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点小说网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1章 错过(第3页)

雍城世家是杭城高端楼盘,一下午,杭城cbd商务楼跑了五六个地方,人流量大的商场跑了四五家。

第二天依旧如此,几天下来,几乎绕遍整个杭城高端cbd和热闹的商场。

打工人是没资格多愁善感的,早先同学会那晚不着边际的梦早就被孟栀抛之脑后。

两个月后,雍城世家项目推广展厅在杭城中心4区落地,其中一个就在滨海科创大厦一楼商业街。

推广展厅开放第一周,孟栀在科创大厦展厅帮忙。

中午和晚上,两个高峰期,总结下来——看的人多,实际靠谱的意向客户个位数。

一天,孟栀腿都肿了。

悲催打工人,只能硬着头皮死扛。

好不容易休息一会,喝了口水,销售部经理又指示她,“小孟,你看底下这帮销售都忙着接客户,你帮忙去买十份盒饭吧,谢谢啊!”

“陈经理,我和行政说一声,他们能帮忙订餐。”

孟栀累的路都走不动,不想接活。

结果销售经理大男子主义做惯了,逼逼叨说了一大堆,总结来说,今天的盒饭孟栀买定了。

心里吐槽了几句,鸡蛋碰不过石头,她还是乖乖的拿着手机出门。

当她双手提着两袋便当穿过科创大厦的水晶街往回走时,骤然看到一个熟悉的身影。

她瞳孔微睁,愣了几秒后才慌不择路地想要躲进一旁的店铺。

一个不注意,和一名女生撞了满怀。

“不好意思,对不起啊。”

孟栀小声道歉。

好在便当袋没散架,被撞的女生没大碍。

女生瞪着孟栀,看到她手里的便当盒,轻蔑一笑,“你个送外卖的,走路没长眼?”

熟悉的男人越走越近,近在咫尺。

孟栀不想多惹事端,便再次诚恳地道歉,毕竟她撞人在先。

“道歉还要警察干嘛?我的包都被你撞变形了!”

孟栀虽然性子软,但不是好欺负,“你想怎样?”

女生撇撇嘴,踩着十厘米恨天高的高跟鞋,高傲地一声轻哼,“不想怎样,老娘心情不好正想找人吵架,你偏巧撞上来,怪自己运气不好呗!”

孟栀往里站了站,脸彻底躲在一众商品后面。

直到某人路过,她心里默数十个数,而后深吸一口气,不卑不亢的看着趾高气扬的女生,“该道歉的我已经说了,想吵架恕不奉陪。”

话音刚落,她提着袋子走出店门。

“顾par,怎么了?”

随行的男人见顾时宴停下脚步,便顺着他的视线朝后望去。

茫茫人海,没什么特殊的。

男人语气没有波澜,眼神却盯着远处娇小的身影,直至看不见。

“刚才聊的情况,你先回律所准备资料,晚点我到律所继续讨论。”

男人交代完,朝同行的男人点头致意,便朝身影消失的方向走去。

这是一篇暗恋成真、互相救赎的小甜文。

没有恶毒女配、也没有大起大落、更没有虐点。

温馨日常向,本文篇幅不会很长,祝大家阅读愉快~嘻嘻^_^

热门小说推荐
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

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

搜小说免费提供作者末喜的经典小说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最新章节全文阅读服务本站更新及时无弹窗广告欢迎光临观看小说十五年后,英国归来,她原是让那些害过她的人,好好忏悔,却不成想,坏了他的好事儿。他是北方十六省最尊贵的公子哥,督军府的大公子。他搂着她的腰,在她耳边吐气如兰坏了我的好事儿,该怎么赔我?她拿着刚得手的勃朗宁抵着他的腰你要怎么赔?…某少帅一脸正经初儿,我想到一句诗。你说。她有些期待的目光。芙蓉帐暖度春宵,从此君王不早朝。…土匪就是土匪。...

绝代芳华

绝代芳华

绝代芳华她,倾国倾城的歌女,为人有情有义,且爱恨分明,众生皆为她倾倒,可是她却唯爱一人,即使那人只是以梦的形势出现在她的生活里。他是她的哥哥,两人从小一起长大,他与她志趣相投,他在不知不觉中暗生情愫。...

都市无敌战兵

都市无敌战兵

枪王之王任务失败回归都市,然而,等待他的却是相恋八年女友的背叛同学的奚落,甚至,就连保安都瞧他不起峰哥的脸也是你们这群人打的起的?...

清平乐之特工花魁

清平乐之特工花魁

南楚一代权臣苏文卿因谋逆之罪满门抄斩。嫡女苏清洛临死前许下毒誓,用她九生繁华换仇人一命。女特工魂穿苏清洛化名清平成为京城第一青楼天香楼花魁,只为助她报这一世满门仇怨。...

操控丧尸

操控丧尸

末世,当别人还在为物资而发愁的时候,谢天却能控制着自己的丧尸小弟,悠闲的穿梭在丧尸群中轻松的逛着各个超市,为自己搜罗各种物资。末世,当其他人还在前怕狼后怕虎的寝食难安的时候,谢天却有一群彪悍的丧尸保镖守护,夜夜好梦高枕无忧。末世,当别人将希望寄托在上帝的身上时,却有更多人,将谢天当成了他们的救世主。挣扎在末世的谢天,意外获得了操控丧尸的能力,并且能让自己与丧尸小弟共同进化,进而操控更多的丧尸-------------------------------------感谢老大海东与编辑天河一直以来对我的支持和帮助,感激不尽!另,本书五百人超级读者群期待大家的加入,群号159420877...

待我回来,娶你可好?

待我回来,娶你可好?

六岁那年,我与当保姆的母亲入住朱浣的家里,半年后,他从他母亲肚子里蹦出来,我跟妈妈去医院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看见襁褓中长得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暗暗叹息他长大了可怎么办?并且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地瓜。十二岁至十八岁,因为照顾他可以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维持我跟母亲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整个被他占满。这一年,我终于考上大学,离开他家,他也去国外读书,我当夜欢呼雀跃。他走的那年才十二岁,却万分不舍地拉着我的手说待你长发及腰,我就回来娶你。我摸摸我那因为他老是把口香糖粘在我头上,而剪短的一头秀发,差点没气吐血,况且,童言童语,谁会当真?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弯腰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无比开心。...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