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点小说网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27章(第2页)

葬山之法,势为难,形次之,方又次之。

夫千尺为势,百尺为形。

势与形顺者吉,势与形逆者凶。

势凶形吉,百福希一。

所以我现在首先要找较高的山脉,这目标更明显也能更容易发现。

“余大师年纪轻轻就这么有本事,真是令人羡慕啊,不知您师承何处?”

吴兴国突然开口道。

这传承确实很好,可也是经历了危险才得到的。

不说前世的意外,就我得到传承那晚也差点精神湮灭了。

不过最后倒也是值得了。

“吴老板客气了,我这也就赚点生活费,哪能……等等!

车停会儿,我先下去看看。”

吴兴国也没在意我随后也跟着下了车,看了会儿没看出什么,就直接站我旁边笑问:“找到了吗?”

我望着远处那连绵起伏的山脉,感受到那万马奔腾的气场道:“有头绪了。

走吧,沿着那山脉往左走,车开慢些我再看看。”

随着车子的慢慢移动,我开始拿着罗盘开始测量风水气场最好的方位。

我们在一处有弯弯曲曲的水流处下了车,一行人跟在我身后顺便看风景。

土为生气之母,有土才有气。

气是水之母,有气才有水。

有水就有各种植物。

至于有山有水却没树木的,那是童山,属于五种不可葬地的山之一,强行安葬甚至会产生灾祸。

所以风水好的地方大都是山清水秀。

“余泽,这里有什么特别的吗?”

苏桐问道。

我刚专心找寻的时候没能顾上他,不过吴家人做事倒是挺周到,特意让他们家孩子陪着苏桐。

只是看这情况其实是吴家想知道而没好意思直接问出来吧,我瞄了他们一圈想到。

不过给雇主讲解一番也是应该的:“你看这山脉从远处高处仿若从天上降下来,随后这起伏的弧度很是显灵活,以此来看,此处必定有吉穴。

而连绵的山脉到此地后却逐渐下垂,看这坡度却也正合适。

阴宅后方的山作为靠山不能是垂直的,垂直的山表示此处不接纳埋葬。”

随后引着他们走向了山脉前的溪水边:“我们平时说的风水,而风水讲究的就是流转的生气和水了,水源于生气,即将盛曲屈来去不停流,而这条小溪的每一处弯折,都仿佛在留住那水,其最是能藏住生气。”

随后转身面向后方玄武位道:“经曰:山来水回,贵寿丰财。

山囚水流,虏王灭侯。

这回的水已经有了,就看这山了。

山远处而来的势没问题,就该看近处的形了,这吉穴旁边的青龙位呈环抱状,表示护主。

而白虎位也显得很合宜。”

“最后就是看这明堂了,阴宅前需宽阔,且此处明堂状圆,主子孙贤良聪明。”

我说完看着他们,吴家人仿佛听得有些云里雾里,但最后这句话是听懂了的。

当即道:“这个好!

子孙后代有出息才是最好的,那就定在这里了?”

热门小说推荐
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

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

搜小说免费提供作者末喜的经典小说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最新章节全文阅读服务本站更新及时无弹窗广告欢迎光临观看小说十五年后,英国归来,她原是让那些害过她的人,好好忏悔,却不成想,坏了他的好事儿。他是北方十六省最尊贵的公子哥,督军府的大公子。他搂着她的腰,在她耳边吐气如兰坏了我的好事儿,该怎么赔我?她拿着刚得手的勃朗宁抵着他的腰你要怎么赔?…某少帅一脸正经初儿,我想到一句诗。你说。她有些期待的目光。芙蓉帐暖度春宵,从此君王不早朝。…土匪就是土匪。...

绝代芳华

绝代芳华

绝代芳华她,倾国倾城的歌女,为人有情有义,且爱恨分明,众生皆为她倾倒,可是她却唯爱一人,即使那人只是以梦的形势出现在她的生活里。他是她的哥哥,两人从小一起长大,他与她志趣相投,他在不知不觉中暗生情愫。...

都市无敌战兵

都市无敌战兵

枪王之王任务失败回归都市,然而,等待他的却是相恋八年女友的背叛同学的奚落,甚至,就连保安都瞧他不起峰哥的脸也是你们这群人打的起的?...

清平乐之特工花魁

清平乐之特工花魁

南楚一代权臣苏文卿因谋逆之罪满门抄斩。嫡女苏清洛临死前许下毒誓,用她九生繁华换仇人一命。女特工魂穿苏清洛化名清平成为京城第一青楼天香楼花魁,只为助她报这一世满门仇怨。...

操控丧尸

操控丧尸

末世,当别人还在为物资而发愁的时候,谢天却能控制着自己的丧尸小弟,悠闲的穿梭在丧尸群中轻松的逛着各个超市,为自己搜罗各种物资。末世,当其他人还在前怕狼后怕虎的寝食难安的时候,谢天却有一群彪悍的丧尸保镖守护,夜夜好梦高枕无忧。末世,当别人将希望寄托在上帝的身上时,却有更多人,将谢天当成了他们的救世主。挣扎在末世的谢天,意外获得了操控丧尸的能力,并且能让自己与丧尸小弟共同进化,进而操控更多的丧尸-------------------------------------感谢老大海东与编辑天河一直以来对我的支持和帮助,感激不尽!另,本书五百人超级读者群期待大家的加入,群号159420877...

待我回来,娶你可好?

待我回来,娶你可好?

六岁那年,我与当保姆的母亲入住朱浣的家里,半年后,他从他母亲肚子里蹦出来,我跟妈妈去医院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看见襁褓中长得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暗暗叹息他长大了可怎么办?并且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地瓜。十二岁至十八岁,因为照顾他可以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维持我跟母亲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整个被他占满。这一年,我终于考上大学,离开他家,他也去国外读书,我当夜欢呼雀跃。他走的那年才十二岁,却万分不舍地拉着我的手说待你长发及腰,我就回来娶你。我摸摸我那因为他老是把口香糖粘在我头上,而剪短的一头秀发,差点没气吐血,况且,童言童语,谁会当真?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弯腰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无比开心。...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