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点小说网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484章 广告招商火了(第3页)

“对,她身上有那种让人舒适的温婉气息,很适合这个角色~”

“行,其它角色呢?”

“你看着办吧,是公开试镜还是用来找人情,都行!

对了,给王潇留个角色吧,戏份重点的配角就行~”

“那就王漫妮回老家后遇到的相亲男?或者钟晓芹的老公陈屿?”

韩素想了下,“相亲男吧,陈屿不合适,这个角色有点凤凰男的意思,得找个小白脸气质的演员~”

陈希没忍住笑说,“我得看看最后是谁出演这个角色,一定把你的评价告诉他~”

韩素耸了耸肩,“难道你不觉得吗?虽然陈屿本质上是一个好人,且不善言辞,但他的表现实在太像凤凰男了~”

陈希歪着头思考道,“确实,当初在写这个角色时,编剧就跟我聊过,改把他写好还是写坏。

但考虑到大结局,两人重归于好,如果他真是死性不改的凤凰男,又怎么可能追回钟晓芹呢?

所以在写的时候,给这个角色保留了善的一面。”

韩素叹气道,“其实这种人在大城市挺多的,也算贴近现实了。”

“整部剧的角色都很贴近现实,我们可是做过调查的,甚至都能找出现实原型,这也是为了保证人物塑造和社会话题的可信度。

就像王漫妮遇到的形形色色的顾客,及其销售工作中的经历,都来自奢侈品店销售员的真实故事。”

韩素认可他们的努力,“做得好,我有预感,这部剧一定会成功,而且会得到极大的社会关注度,用心做吧。”

“放心吧韩总,我们会努力,争取6月在沪市开机,一个夏天拍完~”

“好,到时给你们庆功~”

宋佚回来了,《庆余年》还没拍完,她是回来参加宣传的。

接连两部戏上映,不可能继续呆在剧组拍戏了,她需要宣传来保持热度提升咖位,同时也是为剧组服务。

她是坐公务机回来的,韩素去机场接她的时候,不仅一脸疲态,眼睛还是肿的。

不禁关心道,“怎么了这是?”

“上飞机前刚拍了一条哭戏,导演不满意,我也不满意,哭了十几遍,眼泪都哭干了~”

韩素揉了揉她的小脸,“回去拿冰敷敷~”

“没事啦,时间来不及呢,化妆遮一遮就好~”

“你不回家?”

“不回了,直接回公司吧,一边化妆一边接受媒体采访~”

韩素叹气,“不差这一天,我帮你推了?”

“别呀,都回来了,再说我也该露露脸,让粉丝们知道我的近况~”

“你还挺宠粉~”

“那是,对了,《三十而已》的剧本我看到了,写的真棒,不过真让我演王漫妮?”

“怎么?没信心?这角色应该不难吧?”

“确实不难,也不是没信心,就是想问,这算不算一番?”

热门小说推荐
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

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

搜小说免费提供作者末喜的经典小说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最新章节全文阅读服务本站更新及时无弹窗广告欢迎光临观看小说十五年后,英国归来,她原是让那些害过她的人,好好忏悔,却不成想,坏了他的好事儿。他是北方十六省最尊贵的公子哥,督军府的大公子。他搂着她的腰,在她耳边吐气如兰坏了我的好事儿,该怎么赔我?她拿着刚得手的勃朗宁抵着他的腰你要怎么赔?…某少帅一脸正经初儿,我想到一句诗。你说。她有些期待的目光。芙蓉帐暖度春宵,从此君王不早朝。…土匪就是土匪。...

绝代芳华

绝代芳华

绝代芳华她,倾国倾城的歌女,为人有情有义,且爱恨分明,众生皆为她倾倒,可是她却唯爱一人,即使那人只是以梦的形势出现在她的生活里。他是她的哥哥,两人从小一起长大,他与她志趣相投,他在不知不觉中暗生情愫。...

都市无敌战兵

都市无敌战兵

枪王之王任务失败回归都市,然而,等待他的却是相恋八年女友的背叛同学的奚落,甚至,就连保安都瞧他不起峰哥的脸也是你们这群人打的起的?...

清平乐之特工花魁

清平乐之特工花魁

南楚一代权臣苏文卿因谋逆之罪满门抄斩。嫡女苏清洛临死前许下毒誓,用她九生繁华换仇人一命。女特工魂穿苏清洛化名清平成为京城第一青楼天香楼花魁,只为助她报这一世满门仇怨。...

操控丧尸

操控丧尸

末世,当别人还在为物资而发愁的时候,谢天却能控制着自己的丧尸小弟,悠闲的穿梭在丧尸群中轻松的逛着各个超市,为自己搜罗各种物资。末世,当其他人还在前怕狼后怕虎的寝食难安的时候,谢天却有一群彪悍的丧尸保镖守护,夜夜好梦高枕无忧。末世,当别人将希望寄托在上帝的身上时,却有更多人,将谢天当成了他们的救世主。挣扎在末世的谢天,意外获得了操控丧尸的能力,并且能让自己与丧尸小弟共同进化,进而操控更多的丧尸-------------------------------------感谢老大海东与编辑天河一直以来对我的支持和帮助,感激不尽!另,本书五百人超级读者群期待大家的加入,群号159420877...

待我回来,娶你可好?

待我回来,娶你可好?

六岁那年,我与当保姆的母亲入住朱浣的家里,半年后,他从他母亲肚子里蹦出来,我跟妈妈去医院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看见襁褓中长得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暗暗叹息他长大了可怎么办?并且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地瓜。十二岁至十八岁,因为照顾他可以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维持我跟母亲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整个被他占满。这一年,我终于考上大学,离开他家,他也去国外读书,我当夜欢呼雀跃。他走的那年才十二岁,却万分不舍地拉着我的手说待你长发及腰,我就回来娶你。我摸摸我那因为他老是把口香糖粘在我头上,而剪短的一头秀发,差点没气吐血,况且,童言童语,谁会当真?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弯腰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无比开心。...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