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点小说网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一千八百一十章 电竞比赛(第1页)

一秒记住【m.xiaoyanwenxue.cc】精彩无弹窗免费!

“加油,天城高校队!”

“星城高校队赛高!”

电竞场馆里人山人海,原来是天城大学电竞部来星城大学踢馆。

大学里踢馆比赛很少见,无论是篮球,足球,亦或是新项目电竞,只要有其它大学的人踢馆,总会引起一场事关两所大学的颜面之争。

大学生都好面子,赢了比赛,明面上不羞辱对方,私下里嘲讽,贬低一事太常见了,输了比赛为了颜面也会狡猾的说“友谊第一,比赛第二。”

明眼人都明白,哪有什么比赛第二。

成绩是最重要的,谁赢了比赛谁就是胜利者。

因此,大学部的电竞比赛,火药味十足。

星城大学主场电竞部输了,会被该校学生骂死的。

刘枫见冷紫凝双眼流露医学和炙热,全部心神都被电竞部直播大屏幕的画面吸引。

不只是他,来到电竞馆的大学生都被比赛画面吸引,仿佛身临其境般,比赛的反转与变化,时刻牵动学生们的心,他们为之欢呼、喜悦、乃至遗憾。

刘枫无法理解小小的游戏其魅力所在,由于没玩过LOL,他见屏幕画面闪烁,小人打来打去,不懂有什么意思。

不一会儿,他被游戏波澜壮阔的音效,精彩绝伦的技能释放画面吸引,人的视线会不由自主的被捕捉、吸引。

这便是沉浸式体验,某种程度上说,看比赛成了一种牵动人心的享受,人仿佛沉了进去,悲欢喜乐溢于言表。

“星城大学!

加油!

!”

“天城大学!

加油!

!”

“TSM!

!”

(两边都加油)

比赛进行到白热化,解说水平高,善于玩梗,观众的情绪和对局势分析的能力,远没有解说厉害,经过融梗后,全场哄然大笑。

“星城大学的酒桶出击了,漂亮!

好撞!”

“这波啊,这波是肉蛋葱鸡。”

“星城大学的打野选手一定看了大司的教学,肉蛋葱鸡如出一辙啊!”

“哈哈哈哈……”

大司似乎是LOL主播中比较有名的一位。

冷紫凝为台上选手加油鼓劲,刘枫眼睛一亮,看到了商机!

如果投资LOL比赛会有什么效果呢?

他刚问了冷紫凝,LOL的赛事才刚起步,由于缺乏金主投资,高校间举办比赛半年一次,大型赛事的举办隔很长时间,这些年收益回暖,吸引了部分投资,远没到高峰。

刘枫设想时,一位天蓝色长发的jk少女从她侧边走过,她推开人群,从口袋中拿出红色发带,将天蓝色长发扎成马尾。

她手提定制的天蓝色键盘,和她的衣着发色完全匹配,少女的皮肤光洁如玉,如浅浅的牛奶,细腻肌肤中透着樱桃红。

刘枫尚未瞥见她正脸,仅是侧面柔和的轮廓,挺直又有韵味的鼻梁,樱红的嘴唇便让人如坠入云端般享受。

许是周围的歪瓜裂枣太多,才衬的她美若天仙。

热门小说推荐
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

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

搜小说免费提供作者末喜的经典小说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最新章节全文阅读服务本站更新及时无弹窗广告欢迎光临观看小说十五年后,英国归来,她原是让那些害过她的人,好好忏悔,却不成想,坏了他的好事儿。他是北方十六省最尊贵的公子哥,督军府的大公子。他搂着她的腰,在她耳边吐气如兰坏了我的好事儿,该怎么赔我?她拿着刚得手的勃朗宁抵着他的腰你要怎么赔?…某少帅一脸正经初儿,我想到一句诗。你说。她有些期待的目光。芙蓉帐暖度春宵,从此君王不早朝。…土匪就是土匪。...

绝代芳华

绝代芳华

绝代芳华她,倾国倾城的歌女,为人有情有义,且爱恨分明,众生皆为她倾倒,可是她却唯爱一人,即使那人只是以梦的形势出现在她的生活里。他是她的哥哥,两人从小一起长大,他与她志趣相投,他在不知不觉中暗生情愫。...

都市无敌战兵

都市无敌战兵

枪王之王任务失败回归都市,然而,等待他的却是相恋八年女友的背叛同学的奚落,甚至,就连保安都瞧他不起峰哥的脸也是你们这群人打的起的?...

清平乐之特工花魁

清平乐之特工花魁

南楚一代权臣苏文卿因谋逆之罪满门抄斩。嫡女苏清洛临死前许下毒誓,用她九生繁华换仇人一命。女特工魂穿苏清洛化名清平成为京城第一青楼天香楼花魁,只为助她报这一世满门仇怨。...

操控丧尸

操控丧尸

末世,当别人还在为物资而发愁的时候,谢天却能控制着自己的丧尸小弟,悠闲的穿梭在丧尸群中轻松的逛着各个超市,为自己搜罗各种物资。末世,当其他人还在前怕狼后怕虎的寝食难安的时候,谢天却有一群彪悍的丧尸保镖守护,夜夜好梦高枕无忧。末世,当别人将希望寄托在上帝的身上时,却有更多人,将谢天当成了他们的救世主。挣扎在末世的谢天,意外获得了操控丧尸的能力,并且能让自己与丧尸小弟共同进化,进而操控更多的丧尸-------------------------------------感谢老大海东与编辑天河一直以来对我的支持和帮助,感激不尽!另,本书五百人超级读者群期待大家的加入,群号159420877...

待我回来,娶你可好?

待我回来,娶你可好?

六岁那年,我与当保姆的母亲入住朱浣的家里,半年后,他从他母亲肚子里蹦出来,我跟妈妈去医院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看见襁褓中长得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暗暗叹息他长大了可怎么办?并且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地瓜。十二岁至十八岁,因为照顾他可以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维持我跟母亲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整个被他占满。这一年,我终于考上大学,离开他家,他也去国外读书,我当夜欢呼雀跃。他走的那年才十二岁,却万分不舍地拉着我的手说待你长发及腰,我就回来娶你。我摸摸我那因为他老是把口香糖粘在我头上,而剪短的一头秀发,差点没气吐血,况且,童言童语,谁会当真?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弯腰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无比开心。...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