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点小说网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四十一章 赵构气到吐血大军凯旋(第1页)

一秒记住【m.xiaoyanwenxue.cc】精彩无弹窗免费!

尤其是赵构的脸上,都快要憋紫了。

因为这一措手不及的消息,让他一口口水堵在了喉咙里,呛得剧烈咳嗽了起来,额头上的青筋,都鼓胀了起来:“咳咳,这不可能!”

他的眼神,无比的狰狞开口道:“杨再兴率军出发,不过五日的时间,按照行军速度,此时最多才到梁山泊一日而已!

那梁山泊四面环水,易守难攻,又有那么多武艺高强的反贼,他杨再兴再厉害,又怎么可能一日便攻下了梁山!”

“诈捷!

这一定是诈捷!

杨再兴必定是为了巩固地位,谎称大捷,瞒报军功!

这是欺君,快快备轿,本王要进宫面圣,参杨再兴一本!”

赵构根本就不相信,眼中带着自以为是的兴奋与激动之色,便欲去状告杨再兴。

就在这时,同样面色阴沉青黑的童贯,忽然上前几步,挡在了赵构的身前。

“康王不可!

那杨再兴并不是蠢货,既然用了红翎急使,沿途报捷,便必然不可能是假消息!

否则即便能欺君一时,也瞒不了几日!”

童贯这老太监虽然六十多岁了,但是因为年轻时率军征战打下的底子,此时依然健壮,一边拉住了赵构的袖子,一边声如洪钟的喝道。

童贯的这一声大喝,顿时让赵构眼中的自以为是,戛然而止,变成了一种浓浓的挫败,与难以置信之色:“童枢密,这杨再兴不过出兵五日,怎么可能就这么快灭了梁山!

当初高太尉与你,先后各自统帅十万大军征剿,都没能奈何梁山,怎么到了杨再兴的手中,这梁山贼寇,就像是纸糊的一样那么好灭了!”

赵构歇斯底里的咆哮道,浑身剧烈的颤抖着,根本不愿相信这一切。

因为愤怒,甚至把嘴唇都咬破了,鲜红的血丝,顺着唇角流淌。

而韩宗武和张邦昌等人的脸上神色,也比赵构好不了多少,每个人都是一副不愿相信,如丧考妣的神色!

他们刚刚还在算计,如何趁着杨再兴征讨梁山失利,渔翁得利,弄死杨再兴。

结果转眼间,却得到了梁山大捷,杨再兴已灭梁山的消息!

那种感觉,就好像是满满一口死苍蝇,堵在了喉咙中一般,让他们吞也不是,咽也不是。

看着歇斯底里的赵构,童贯的脸上,也是一片深深的苦涩:“康王,我也不想相信这个捷报。

可那杨再兴用了八百里加急的红翎急使,一路穿州过府,恐怕不光是汴梁,就连整个京东路都传遍了。

杨再兴再蠢,也不可能如此明目张胆的欺君,留下把柄。

这下咱们可失算了,那杨再兴不但灭了梁山,而且是一战灭梁山!

这份泼天的军功,又要让那小子在朝中,更加的嚣张了!”

热门小说推荐
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

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

搜小说免费提供作者末喜的经典小说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最新章节全文阅读服务本站更新及时无弹窗广告欢迎光临观看小说十五年后,英国归来,她原是让那些害过她的人,好好忏悔,却不成想,坏了他的好事儿。他是北方十六省最尊贵的公子哥,督军府的大公子。他搂着她的腰,在她耳边吐气如兰坏了我的好事儿,该怎么赔我?她拿着刚得手的勃朗宁抵着他的腰你要怎么赔?…某少帅一脸正经初儿,我想到一句诗。你说。她有些期待的目光。芙蓉帐暖度春宵,从此君王不早朝。…土匪就是土匪。...

绝代芳华

绝代芳华

绝代芳华她,倾国倾城的歌女,为人有情有义,且爱恨分明,众生皆为她倾倒,可是她却唯爱一人,即使那人只是以梦的形势出现在她的生活里。他是她的哥哥,两人从小一起长大,他与她志趣相投,他在不知不觉中暗生情愫。...

都市无敌战兵

都市无敌战兵

枪王之王任务失败回归都市,然而,等待他的却是相恋八年女友的背叛同学的奚落,甚至,就连保安都瞧他不起峰哥的脸也是你们这群人打的起的?...

清平乐之特工花魁

清平乐之特工花魁

南楚一代权臣苏文卿因谋逆之罪满门抄斩。嫡女苏清洛临死前许下毒誓,用她九生繁华换仇人一命。女特工魂穿苏清洛化名清平成为京城第一青楼天香楼花魁,只为助她报这一世满门仇怨。...

操控丧尸

操控丧尸

末世,当别人还在为物资而发愁的时候,谢天却能控制着自己的丧尸小弟,悠闲的穿梭在丧尸群中轻松的逛着各个超市,为自己搜罗各种物资。末世,当其他人还在前怕狼后怕虎的寝食难安的时候,谢天却有一群彪悍的丧尸保镖守护,夜夜好梦高枕无忧。末世,当别人将希望寄托在上帝的身上时,却有更多人,将谢天当成了他们的救世主。挣扎在末世的谢天,意外获得了操控丧尸的能力,并且能让自己与丧尸小弟共同进化,进而操控更多的丧尸-------------------------------------感谢老大海东与编辑天河一直以来对我的支持和帮助,感激不尽!另,本书五百人超级读者群期待大家的加入,群号159420877...

待我回来,娶你可好?

待我回来,娶你可好?

六岁那年,我与当保姆的母亲入住朱浣的家里,半年后,他从他母亲肚子里蹦出来,我跟妈妈去医院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看见襁褓中长得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暗暗叹息他长大了可怎么办?并且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地瓜。十二岁至十八岁,因为照顾他可以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维持我跟母亲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整个被他占满。这一年,我终于考上大学,离开他家,他也去国外读书,我当夜欢呼雀跃。他走的那年才十二岁,却万分不舍地拉着我的手说待你长发及腰,我就回来娶你。我摸摸我那因为他老是把口香糖粘在我头上,而剪短的一头秀发,差点没气吐血,况且,童言童语,谁会当真?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弯腰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无比开心。...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