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点小说网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 104 章 这个世界不好(第1页)

三个人在司眠这里躲了接近一个月。

不过除了叶云帆之外,他们也不是时时刻刻都一直维持着小章鱼的外形。

除了女仆会进来的时候,大部分时间兄妹俩都是以人形躲在司眠楼上的工作室里面。

司眠的居住地很大,仅是卧室就有五六十平,侧面还有衣帽间,藏书室,楼下是一个超大的巨型工作室,里面放着一些大型的机械仪器。

这短短一个月的时间,司眠觉得好像是自己人生里最快乐的日子。

因为父亲和大哥最近没时间管他了。

他拥有了新的好朋友,听说了好多好多关于外面世界的事情。

见识了很多稀奇古怪的异能。

虽然不能骑摩托车,但司眠把双双当做摩托车在屋子里骑了一大圈。

后来差点摔了,全靠莱雅眼疾手快把他捞起来。

“小少爷!”

少女似乎有点生气,于是把他掀翻在桌子上。

司眠也不恼,反而贴过来让她揉肚皮。

他很喜欢变成小水母的样子,不仅仅因为新奇,也不仅仅因为这个样子的外表可爱。

而是他觉得这个样子的自己不是小少爷司眠了。

——是小水母司眠。

这样的话好像就不用考虑家族和朋友之间的矛盾,也不用再挣扎于到底该站在什么立场。

有时候他们会都变成小水母挤在盘子里,司眠总喜欢像小孩子一样滚来滚去,闹来闹去。

十五总算是被他磨得没脾气了,面无表情任由贴贴。

不过大多数时间,他们四个还是以原本的模样挤在一张大床上睡觉,谈天说地。

一般都是司眠在问——

“海洋是什么样子的?有多大呀?”

“里面真的有很多可怕的异种吗?”

“还有别的小水母吗?”

“被海水吞没的城市是不是就是旧日时代里的那个样子?”

“航母有多大呀,里面还有什么厉害的武器吗?”

叶云帆和十五就一一回答他。

后来,十五还给妹妹和司眠讲之前的事情,讲他的任务,讲他怎么巧合遇见叶云帆,然后从海岛到南方基地的事情。

讲他们具体的起义过程,讲危险的战斗,讲夺下南方基地后跟各个残存旧势力的博弈。

“天,你们好厉害!”

司眠听得眼睛发亮。

但听到基地里因为粮食危机而差点沦为食物的幼童,听到有人为此牺牲的时候,他又忍不住难过。

莱雅觉得小少爷的心好像天生就比别人软一些,容易共情,容易痛苦。

静谧的黑暗中,少女侧过头,伸手轻轻用指腹擦掉他眼角的湿痕。

十七看见司眠的身体微微一顿,他低下头,似乎有点因为自己的软弱和过度情绪化的表现而感到羞赧。

那头柔软的银色短发散在脸侧,像是月光一样美丽。

那一刻,她好像听见了某种特别的声音?[(,像是加快的心跳,又像是花开的声音。

“莱雅......”

热门小说推荐
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

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

搜小说免费提供作者末喜的经典小说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最新章节全文阅读服务本站更新及时无弹窗广告欢迎光临观看小说十五年后,英国归来,她原是让那些害过她的人,好好忏悔,却不成想,坏了他的好事儿。他是北方十六省最尊贵的公子哥,督军府的大公子。他搂着她的腰,在她耳边吐气如兰坏了我的好事儿,该怎么赔我?她拿着刚得手的勃朗宁抵着他的腰你要怎么赔?…某少帅一脸正经初儿,我想到一句诗。你说。她有些期待的目光。芙蓉帐暖度春宵,从此君王不早朝。…土匪就是土匪。...

绝代芳华

绝代芳华

绝代芳华她,倾国倾城的歌女,为人有情有义,且爱恨分明,众生皆为她倾倒,可是她却唯爱一人,即使那人只是以梦的形势出现在她的生活里。他是她的哥哥,两人从小一起长大,他与她志趣相投,他在不知不觉中暗生情愫。...

都市无敌战兵

都市无敌战兵

枪王之王任务失败回归都市,然而,等待他的却是相恋八年女友的背叛同学的奚落,甚至,就连保安都瞧他不起峰哥的脸也是你们这群人打的起的?...

清平乐之特工花魁

清平乐之特工花魁

南楚一代权臣苏文卿因谋逆之罪满门抄斩。嫡女苏清洛临死前许下毒誓,用她九生繁华换仇人一命。女特工魂穿苏清洛化名清平成为京城第一青楼天香楼花魁,只为助她报这一世满门仇怨。...

操控丧尸

操控丧尸

末世,当别人还在为物资而发愁的时候,谢天却能控制着自己的丧尸小弟,悠闲的穿梭在丧尸群中轻松的逛着各个超市,为自己搜罗各种物资。末世,当其他人还在前怕狼后怕虎的寝食难安的时候,谢天却有一群彪悍的丧尸保镖守护,夜夜好梦高枕无忧。末世,当别人将希望寄托在上帝的身上时,却有更多人,将谢天当成了他们的救世主。挣扎在末世的谢天,意外获得了操控丧尸的能力,并且能让自己与丧尸小弟共同进化,进而操控更多的丧尸-------------------------------------感谢老大海东与编辑天河一直以来对我的支持和帮助,感激不尽!另,本书五百人超级读者群期待大家的加入,群号159420877...

待我回来,娶你可好?

待我回来,娶你可好?

六岁那年,我与当保姆的母亲入住朱浣的家里,半年后,他从他母亲肚子里蹦出来,我跟妈妈去医院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看见襁褓中长得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暗暗叹息他长大了可怎么办?并且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地瓜。十二岁至十八岁,因为照顾他可以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维持我跟母亲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整个被他占满。这一年,我终于考上大学,离开他家,他也去国外读书,我当夜欢呼雀跃。他走的那年才十二岁,却万分不舍地拉着我的手说待你长发及腰,我就回来娶你。我摸摸我那因为他老是把口香糖粘在我头上,而剪短的一头秀发,差点没气吐血,况且,童言童语,谁会当真?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弯腰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无比开心。...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