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点小说网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44章(第1页)

杜九任由他胡闹,深深吸了一口气,借着风中的咸腥味确定大海的方向。

&ldo;对了,九爷,你不是要赢比赛吗?用不用把其他人找出来?&rdo;

杜九突然停住了脚步,望着暗处说:&ldo;不用,自有人来找我们。

&rdo;

果然,有只手从暗处伸出来把枝叶拨开了,然后有人直接从树干上跃到他们面前,正是面瘫男。

刑家宝有点怕这个木讷寡言的男人,下意识地往杜九身后缩去。

杜九推了刑家宝一把:&ldo;到旁边等我,别乱跑。

&rdo;

说完他抬手向上跳跃,折下了一条拳头粗的树枝,掰断细枝分布的尾端,拿在手里当作武器。

必须要速战速决,如若拖延下去把纪青和肖楠引过来了,后果会很麻烦。

杜九知道这个人有相当的实力,听说曾经是雇佣兵,他挥动树枝发起攻势:&ldo;为什么不偷袭我们?&rdo;

面瘫男抬起手腕硬挡,同时踢腿:&ldo;没必要。

&rdo;

杜九冷笑,原来自己被小看了,也难怪,军人对野外的环境和战斗方式,当然比普通人厉害得多。

只可惜在树林里有大部分都不是普通人,他不是,另外两个特权人也不是。

面瘫的肌肉上身比下身发达,所以杜九专攻他的下盘,用树枝抽打他的左腿,等对方移步闪躲时勾他的脚跟。

面瘫男中招,一个趔趄向前倾倒,不过他反应得快,单手撑住了地面保持身体平衡。

杜九趁势一棍打在他的后背,第二棍再落下时,被面瘫男往旁边一滚避开了。

刚刚那一下发出的闷响,刑家宝听来都感到到肉痛,面瘫男却站起来动动两边肩膀,并无大碍。

杜九微眯起眼睛,看来是遇到了一个皮厚的家伙。

只有在战斗的时候,杜九的脑子才会转得飞快,他故意松懈了防守,打算露出破绽吸引面瘫男攻击自己的右肩,然后用树枝敲打他的后颈。

计划得很周详,所以当面瘫男的左勾拳挥来时他不躲不避,紧紧地握实了树枝。

可是计划赶不上变化,好死不死的刑家宝冲了出来,为他挡下这一拳,同时,杜九手中的树枝也用力地挥出去。

砰地一声,两个人倒地,杜九拎着树枝愣了愣,相当无语。

他先不去管刑家宝,踩住面瘫男的胸口,高高举起了树枝。

人的后颈密布着许多的神经末梢和血管筋脉,重力打击之下会导致昏迷,但昏迷多久就因人而异了,像面瘫男这样上过战场的雇佣兵,只会昏迷几分钟到十几分钟。

所以杜九要彻底清楚隐患,不会再给他袭击自己的机会。

刑家宝颧骨挨了一拳,眼冒金星耳边轰鸣,他坐起身来就看到杜九正一棍接一棍的猛打脚下的男人,面无表情动作干脆,把他给吓傻了眼。

杜九随手丢开沾血的树枝,扯下面瘫男手臂的黑带,淡淡说:&ldo;走吧。

&rdo;

热门小说推荐
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

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

搜小说免费提供作者末喜的经典小说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最新章节全文阅读服务本站更新及时无弹窗广告欢迎光临观看小说十五年后,英国归来,她原是让那些害过她的人,好好忏悔,却不成想,坏了他的好事儿。他是北方十六省最尊贵的公子哥,督军府的大公子。他搂着她的腰,在她耳边吐气如兰坏了我的好事儿,该怎么赔我?她拿着刚得手的勃朗宁抵着他的腰你要怎么赔?…某少帅一脸正经初儿,我想到一句诗。你说。她有些期待的目光。芙蓉帐暖度春宵,从此君王不早朝。…土匪就是土匪。...

绝代芳华

绝代芳华

绝代芳华她,倾国倾城的歌女,为人有情有义,且爱恨分明,众生皆为她倾倒,可是她却唯爱一人,即使那人只是以梦的形势出现在她的生活里。他是她的哥哥,两人从小一起长大,他与她志趣相投,他在不知不觉中暗生情愫。...

都市无敌战兵

都市无敌战兵

枪王之王任务失败回归都市,然而,等待他的却是相恋八年女友的背叛同学的奚落,甚至,就连保安都瞧他不起峰哥的脸也是你们这群人打的起的?...

清平乐之特工花魁

清平乐之特工花魁

南楚一代权臣苏文卿因谋逆之罪满门抄斩。嫡女苏清洛临死前许下毒誓,用她九生繁华换仇人一命。女特工魂穿苏清洛化名清平成为京城第一青楼天香楼花魁,只为助她报这一世满门仇怨。...

操控丧尸

操控丧尸

末世,当别人还在为物资而发愁的时候,谢天却能控制着自己的丧尸小弟,悠闲的穿梭在丧尸群中轻松的逛着各个超市,为自己搜罗各种物资。末世,当其他人还在前怕狼后怕虎的寝食难安的时候,谢天却有一群彪悍的丧尸保镖守护,夜夜好梦高枕无忧。末世,当别人将希望寄托在上帝的身上时,却有更多人,将谢天当成了他们的救世主。挣扎在末世的谢天,意外获得了操控丧尸的能力,并且能让自己与丧尸小弟共同进化,进而操控更多的丧尸-------------------------------------感谢老大海东与编辑天河一直以来对我的支持和帮助,感激不尽!另,本书五百人超级读者群期待大家的加入,群号159420877...

待我回来,娶你可好?

待我回来,娶你可好?

六岁那年,我与当保姆的母亲入住朱浣的家里,半年后,他从他母亲肚子里蹦出来,我跟妈妈去医院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看见襁褓中长得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暗暗叹息他长大了可怎么办?并且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地瓜。十二岁至十八岁,因为照顾他可以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维持我跟母亲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整个被他占满。这一年,我终于考上大学,离开他家,他也去国外读书,我当夜欢呼雀跃。他走的那年才十二岁,却万分不舍地拉着我的手说待你长发及腰,我就回来娶你。我摸摸我那因为他老是把口香糖粘在我头上,而剪短的一头秀发,差点没气吐血,况且,童言童语,谁会当真?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弯腰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无比开心。...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