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因为这里有幼薇的味道呀”
“什么味道?”
“甜甜的味道”
“肉麻死了”
女人,不管多少岁都喜欢听情话,她们善于口是心非,嘴里说着不要,心里却早就喜欢的不要不要的,从林幼薇现在喜滋滋的表情就可以看出来。
林幼薇稍微整理了下卫生,就和李夕暮出去了,现在最主要的任务就是找房子。
大学周围的房子一般都很抢手,有小年轻偷偷背着父母筑爱巢的,有考研党租房学习的,也有老师租房图方便的。
便宜又实惠的房子,早就被如今这些个有手机就能走遍全天下的大学生给租了个遍。
林幼薇没有手机,根本就不会在网上查找,以前,搬去外面住更是她想都不敢想的事,她根本就舍不得花这么多钱,现在不同了,有李夕暮在,她早就习惯了他的存在,更何况她也舍不得把他一个人留在山里。
这已经是两个人找的第八家房间了,看着那个房东大妈不耐的表情,林幼薇不由得吐了吐舌头。
李夕暮心疼的擦去女孩额头的汗珠,柔声道,“幼薇,累不累?”
“不累,夕暮,我们再去下一家吧,东南段的那家看着好像不错。”
李夕暮把女孩轻轻揽在怀里,轻声道,“不差这一会,先休息会。”
“嗯……”
,林幼薇顺从的靠在夕暮的胸口。
有时候事情就是这么奇妙,当你挖空心思想要去办成一件事的时候,它反倒难以实现,可是当你放松下来,无所谓的时候,反而却出现了转机。
“请问你们要租房子吗?”
,一个长相文静的女孩从一侧打开房门伸出了一个小脑袋。
“是的”
,林幼薇脸蛋微红的迅速从夕暮的怀里起来。
女孩招了招手,示意两人过去,林幼薇欣喜的拉着李夕暮走了过去,她预感到事情似乎出现了转机。
“这间房子是我和闺蜜一起租的,我们本来打算考本校的研究生的,所以租了一年,可是我们两个都没发挥好,不幸被刷了,要被调剂去其他地方,所以……”
“你们想转租?”
“嗯……”
“我们能看看房子吗?”
“当然可以,等下,我跟你们拿鞋套。”
两人套上鞋套,走进房间,看来文静女孩和她的闺蜜都很爱干净,把房间打理的井井有条,一丝不苟,干净整洁的环境让人一看上去就很是舒适。
林幼薇里里外外都打量了一下,房间不大不小,有独立洗手间,厨房,客厅,阳台,家具基本上俱全,唯一有点瑕疵的就是,只有一间卧室。
“怎么样?”
,文静女孩有些急促的问道。
“嗯,还不错,只是……”
林幼薇并没有说完,眼睛却是看向那间卧室。
文静女孩会意道,“卧室只有一间,我看你们是情侣,应该不会介意这个的吧。”
林幼薇其实在意的并不是卧室只有一间,而是她要为之后的还价做准备,她怕文静女孩狮子大开口,她看的出来对面的女孩似乎很想把房子转出去。
林幼薇故意沉吟道,“这个……”
搜小说免费提供作者末喜的经典小说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最新章节全文阅读服务本站更新及时无弹窗广告欢迎光临观看小说十五年后,英国归来,她原是让那些害过她的人,好好忏悔,却不成想,坏了他的好事儿。他是北方十六省最尊贵的公子哥,督军府的大公子。他搂着她的腰,在她耳边吐气如兰坏了我的好事儿,该怎么赔我?她拿着刚得手的勃朗宁抵着他的腰你要怎么赔?…某少帅一脸正经初儿,我想到一句诗。你说。她有些期待的目光。芙蓉帐暖度春宵,从此君王不早朝。…土匪就是土匪。...
绝代芳华她,倾国倾城的歌女,为人有情有义,且爱恨分明,众生皆为她倾倒,可是她却唯爱一人,即使那人只是以梦的形势出现在她的生活里。他是她的哥哥,两人从小一起长大,他与她志趣相投,他在不知不觉中暗生情愫。...
枪王之王任务失败回归都市,然而,等待他的却是相恋八年女友的背叛同学的奚落,甚至,就连保安都瞧他不起峰哥的脸也是你们这群人打的起的?...
南楚一代权臣苏文卿因谋逆之罪满门抄斩。嫡女苏清洛临死前许下毒誓,用她九生繁华换仇人一命。女特工魂穿苏清洛化名清平成为京城第一青楼天香楼花魁,只为助她报这一世满门仇怨。...
末世,当别人还在为物资而发愁的时候,谢天却能控制着自己的丧尸小弟,悠闲的穿梭在丧尸群中轻松的逛着各个超市,为自己搜罗各种物资。末世,当其他人还在前怕狼后怕虎的寝食难安的时候,谢天却有一群彪悍的丧尸保镖守护,夜夜好梦高枕无忧。末世,当别人将希望寄托在上帝的身上时,却有更多人,将谢天当成了他们的救世主。挣扎在末世的谢天,意外获得了操控丧尸的能力,并且能让自己与丧尸小弟共同进化,进而操控更多的丧尸-------------------------------------感谢老大海东与编辑天河一直以来对我的支持和帮助,感激不尽!另,本书五百人超级读者群期待大家的加入,群号159420877...
六岁那年,我与当保姆的母亲入住朱浣的家里,半年后,他从他母亲肚子里蹦出来,我跟妈妈去医院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看见襁褓中长得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暗暗叹息他长大了可怎么办?并且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地瓜。十二岁至十八岁,因为照顾他可以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维持我跟母亲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整个被他占满。这一年,我终于考上大学,离开他家,他也去国外读书,我当夜欢呼雀跃。他走的那年才十二岁,却万分不舍地拉着我的手说待你长发及腰,我就回来娶你。我摸摸我那因为他老是把口香糖粘在我头上,而剪短的一头秀发,差点没气吐血,况且,童言童语,谁会当真?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弯腰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无比开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