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点小说网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34章(第2页)

莫檀回嘴。

“你再乱讲!

我就…”

孔祥憋得脸上通红,宛若火烧连云。

“你就怎么样?你还想打我啊?”

莫檀向前一步,像是等他动手。

孔祥却熄火了,脑袋像旁边一别不看她。

过了半晌,才道:“总之不是那样,姐,你也老大不小了,别这么幼稚行吗?”

☆、水母

午饭过后,冬月和祝遥二人都洗了澡,周身清爽,想躺就躺,于是睡了个午觉。

冬月这一觉直睡到了傍晚时分,忽听外面有人敲门,这才被吵醒。

原来是楚家的管家常贵和楚清来问询昨晚的情况,从上午一直忙到太阳下山,直到傍晚才道他们这里拜访。

管家看起来四十来岁,个子不高,但身板还算挺直,面目上瞧着已有些许老态。

几人略客套了一番,大家都找位子坐了。

他们前脚坐下,后脚就有侍女来送茶点,洋洋洒洒又是摆了一桌子,冬月看见各色新鲜吃食,两眼瞬间发光,宛若一头发现猫粮的浣熊。

祝遥看见他这幅样子,只默默在心里叹了口气,但又隐隐觉得庆幸,心情有些复杂。

而管家和楚清似乎都没有在意,淡定的坐了。

“二位也已经知道发什么了什么事,我就开门见山了。”

常贵并不多寒暄,直奔主题。

“您请说吧。”

冬月道。

“好,那我就不客气了,昨晚,大家在会议厅集合过后,您二位去了什么地方,见过什么人,听见过什么动静,能否说一说呢?”

常贵道,他语气虽然客气,但这问题若是不答,势必会引起一些怀疑。

“我想想啊,昨天……我们俩能去哪儿啊,刚来,哪儿也不认得,还是侍卫领我们回来的,如果自己去逛,可能会迷路了,昨天那个侍卫叫……好像忘记问了。”

楚宅不仅大,院子里的通路修的也有讲究,路并非传统的正南正北,平均分割,而是犹如迷宫一般,就算有超凡的记忆力,也很难记得清,因为这里的围墙,实在是太像了,要是不熟悉的人,又分不清各院建筑和院落布局的细节,实在难以辨认区别。

他俩人在这楚宅里,单说认路的水平,比五岁的小朋友也强不了哪儿去,要是被坏心眼的人指了错路,铁定不负期望,立马走丢。

这话说的不假,但那管家常贵似乎也并未深信不疑,毕竟对他们两个的来历并不清楚,又接着问道:“回住处之后,做了什么,有没有再出去过?”

冬月想了想道:“回去之后,吃饭,洗澡,上床睡觉呗,还能干吗?啊对,睡前,我还吃了点心。”

说着又看了眼祝遥,寻求肯定。

祝遥也跟着点了点头,二人自可相互证明。

接着冬月又对管家表示,他们家的饭的确好吃,不仅饭菜做得好,点心也精致。

管家也只得讪笑着点头。

“如果觉得我们二人相互作证不妥的话,可以问问附近侍卫,我们当晚并没有出过门的。”

祝遥说道,这才直达重点。

热门小说推荐
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

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

搜小说免费提供作者末喜的经典小说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最新章节全文阅读服务本站更新及时无弹窗广告欢迎光临观看小说十五年后,英国归来,她原是让那些害过她的人,好好忏悔,却不成想,坏了他的好事儿。他是北方十六省最尊贵的公子哥,督军府的大公子。他搂着她的腰,在她耳边吐气如兰坏了我的好事儿,该怎么赔我?她拿着刚得手的勃朗宁抵着他的腰你要怎么赔?…某少帅一脸正经初儿,我想到一句诗。你说。她有些期待的目光。芙蓉帐暖度春宵,从此君王不早朝。…土匪就是土匪。...

绝代芳华

绝代芳华

绝代芳华她,倾国倾城的歌女,为人有情有义,且爱恨分明,众生皆为她倾倒,可是她却唯爱一人,即使那人只是以梦的形势出现在她的生活里。他是她的哥哥,两人从小一起长大,他与她志趣相投,他在不知不觉中暗生情愫。...

都市无敌战兵

都市无敌战兵

枪王之王任务失败回归都市,然而,等待他的却是相恋八年女友的背叛同学的奚落,甚至,就连保安都瞧他不起峰哥的脸也是你们这群人打的起的?...

清平乐之特工花魁

清平乐之特工花魁

南楚一代权臣苏文卿因谋逆之罪满门抄斩。嫡女苏清洛临死前许下毒誓,用她九生繁华换仇人一命。女特工魂穿苏清洛化名清平成为京城第一青楼天香楼花魁,只为助她报这一世满门仇怨。...

操控丧尸

操控丧尸

末世,当别人还在为物资而发愁的时候,谢天却能控制着自己的丧尸小弟,悠闲的穿梭在丧尸群中轻松的逛着各个超市,为自己搜罗各种物资。末世,当其他人还在前怕狼后怕虎的寝食难安的时候,谢天却有一群彪悍的丧尸保镖守护,夜夜好梦高枕无忧。末世,当别人将希望寄托在上帝的身上时,却有更多人,将谢天当成了他们的救世主。挣扎在末世的谢天,意外获得了操控丧尸的能力,并且能让自己与丧尸小弟共同进化,进而操控更多的丧尸-------------------------------------感谢老大海东与编辑天河一直以来对我的支持和帮助,感激不尽!另,本书五百人超级读者群期待大家的加入,群号159420877...

待我回来,娶你可好?

待我回来,娶你可好?

六岁那年,我与当保姆的母亲入住朱浣的家里,半年后,他从他母亲肚子里蹦出来,我跟妈妈去医院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看见襁褓中长得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暗暗叹息他长大了可怎么办?并且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地瓜。十二岁至十八岁,因为照顾他可以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维持我跟母亲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整个被他占满。这一年,我终于考上大学,离开他家,他也去国外读书,我当夜欢呼雀跃。他走的那年才十二岁,却万分不舍地拉着我的手说待你长发及腰,我就回来娶你。我摸摸我那因为他老是把口香糖粘在我头上,而剪短的一头秀发,差点没气吐血,况且,童言童语,谁会当真?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弯腰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无比开心。...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