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点小说网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380章 晟国子民(第2页)

死人的方式固然有效,但若她身为晟国新帝,皇室的正统,这个时候不对宁东和安南的百姓施以援手。

那哪怕她灭了宁东和安南军,两地的百姓,也不会彻底臣服于她,只会动乱不断,需要她在接下来的十数年里,花费无数的力量去镇压,直到这一代人死去,下一代人开始占据社会主要地位,才会忘记这场大战,这场瘟疫,和她的见死不救。

“找个文笔好的来,写几篇歌颂我的文章传遍天下,重点放在宁东和安南大战,不处理尸体导致瘟疫,两军跑了,但我!

晟平帝,会对宁东和安南的子民一视同仁,派出士兵和医师,前往各地救治。”

在这个消息不发达的时代,舆论战,也是一种很好的战争手段。

尤其是在瘟疫蔓延,人心不稳的情况下。

她相信,只要她不放弃得了瘟疫的百姓,那么也一定会赢得民心。

毕竟,百里氏的晟国,只中断了一年,晟国的百姓们,还没完全来得及转变为宁东和安南帝王的子民。

百里氏皇族的威严,仍然还在他们心中,只要操作得当,就能够让他们重新认可自己晟国子民的身份。

“对了。”

说完,百里绮又想到了安南军留下的那五万大军。

“派人去安南军驻地,我担心,安南军内,瘟疫已经蔓延开了。”

虽然她不想去做最坏的猜测。

但说不好,正是因为瘟疫的蔓延,才让南宫慎,放弃了这五万大军。

“你要……”

西司烛愣愣看着她,欲言又止,“你要救安南军?”

百里绮与他对视,“我救的不是安南军,是晟国子民。”

“他们的新帝,或许已经抛弃了他们,但只要是晟国的子民,我都永远不会抛弃他们。”

“除了医师和草药,粮食也一同送过去。”

这五万大军,可能早就断粮了。

西司烛愣怔地看着她,心情有些复杂。

他忍不住想,或许,他真的给衡西百姓,选了一个好的帝王。

他一时的兴起,或许真的会成为晟国开国来最正确的决定。

四分五裂的晟国,收复在望了。

并且是以最小的代价,成就史上最得百姓拥护的帝王。

在出发前,东方辞那边的实验有了进展,他确认了一个最有用的方子。

百里绮一拿到方子,便立刻着手准备药材,并派人前往全国收购药材,无论是宁东还是安南,都以共同抗瘟疫的理由进行合作,救治百姓。

同时让西司烛继续派人去和西域谈合作,尽可能的多收购药材,让这一场瘟疫尽快结束。

只有坐在了南书房,开始治理天下,百里绮才知道,做一个帝王的不易。

她也越来越能理解皇爷爷的那些顾虑了。

帝王,本就不能随心所欲,凡事,要为万民,要为天下。

喜欢公主不入爱河,权贵子弟发疯了请大家收藏:()公主不入爱河,权贵子弟发疯了

热门小说推荐
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

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

搜小说免费提供作者末喜的经典小说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最新章节全文阅读服务本站更新及时无弹窗广告欢迎光临观看小说十五年后,英国归来,她原是让那些害过她的人,好好忏悔,却不成想,坏了他的好事儿。他是北方十六省最尊贵的公子哥,督军府的大公子。他搂着她的腰,在她耳边吐气如兰坏了我的好事儿,该怎么赔我?她拿着刚得手的勃朗宁抵着他的腰你要怎么赔?…某少帅一脸正经初儿,我想到一句诗。你说。她有些期待的目光。芙蓉帐暖度春宵,从此君王不早朝。…土匪就是土匪。...

绝代芳华

绝代芳华

绝代芳华她,倾国倾城的歌女,为人有情有义,且爱恨分明,众生皆为她倾倒,可是她却唯爱一人,即使那人只是以梦的形势出现在她的生活里。他是她的哥哥,两人从小一起长大,他与她志趣相投,他在不知不觉中暗生情愫。...

都市无敌战兵

都市无敌战兵

枪王之王任务失败回归都市,然而,等待他的却是相恋八年女友的背叛同学的奚落,甚至,就连保安都瞧他不起峰哥的脸也是你们这群人打的起的?...

清平乐之特工花魁

清平乐之特工花魁

南楚一代权臣苏文卿因谋逆之罪满门抄斩。嫡女苏清洛临死前许下毒誓,用她九生繁华换仇人一命。女特工魂穿苏清洛化名清平成为京城第一青楼天香楼花魁,只为助她报这一世满门仇怨。...

操控丧尸

操控丧尸

末世,当别人还在为物资而发愁的时候,谢天却能控制着自己的丧尸小弟,悠闲的穿梭在丧尸群中轻松的逛着各个超市,为自己搜罗各种物资。末世,当其他人还在前怕狼后怕虎的寝食难安的时候,谢天却有一群彪悍的丧尸保镖守护,夜夜好梦高枕无忧。末世,当别人将希望寄托在上帝的身上时,却有更多人,将谢天当成了他们的救世主。挣扎在末世的谢天,意外获得了操控丧尸的能力,并且能让自己与丧尸小弟共同进化,进而操控更多的丧尸-------------------------------------感谢老大海东与编辑天河一直以来对我的支持和帮助,感激不尽!另,本书五百人超级读者群期待大家的加入,群号159420877...

待我回来,娶你可好?

待我回来,娶你可好?

六岁那年,我与当保姆的母亲入住朱浣的家里,半年后,他从他母亲肚子里蹦出来,我跟妈妈去医院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看见襁褓中长得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暗暗叹息他长大了可怎么办?并且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地瓜。十二岁至十八岁,因为照顾他可以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维持我跟母亲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整个被他占满。这一年,我终于考上大学,离开他家,他也去国外读书,我当夜欢呼雀跃。他走的那年才十二岁,却万分不舍地拉着我的手说待你长发及腰,我就回来娶你。我摸摸我那因为他老是把口香糖粘在我头上,而剪短的一头秀发,差点没气吐血,况且,童言童语,谁会当真?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弯腰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无比开心。...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