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
前往王城的路上,除了魔兽侵袭造成的小骚动,并没有遇到太大的阻碍,数日的旅程当中,海韵只是在颠簸的俘虏专用笼车里,任由跃龙拉着走。
在这移动的监牢里,少许透入的光线多少能够判断日夜,但看不见外面的景色。
笼车外透射进来的阳光与月色令他得以推算时日,算算从他被哈姆带上笼车以来,已然过去了四天。
希莲皇家卫士的谈话声偶尔响起,甲衣在行军时发出的鏗鏘不绝于耳,填补了数日以来围绕着海韵的静默。
虽是俘虏的身份,但一上笼车,身上的束缚具及枷锁很快就被解开,任由他在笼车里活动。
也许是因为希莲王国人与犹克多王国一般,早已完全习惯战争状态,因此就算是敌国的俘虏在手,也不会做出超越规格的警戒。
也因此,海韵也并没有间着,他解开腰间的药材与工具包,笼车里瞬间成了他的移动调剂室,无论何时都能专心致志地进行调剂工作,正是身为圣魔药师应有的素养。
这天早上,笼车大门口一样送上了样式简单的早餐。
与平常不同,这次并不是从门口的小孔洞塞入餐盘,而是穿着王室盛装的哈姆亲自将早餐端上了笼车。
「几天没碰上面了,海韵。
」确认笼车的门关好以后,哈姆挥动双手展开干涉听觉的力场,笑吟吟地送上餐点,「这几天委屈你了,没能来好好照顾你,是我这个作朋友的不周到。
」
「没关係,谁叫我现在的名义是『战俘』嘛。
」海韵笑着说,将乾硬的麵包撕成小片,随手从腰带里取出一瓶金黄澄澈的液体。
「这是什么?」哈姆瞪大了眼睛望着那小瓶神奇的药液,「从前跟你在医疗所混的时候,可没见过这东西。
」
「这是我的压箱宝。
」海韵扬起嘴角,神秘地笑了笑,「调製这瓶药需要用到精纯的圣素材、犹克多东部海岸的风乾岩盐,以及双足步行蜥的鳞片。
吸足了月光精华的香光月叶,也必须要鲜採的才能用上……」
他一面说,一面往嘴里滴了一滴黄金药液,随后将乾硬、生冷的行军用麵包与柴得跟石头一样的肉乾放进嘴里咀嚼,露出了幸福且满足的表情。
「就这些个没味道的乾麵包、清水和咸死人的肉乾,你也能吃得津津有味?」哈姆一脸不解地撕咬着行军时理所当然的简陋餐食,却见海韵递上了黄金药瓶,示意他试上一试。
「记住,只能一滴。
用多了会有不好的效果,别贪多。
」
「……你该不会是因为这种药水的材料很难取得,所以才这么给我谆谆叮嘱啊?」
「那自然也是理由之一,少说废话,试了就知道。
」
「哎好好好……」
哈姆小心翼翼地将一滴药滴进嘴里,在舌头上有种难以言喻的麻痒感一闪即逝。
紧接着他在海韵的注视之下,将又黑又硬的乾麵包送进嘴里一咬。
犹如令人沉醉的阳光投射在身上,温和且令人安心的舒适感忽然席捲而来,简直要让他的灵魂融化。
虽然麵体依然十分乾硬,但来自小麦的天然麦香以及奶油堆叠而出的乳香味,犹如一颗预藏已久的美味炸弹,倏地爆散开来。
幸福感在全身不受控地流窜,哈姆感觉自己现在就是一隻晒足了阳光的猫,吃饱喝足了,可以安然入睡了……
「哇啊,危险危险。
」他猛地回过神来,只见海韵仍是笑容满盈地望着他。
「这什么厉害的东西,太可怕了啊,能把任何东西变好吃的圣药?」
「没错,能够夸张地增幅食材中的美味成分,是我独门的法宝。
搜小说免费提供作者末喜的经典小说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最新章节全文阅读服务本站更新及时无弹窗广告欢迎光临观看小说十五年后,英国归来,她原是让那些害过她的人,好好忏悔,却不成想,坏了他的好事儿。他是北方十六省最尊贵的公子哥,督军府的大公子。他搂着她的腰,在她耳边吐气如兰坏了我的好事儿,该怎么赔我?她拿着刚得手的勃朗宁抵着他的腰你要怎么赔?…某少帅一脸正经初儿,我想到一句诗。你说。她有些期待的目光。芙蓉帐暖度春宵,从此君王不早朝。…土匪就是土匪。...
绝代芳华她,倾国倾城的歌女,为人有情有义,且爱恨分明,众生皆为她倾倒,可是她却唯爱一人,即使那人只是以梦的形势出现在她的生活里。他是她的哥哥,两人从小一起长大,他与她志趣相投,他在不知不觉中暗生情愫。...
枪王之王任务失败回归都市,然而,等待他的却是相恋八年女友的背叛同学的奚落,甚至,就连保安都瞧他不起峰哥的脸也是你们这群人打的起的?...
南楚一代权臣苏文卿因谋逆之罪满门抄斩。嫡女苏清洛临死前许下毒誓,用她九生繁华换仇人一命。女特工魂穿苏清洛化名清平成为京城第一青楼天香楼花魁,只为助她报这一世满门仇怨。...
末世,当别人还在为物资而发愁的时候,谢天却能控制着自己的丧尸小弟,悠闲的穿梭在丧尸群中轻松的逛着各个超市,为自己搜罗各种物资。末世,当其他人还在前怕狼后怕虎的寝食难安的时候,谢天却有一群彪悍的丧尸保镖守护,夜夜好梦高枕无忧。末世,当别人将希望寄托在上帝的身上时,却有更多人,将谢天当成了他们的救世主。挣扎在末世的谢天,意外获得了操控丧尸的能力,并且能让自己与丧尸小弟共同进化,进而操控更多的丧尸-------------------------------------感谢老大海东与编辑天河一直以来对我的支持和帮助,感激不尽!另,本书五百人超级读者群期待大家的加入,群号159420877...
六岁那年,我与当保姆的母亲入住朱浣的家里,半年后,他从他母亲肚子里蹦出来,我跟妈妈去医院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看见襁褓中长得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暗暗叹息他长大了可怎么办?并且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地瓜。十二岁至十八岁,因为照顾他可以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维持我跟母亲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整个被他占满。这一年,我终于考上大学,离开他家,他也去国外读书,我当夜欢呼雀跃。他走的那年才十二岁,却万分不舍地拉着我的手说待你长发及腰,我就回来娶你。我摸摸我那因为他老是把口香糖粘在我头上,而剪短的一头秀发,差点没气吐血,况且,童言童语,谁会当真?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弯腰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无比开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