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路七畅想起唐振明说得那句话:“……女孩子到了十四五岁的年龄,受到身体的影响,很多人的成绩都下滑……”
当时的路七畅还不太明白唐振明这句话的意思,因为路七畅的年纪很小,身体发育跟不上个头的变化,想不到“青春期”
上面。
路七畅对唐娜娜严肃地说道:“以后不许谈情说爱,知道吗?”
“谈情说爱”
是学校里老师的话,不止一次在不同的场合反反复复说起,路七畅牢牢记住了。
听到路七畅这么说,唐娜娜就像是小鸡吃米一样连连点点头说道:“我不会跟他们谈情说爱的,你放心好了。”
她像是对路七畅做某种表白。
可惜,路七畅不解风情,完全不懂小女生的心思,不了解唐娜娜的言外之意。
跑道上的张舒宇和秦波克都看到了跟唐娜娜站在一起的路七畅,从他们所在的位置和穿着上看,路七畅竟然是一个运动员,两个人都在心里下定了决心:“那个小白脸好像是三班的班长,竟然想吃天鹅肉,我要狠狠把他踩在脚下。”
心有所感,路七畅回头瞅着跑道那边,对唐娜娜说道:“我怎么觉得他们在背后骂我呢?”
唐娜娜的心脏猛地一跳,急忙藏在路七畅的身后,也就是让张舒宇两个人看不到的地方,说道:“不会给你带来麻烦吧?”
“就他们那体格子能给我带来什么麻烦?”
路七畅摇摇头,根本没有看得起长得人高马大的两位男同学。
“预备——”
发号员对着一人高的铁牌举起发令枪,随着他手指一勾,枪声响起。
六名运动员开始起跑,张舒宇和秦波克由于注意力分散,跟前面的同学稍稍落后一个人的位置,由于六个人都开始跑了,发令员也没宣布这一次起跑失败,每一次起跑都有人抢先半秒,有人落后半秒钟,这都不算是作弊,只能说每个人的身体反应快慢不一样而已。
张舒宇和秦波克的实力还是非常强大的,尽管起步阶段就已经稍微落后,起跑二十米之后已经开始反超其他四位同学,接着是张舒宇和秦波克两个人的较量,肩并肩跑到五十米地距离,秦波克反超一头,然后距离拉开,到了八十米之后,秦波克超过张舒宇两个身位,百米短跑需要一气呵成,张舒宇心里明白,他无法超越秦波克了。
结果秦波克夺得了预赛的第一名,顺利进入决赛。
百米短跑的决赛将会在明天举行。
路七畅进入了跑道,唐娜娜从旁边小跑去终点处等待,按照规矩,每一个运动员都有一个同学或老师照顾,因此跑道附近的人并不多。
方国正从操场中跑过来,对唐娜娜喊道:“路七畅呢?那边的跳高已经开始了。”
“糟糕,路七畅还在跑道那头呢。”
唐娜娜手一指。
方国正就看到了站在二号跑道那一端的路七畅,不由得说道:“完了,完了,班长跑完一百米还有力气跳高吗?巨大的安排失误啊。”
说到这里,只听见一声枪响,路七畅跟其他同学已经开始了起跑,十五秒之后,路七畅位居第二到了终点。
搜小说免费提供作者末喜的经典小说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最新章节全文阅读服务本站更新及时无弹窗广告欢迎光临观看小说十五年后,英国归来,她原是让那些害过她的人,好好忏悔,却不成想,坏了他的好事儿。他是北方十六省最尊贵的公子哥,督军府的大公子。他搂着她的腰,在她耳边吐气如兰坏了我的好事儿,该怎么赔我?她拿着刚得手的勃朗宁抵着他的腰你要怎么赔?…某少帅一脸正经初儿,我想到一句诗。你说。她有些期待的目光。芙蓉帐暖度春宵,从此君王不早朝。…土匪就是土匪。...
绝代芳华她,倾国倾城的歌女,为人有情有义,且爱恨分明,众生皆为她倾倒,可是她却唯爱一人,即使那人只是以梦的形势出现在她的生活里。他是她的哥哥,两人从小一起长大,他与她志趣相投,他在不知不觉中暗生情愫。...
枪王之王任务失败回归都市,然而,等待他的却是相恋八年女友的背叛同学的奚落,甚至,就连保安都瞧他不起峰哥的脸也是你们这群人打的起的?...
南楚一代权臣苏文卿因谋逆之罪满门抄斩。嫡女苏清洛临死前许下毒誓,用她九生繁华换仇人一命。女特工魂穿苏清洛化名清平成为京城第一青楼天香楼花魁,只为助她报这一世满门仇怨。...
末世,当别人还在为物资而发愁的时候,谢天却能控制着自己的丧尸小弟,悠闲的穿梭在丧尸群中轻松的逛着各个超市,为自己搜罗各种物资。末世,当其他人还在前怕狼后怕虎的寝食难安的时候,谢天却有一群彪悍的丧尸保镖守护,夜夜好梦高枕无忧。末世,当别人将希望寄托在上帝的身上时,却有更多人,将谢天当成了他们的救世主。挣扎在末世的谢天,意外获得了操控丧尸的能力,并且能让自己与丧尸小弟共同进化,进而操控更多的丧尸-------------------------------------感谢老大海东与编辑天河一直以来对我的支持和帮助,感激不尽!另,本书五百人超级读者群期待大家的加入,群号159420877...
六岁那年,我与当保姆的母亲入住朱浣的家里,半年后,他从他母亲肚子里蹦出来,我跟妈妈去医院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看见襁褓中长得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暗暗叹息他长大了可怎么办?并且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地瓜。十二岁至十八岁,因为照顾他可以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维持我跟母亲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整个被他占满。这一年,我终于考上大学,离开他家,他也去国外读书,我当夜欢呼雀跃。他走的那年才十二岁,却万分不舍地拉着我的手说待你长发及腰,我就回来娶你。我摸摸我那因为他老是把口香糖粘在我头上,而剪短的一头秀发,差点没气吐血,况且,童言童语,谁会当真?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弯腰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无比开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