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能不能下次啊,我不想谈。”
季南堇知道他想说什么,别看她装的跟没事儿人一样,其实心里很乱。
“那你听我说。”
贺之樟就是担心她胡思乱想,才想把话说清楚。
他捧着季南堇的脸,强迫她看着自己,“不要难过,也不要害怕,不管将来发生什么,我都会在你身边。”
季南堇看了他一会儿,然后把独角兽丢到一旁,扑上去抱住他的脖子,“阿樟,你一定是爸爸妈妈派来保护我的对不对?”
贺之樟把人抱住,宽厚的手掌抚摸她的长发,“害怕的话就躲到我怀里,不准一个人偷偷哭了,知道吗?”
季南堇点点头,“阿樟,我好喜欢你,你是这个世界上除了萧俊一以外对我最好的人了,我要永远跟你在一起。”
前一句和后面一句听着都很顺耳,中间那句就……
贺之樟弯起的嘴角又落了回去,低头看着怀里的女孩儿,“在你心里我和萧俊一谁比较重要?”
季南堇想说萧俊一比较重要,毕竟那是陪她一起长大的哥哥,可对上贺之樟警告的眼神,她觉得还是不要说实话比较好。
“你们一样重要。”
季南堇抿着唇假笑。
虽然已经破格提拔,贺之樟还是很不高兴,拧着她的脸说:“怎么能一样,当然是老公比较重要。”
季南堇疼得哇哇叫,抱着他的手求饶,“好好好,你比较重要,别掐我脸,好疼的……”
得到想要的答案,贺之樟却并不怎么开心,大概是敷衍的意味太重了,以为自己哄小孩儿呢!
迟钝如季南堇,完没感觉到某人在生气,还问他自己什么时候能回公司上班?
贺之樟一听这话也不生闷气了,“你想回公司上班?”
“那当然了!”
季南堇激动的一边眉毛都飞了起来,“这可是结婚之前就说好的,你可别赖账啊,我还要重振七色堇呢!”
贺之樟看的好笑,手指在她额头上戳了一下,“说的比唱的好听,上班摸鱼业务一窍不通,真把七色堇交给你,再过三年我都回不了本。”
“谁说的!”
季南堇不服气,据理力争道,“我不会有人会,林特助会帮我的!”
“那你自己说,是林特助厉害还是欧阳非厉害?”
贺之樟也不跟她争,只是抛出一个问题让她自己选。
季南堇被难住了,因为跟林特助比起来,那个戴着金边眼镜的人好像更厉害一点。
见她纠结的都开始啃手指了,贺之樟这才把自己的想法说出来。
“职位我帮你保留,公司的事就交给欧阳非和林特助,有什么情况林特助会及时告诉你,这样放心了吗?”
季南堇不啃手指了,盯着贺之樟的脸使劲儿看,好像发现了他什么秘密一样。
“贺之樟,你是不是不想我出去工作啊?你想让我跟妈妈那样在家当一个职太太对不对?心机真重!”
都什么乱七八糟的……
贺之樟又想掐她脸了,不过刚才掐的那块儿还有点红,就没舍得。
“你喜欢这样的生活吗?”
他问。
“一天八个小时都要待在办公室里,会加班,会应酬,慢慢的你就会有黑眼圈,会失眠会胃疼还会掉头发,你确定要这样?”
“我不要!”
季南堇用力摇摇头,脸上的表情却很茫然,“可我在爸爸妈妈面前发过誓,一定会保住七色堇。”
“你已经做到了。”
这么说好像也没错哎!
搜小说免费提供作者末喜的经典小说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最新章节全文阅读服务本站更新及时无弹窗广告欢迎光临观看小说十五年后,英国归来,她原是让那些害过她的人,好好忏悔,却不成想,坏了他的好事儿。他是北方十六省最尊贵的公子哥,督军府的大公子。他搂着她的腰,在她耳边吐气如兰坏了我的好事儿,该怎么赔我?她拿着刚得手的勃朗宁抵着他的腰你要怎么赔?…某少帅一脸正经初儿,我想到一句诗。你说。她有些期待的目光。芙蓉帐暖度春宵,从此君王不早朝。…土匪就是土匪。...
绝代芳华她,倾国倾城的歌女,为人有情有义,且爱恨分明,众生皆为她倾倒,可是她却唯爱一人,即使那人只是以梦的形势出现在她的生活里。他是她的哥哥,两人从小一起长大,他与她志趣相投,他在不知不觉中暗生情愫。...
枪王之王任务失败回归都市,然而,等待他的却是相恋八年女友的背叛同学的奚落,甚至,就连保安都瞧他不起峰哥的脸也是你们这群人打的起的?...
南楚一代权臣苏文卿因谋逆之罪满门抄斩。嫡女苏清洛临死前许下毒誓,用她九生繁华换仇人一命。女特工魂穿苏清洛化名清平成为京城第一青楼天香楼花魁,只为助她报这一世满门仇怨。...
末世,当别人还在为物资而发愁的时候,谢天却能控制着自己的丧尸小弟,悠闲的穿梭在丧尸群中轻松的逛着各个超市,为自己搜罗各种物资。末世,当其他人还在前怕狼后怕虎的寝食难安的时候,谢天却有一群彪悍的丧尸保镖守护,夜夜好梦高枕无忧。末世,当别人将希望寄托在上帝的身上时,却有更多人,将谢天当成了他们的救世主。挣扎在末世的谢天,意外获得了操控丧尸的能力,并且能让自己与丧尸小弟共同进化,进而操控更多的丧尸-------------------------------------感谢老大海东与编辑天河一直以来对我的支持和帮助,感激不尽!另,本书五百人超级读者群期待大家的加入,群号159420877...
六岁那年,我与当保姆的母亲入住朱浣的家里,半年后,他从他母亲肚子里蹦出来,我跟妈妈去医院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看见襁褓中长得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暗暗叹息他长大了可怎么办?并且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地瓜。十二岁至十八岁,因为照顾他可以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维持我跟母亲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整个被他占满。这一年,我终于考上大学,离开他家,他也去国外读书,我当夜欢呼雀跃。他走的那年才十二岁,却万分不舍地拉着我的手说待你长发及腰,我就回来娶你。我摸摸我那因为他老是把口香糖粘在我头上,而剪短的一头秀发,差点没气吐血,况且,童言童语,谁会当真?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弯腰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无比开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