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孔令芳点了点头,左右是小心无大错,就说其中某样珠宝,当时她看第一眼的时候都要心动了,也不知道那些官员怎么想的,又是从何得来。
章元敬翻了翻,又看到孟知府的咸鱼五条,顿时又觉得好笑,不过一番礼物看下来,他倒是好心情的说道:&ldo;我瞧着这几个人颇有几分才趣。
&rdo;
孔令芳一看那几位送来的礼物,顿时忍不住笑了起来,就在这个时候,管家匆匆进来禀道章家人到了。
章元敬一听顿时欣喜,笑着说道:&ldo;我亲自出去接一接。
&rdo;
孔令芳眼神微微一动,笑着跟了上去,要知道这次来的人跟那些打秋风的可不同,夫君对老家族内的那几分情谊都挂在谁身上,孔令芳自然是清楚无比的,这一点从她每年送回青州的年礼里头依稀可以看得出来。
第237章一生
姜氏从未想过,自己这一生快要走到头了,还能有这样的风光日子。
她们这代人苦啊,出生的时候都是战乱,她娘挺着大肚子逃难,她爹豁出去了一条腿才保住了这个孩子,只可惜九个月的时候哇哇落地,生出来的竟是个不能传宗接代的女儿。
等后来圣祖皇帝开了大兴,老百姓的日子才好了一些,但也只是好了一些罢了,边疆还是年年战乱,被征召走的人少有能回来的。
老天爷也不照顾,时不时就来一场天灾人祸,能活下来就是幸运,更别提其他的了。
姜氏小的时候,家里头吃的喝的,但凡是有点好东西那都是弟弟的,还是后娘生的弟弟,人的感情不值钱,当年她娘还活着的时候,她尚且能吃几顿饱饭,偶尔还能被亲爹抱一抱,等亲娘一死来了后娘,她才算知道,以前那日子都是带了蜜糖的。
可是又能怎么办呢,有了后娘就有了后爹,她就算是性子再厉害,也不过是让后娘不敢伸手狠打她,因此反倒是落了个泼辣的名声,到了年纪都嫁不出去。
后娘倒是不急,女儿在家多留几年好啊,能当个免费的佣人,洗衣做饭喂猪都得干。
可是姜氏不乐意这么留在家中,就算是她为了这几个人累死了,估计后娘和后头带来的弟弟都得怪她死的不凑巧,他们还得找张破席子给她裹。
她心中琢磨着,亲爹后弟是靠不上了,那得给自己找一个好丈夫才行,别的不说,至少人老实对她好才行,否则的话那不是出了狼窝进了虎穴吗?
章家就是这时候入了姜氏的眼,作为逃难过来落户的外族人,章家急于与当地的人家联姻,而在逃难的人群中,还能集合在一起的章家氏族虽然无甚钱财和权势,但也不至于太差。
她颇有心思的考察了几番,最后选定了章家一个后生,这后生在族内的辈分不低,逃难的路上虽然爹娘都死了,但族内对他却颇为照顾。
许多年后姜氏回头想想,觉得自己当时做下的决定再明智不过。
若不是她大着胆子暗送秋波,老头儿能看上她?若不是她豁出面子在姜氏长辈的面前哭死去的娘,她能带着微薄的嫁妆出嫁?若不是嫁给了老头儿,她能过上后头的日子?
要知道章家的男人都长得好,就算是外来户,但也没到衣不蔽体的程度,就老头儿那样的还有人跟她抢呢,说到这里姜氏就挺得意,她眼光好啊,一眼就看中了老头儿,就隔壁那个女人再眼馋也没有用。
嫁了人,姜氏确确实实过了一段蜜糖一样的日子,别的不说,老头儿一日日出息不说,还对她体贴入微,就算是后头积攒了一些钱财,也从来没有过三心二意的时候。
搜小说免费提供作者末喜的经典小说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最新章节全文阅读服务本站更新及时无弹窗广告欢迎光临观看小说十五年后,英国归来,她原是让那些害过她的人,好好忏悔,却不成想,坏了他的好事儿。他是北方十六省最尊贵的公子哥,督军府的大公子。他搂着她的腰,在她耳边吐气如兰坏了我的好事儿,该怎么赔我?她拿着刚得手的勃朗宁抵着他的腰你要怎么赔?…某少帅一脸正经初儿,我想到一句诗。你说。她有些期待的目光。芙蓉帐暖度春宵,从此君王不早朝。…土匪就是土匪。...
绝代芳华她,倾国倾城的歌女,为人有情有义,且爱恨分明,众生皆为她倾倒,可是她却唯爱一人,即使那人只是以梦的形势出现在她的生活里。他是她的哥哥,两人从小一起长大,他与她志趣相投,他在不知不觉中暗生情愫。...
枪王之王任务失败回归都市,然而,等待他的却是相恋八年女友的背叛同学的奚落,甚至,就连保安都瞧他不起峰哥的脸也是你们这群人打的起的?...
南楚一代权臣苏文卿因谋逆之罪满门抄斩。嫡女苏清洛临死前许下毒誓,用她九生繁华换仇人一命。女特工魂穿苏清洛化名清平成为京城第一青楼天香楼花魁,只为助她报这一世满门仇怨。...
末世,当别人还在为物资而发愁的时候,谢天却能控制着自己的丧尸小弟,悠闲的穿梭在丧尸群中轻松的逛着各个超市,为自己搜罗各种物资。末世,当其他人还在前怕狼后怕虎的寝食难安的时候,谢天却有一群彪悍的丧尸保镖守护,夜夜好梦高枕无忧。末世,当别人将希望寄托在上帝的身上时,却有更多人,将谢天当成了他们的救世主。挣扎在末世的谢天,意外获得了操控丧尸的能力,并且能让自己与丧尸小弟共同进化,进而操控更多的丧尸-------------------------------------感谢老大海东与编辑天河一直以来对我的支持和帮助,感激不尽!另,本书五百人超级读者群期待大家的加入,群号159420877...
六岁那年,我与当保姆的母亲入住朱浣的家里,半年后,他从他母亲肚子里蹦出来,我跟妈妈去医院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看见襁褓中长得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暗暗叹息他长大了可怎么办?并且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地瓜。十二岁至十八岁,因为照顾他可以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维持我跟母亲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整个被他占满。这一年,我终于考上大学,离开他家,他也去国外读书,我当夜欢呼雀跃。他走的那年才十二岁,却万分不舍地拉着我的手说待你长发及腰,我就回来娶你。我摸摸我那因为他老是把口香糖粘在我头上,而剪短的一头秀发,差点没气吐血,况且,童言童语,谁会当真?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弯腰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无比开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