发现自己快成边缘人了。

周罄和郭鑫鑫越来越有话聊,她们俩人相似的经历还有同样的爱好。

对比起来,只关心卷子和作业的林美就在不知不觉中成了三人之间最沉默的那个。

她倒是不觉得有什么不好,走在一起时大脑放空想想数学题什么的。

但周罄和郭鑫鑫却都觉得很不好意思,一直想把她拉进话题中来。

所以她们都在努力发掘。

周罄就爱提图海,郭鑫鑫惊喜的说:&ldo;原来你喜欢图海啊!

对了,我听说他带过你……&rdo;

林美呵呵干笑,她发现把&ldo;暗恋&rdo;的对象设定为临她太近的人也不好。

就比如她跟图海并不像她想像的那么遥远,根本是分分钟就能扯到一起的人。

林美决心给自己找一个更远一点的人来&ldo;暗恋&rdo;,既回应了朋友的关心,又安全不容易出事。

所以她说:&ldo;其实我喜欢的人是郑伊健!

&rdo;

她对着周罄和郭鑫鑫花痴了一路郑伊健后倒是能够取信她的朋友们了。

就是周罄说:&ldo;我能理解,就像我喜欢迈克一样。

&rdo;

林美誓死要把暗恋对象从图海扭成郑伊健,马上反驳说:&ldo;不太一样,你是崇拜迈克,我是喜欢郑伊健!

&rdo;看她真诚的双眼!

热门小说推荐
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

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

搜小说免费提供作者末喜的经典小说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最新章节全文阅读服务本站更新及时无弹窗广告欢迎光临观看小说十五年后,英国归来,她原是让那些害过她的人,好好忏悔,却不成想,坏了他的好事儿。他是北方十六省最尊贵的公子哥,督军府的大公子。他搂着她的腰,在她耳边吐气如兰坏了我的好事儿,该怎么赔我?她拿着刚得手的勃朗宁抵着他的腰你要怎么赔?…某少帅一脸正经初儿,我想到一句诗。你说。她有些期待的目光。芙蓉帐暖度春宵,从此君王不早朝。…土匪就是土匪。...

绝代芳华

绝代芳华

绝代芳华她,倾国倾城的歌女,为人有情有义,且爱恨分明,众生皆为她倾倒,可是她却唯爱一人,即使那人只是以梦的形势出现在她的生活里。他是她的哥哥,两人从小一起长大,他与她志趣相投,他在不知不觉中暗生情愫。...

都市无敌战兵

都市无敌战兵

枪王之王任务失败回归都市,然而,等待他的却是相恋八年女友的背叛同学的奚落,甚至,就连保安都瞧他不起峰哥的脸也是你们这群人打的起的?...

清平乐之特工花魁

清平乐之特工花魁

南楚一代权臣苏文卿因谋逆之罪满门抄斩。嫡女苏清洛临死前许下毒誓,用她九生繁华换仇人一命。女特工魂穿苏清洛化名清平成为京城第一青楼天香楼花魁,只为助她报这一世满门仇怨。...

操控丧尸

操控丧尸

末世,当别人还在为物资而发愁的时候,谢天却能控制着自己的丧尸小弟,悠闲的穿梭在丧尸群中轻松的逛着各个超市,为自己搜罗各种物资。末世,当其他人还在前怕狼后怕虎的寝食难安的时候,谢天却有一群彪悍的丧尸保镖守护,夜夜好梦高枕无忧。末世,当别人将希望寄托在上帝的身上时,却有更多人,将谢天当成了他们的救世主。挣扎在末世的谢天,意外获得了操控丧尸的能力,并且能让自己与丧尸小弟共同进化,进而操控更多的丧尸-------------------------------------感谢老大海东与编辑天河一直以来对我的支持和帮助,感激不尽!另,本书五百人超级读者群期待大家的加入,群号159420877...

待我回来,娶你可好?

待我回来,娶你可好?

六岁那年,我与当保姆的母亲入住朱浣的家里,半年后,他从他母亲肚子里蹦出来,我跟妈妈去医院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看见襁褓中长得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暗暗叹息他长大了可怎么办?并且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地瓜。十二岁至十八岁,因为照顾他可以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维持我跟母亲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整个被他占满。这一年,我终于考上大学,离开他家,他也去国外读书,我当夜欢呼雀跃。他走的那年才十二岁,却万分不舍地拉着我的手说待你长发及腰,我就回来娶你。我摸摸我那因为他老是把口香糖粘在我头上,而剪短的一头秀发,差点没气吐血,况且,童言童语,谁会当真?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弯腰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无比开心。...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