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说着,她急忙把怀中的冯青青往地上一放,便风风火火地朝着厨房飞奔而去。
冯青青被放在地上后,有些无奈地叹了口气,心里暗自嘀咕着:“看来今天的晚饭是糊味饭了。”
果不其然,当冯母跑到厨房时,发现锅里的粥已经被烧得干了,只剩下一层锅底。
冯母感到十分心疼,扔掉是不可能的,冯母把锅底铲干净,又添了一些水进去,重新把粥烧开。
冯青青三人的粥是从锅里最上层舀出来的,虽然闻起来很难闻,吃起来也很不好吃,但至少看起来还不错。
然而,冯父和冯母的碗里却夹杂着一块块黑色的锅底。
吃完饭后很长一段时间,冯青青仍然觉得那种味道在她的口腔里蔓延,久久无法散去。
这就是所谓的“乐极生悲”
吧!
最后,冯青青不得不咬了一口番茄来冲淡口中的异味。
晚上睡觉时,在冯青青的强烈要求下,冯母帮她洗了小手和小脚,然后才将她抱回床上,轻轻拍了拍她的小屁股,说道:“穷讲究!”
冯青青吐了吐小舌头,朝床里面翻去。
以前她无法表达自己的想法,现在终于能够清楚地说话了,当然要趁机提出自己的要求啦!
把她放到床上后,冯母才开始一边打扫屋子,一边询问冯父:“明天还要浇地吗?”
冯父回答道:“先不浇了,我去问问二叔他们再说。”
冯母将油灯吹灭,然后轻轻地把女儿抱到自己身边躺下,一只手温柔地拍打着女儿,同时小声说道:“我明天去西地看看。”
“嗯!”
黑黑的房间中传来冯父的回应声。
第二天,冯母早早地准备好了早饭,一家人吃完饭后,冯父便去田地里查看庄稼的情况。
冯母则在家里收拾了一番,叮嘱拴柱要照顾好弟弟妹妹,随后便背起背篓准备出门。
然而,就在这时,一个小小的身影突然冲过来抱住了她的腿,死活不肯松手。
昨天晚上冯青青就听到冯母说今天要去西边的地里,她就做好准备了,说什么她都要跟着。
所以今天她醒的很早,一直跟在冯母的屁股后面转,看到冯母准备出门时,她毫不犹豫地跑过去紧紧抱住冯母的腿,把冯母撞得趔趄了一下。
冯母低下头,看着这个两眼亮晶晶地看着她的女儿,轻声说道:“青青,娘要下地干活,你乖乖在家和哥哥们玩好不好?”
冯青青摇了摇头,表示不愿意。
“娘,我也要去!”
她坚定地回答道。
冯母耐心地解释道:“乖宝贝儿,咱们家西边的地很远呢,娘可抱不动你哦。”
冯青青却毫不退缩,紧紧抓住冯母的裤腿,坚定地说:“我可以自己走路!”
冯母见女儿如此执着,实在说不通,只好无奈地抱起冯青青,准备朝门外走去。
看到拴柱和国良也蠢蠢欲动,立刻瞪起眼睛,严肃地说道:“你们俩给我好好待在家里!
等下次让你们爹带你们去!”
国良瘪了瘪嘴,下次都不知道是什么时候,不过在冯母的绝对权威面前,他们只能选择妥协。
冯青青得到跟着出去的许可,兴奋得不得了。
她踢着腿从冯母的怀里挣脱下地,然后风风火火地跑进堂屋,她迅速穿上早已准备好的小鞋子,戴上冯父刚给她编好的小帽子,然后又风风火火地冲回院子里。
搜小说免费提供作者末喜的经典小说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最新章节全文阅读服务本站更新及时无弹窗广告欢迎光临观看小说十五年后,英国归来,她原是让那些害过她的人,好好忏悔,却不成想,坏了他的好事儿。他是北方十六省最尊贵的公子哥,督军府的大公子。他搂着她的腰,在她耳边吐气如兰坏了我的好事儿,该怎么赔我?她拿着刚得手的勃朗宁抵着他的腰你要怎么赔?…某少帅一脸正经初儿,我想到一句诗。你说。她有些期待的目光。芙蓉帐暖度春宵,从此君王不早朝。…土匪就是土匪。...
绝代芳华她,倾国倾城的歌女,为人有情有义,且爱恨分明,众生皆为她倾倒,可是她却唯爱一人,即使那人只是以梦的形势出现在她的生活里。他是她的哥哥,两人从小一起长大,他与她志趣相投,他在不知不觉中暗生情愫。...
枪王之王任务失败回归都市,然而,等待他的却是相恋八年女友的背叛同学的奚落,甚至,就连保安都瞧他不起峰哥的脸也是你们这群人打的起的?...
南楚一代权臣苏文卿因谋逆之罪满门抄斩。嫡女苏清洛临死前许下毒誓,用她九生繁华换仇人一命。女特工魂穿苏清洛化名清平成为京城第一青楼天香楼花魁,只为助她报这一世满门仇怨。...
末世,当别人还在为物资而发愁的时候,谢天却能控制着自己的丧尸小弟,悠闲的穿梭在丧尸群中轻松的逛着各个超市,为自己搜罗各种物资。末世,当其他人还在前怕狼后怕虎的寝食难安的时候,谢天却有一群彪悍的丧尸保镖守护,夜夜好梦高枕无忧。末世,当别人将希望寄托在上帝的身上时,却有更多人,将谢天当成了他们的救世主。挣扎在末世的谢天,意外获得了操控丧尸的能力,并且能让自己与丧尸小弟共同进化,进而操控更多的丧尸-------------------------------------感谢老大海东与编辑天河一直以来对我的支持和帮助,感激不尽!另,本书五百人超级读者群期待大家的加入,群号159420877...
六岁那年,我与当保姆的母亲入住朱浣的家里,半年后,他从他母亲肚子里蹦出来,我跟妈妈去医院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看见襁褓中长得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暗暗叹息他长大了可怎么办?并且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地瓜。十二岁至十八岁,因为照顾他可以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维持我跟母亲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整个被他占满。这一年,我终于考上大学,离开他家,他也去国外读书,我当夜欢呼雀跃。他走的那年才十二岁,却万分不舍地拉着我的手说待你长发及腰,我就回来娶你。我摸摸我那因为他老是把口香糖粘在我头上,而剪短的一头秀发,差点没气吐血,况且,童言童语,谁会当真?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弯腰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无比开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