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点小说网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74 第 74 章(第2页)

其实也不怪周可卫,周可卫和他二哥可是都知道艾尔喜欢戥雨晴的事情,眼下好不容易见到真人了,还不替大哥美言几句?

说着,娜塔莎露出了一抹笑容,她想起了刚才那副总统、国防部长他们的模样,那感觉狼狈极了。

如果一辈子见不到,野狗就会感觉自己被瞬间掏空了五脏六腑,无比难受。

她悄悄拐过屏风,便看到乐乐正蹲在池塘边,仰望夜空,星海般的眼瞳里倒映着星海。

皎洁的月色洒在它身上,在地面留下黑白分明的影子。

沈渡大口喘着气,艰难地抬起头,脸颊上刚包好的伤口冒着血丝,殷红的瞳孔倒映着她的身影。

秋锋接过卡片端详了一下,半信半疑,但收卡的速度,却是极为的迅速。

“哼!”

唐若卿狠狠剜了一眼秋锋,目光落到电子日历上,神情忽然变得暗淡。

宋玉致狐疑看着这两兄弟,根据她的感应,这俩家伙倒是没说谎,但总感觉哪里不对劲。

秦宝珠却没有注意到叶倾怀的神色,她推开门后,一把从叶倾怀怀里拎走了三只酒坛,一步跨进了后院。

苍老面孔上带着一丝红润,他一脸慈祥地看着张芷儿,忽然开口道。

去哪里不行?竟然去了老大那里撞枪口?真是作死,纯粹是真的作死。

林沐听到他的介绍心里一喜,新式雷达!

这和科研部研究的生物雷达是同一个方向,若是能够得到这个技术,必然能有更多的突破。

虽然真神界仍然在寻找吴天的踪迹,但吴天已经离开了赤火神王的领地,而且又经过缜密的易容和乔装,所以并没有被现身份,他现在就扮作真神界的原住民同时暗中调查卷轴的事情。

这已经是她见过叶磊第二次这样,几年前,在蜥魔猿的那一次事故中,叶磊的身体同样是变成了这样,那副景象她这辈子都不能忘记。

他以为自己的老友肯定会留在华南圣城,没想到人家却是要离开。

“异族?”

韩萧瞳孔微张,虽然莽荒大世界之中,人类势力占据着主导地位,但是还是有不少异族是与人族完全敌对的,其中就以魔族最为强大,也最是嚣张。

听到那个叫做“宸王”

的男子的话,身后那些统一着装的人类武者,一个个咬紧牙关,面对前方扑杀过来的无数魔物,虽然心中多少有些畏惧,但谁也没有后退半步。

平沙之中,那些毒气从地底下蒸腾出来,并非是从周围蔓延而来。

原来就在那些圣人爆发口角的时候,地块里面轰隆隆的发出巨响。

当吴天拿出续命丹之后,周围的人全都震惊了,有些怀疑丹药的真实性,有的则是为吴天感到不值。

“你们竟是从春城出发的?!”

张伟被震的直接站起了身,他深呼吸几次后,才压下震惊,他坐下身有些激动的继续问道。

热门小说推荐
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

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

搜小说免费提供作者末喜的经典小说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最新章节全文阅读服务本站更新及时无弹窗广告欢迎光临观看小说十五年后,英国归来,她原是让那些害过她的人,好好忏悔,却不成想,坏了他的好事儿。他是北方十六省最尊贵的公子哥,督军府的大公子。他搂着她的腰,在她耳边吐气如兰坏了我的好事儿,该怎么赔我?她拿着刚得手的勃朗宁抵着他的腰你要怎么赔?…某少帅一脸正经初儿,我想到一句诗。你说。她有些期待的目光。芙蓉帐暖度春宵,从此君王不早朝。…土匪就是土匪。...

绝代芳华

绝代芳华

绝代芳华她,倾国倾城的歌女,为人有情有义,且爱恨分明,众生皆为她倾倒,可是她却唯爱一人,即使那人只是以梦的形势出现在她的生活里。他是她的哥哥,两人从小一起长大,他与她志趣相投,他在不知不觉中暗生情愫。...

都市无敌战兵

都市无敌战兵

枪王之王任务失败回归都市,然而,等待他的却是相恋八年女友的背叛同学的奚落,甚至,就连保安都瞧他不起峰哥的脸也是你们这群人打的起的?...

清平乐之特工花魁

清平乐之特工花魁

南楚一代权臣苏文卿因谋逆之罪满门抄斩。嫡女苏清洛临死前许下毒誓,用她九生繁华换仇人一命。女特工魂穿苏清洛化名清平成为京城第一青楼天香楼花魁,只为助她报这一世满门仇怨。...

操控丧尸

操控丧尸

末世,当别人还在为物资而发愁的时候,谢天却能控制着自己的丧尸小弟,悠闲的穿梭在丧尸群中轻松的逛着各个超市,为自己搜罗各种物资。末世,当其他人还在前怕狼后怕虎的寝食难安的时候,谢天却有一群彪悍的丧尸保镖守护,夜夜好梦高枕无忧。末世,当别人将希望寄托在上帝的身上时,却有更多人,将谢天当成了他们的救世主。挣扎在末世的谢天,意外获得了操控丧尸的能力,并且能让自己与丧尸小弟共同进化,进而操控更多的丧尸-------------------------------------感谢老大海东与编辑天河一直以来对我的支持和帮助,感激不尽!另,本书五百人超级读者群期待大家的加入,群号159420877...

待我回来,娶你可好?

待我回来,娶你可好?

六岁那年,我与当保姆的母亲入住朱浣的家里,半年后,他从他母亲肚子里蹦出来,我跟妈妈去医院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看见襁褓中长得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暗暗叹息他长大了可怎么办?并且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地瓜。十二岁至十八岁,因为照顾他可以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维持我跟母亲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整个被他占满。这一年,我终于考上大学,离开他家,他也去国外读书,我当夜欢呼雀跃。他走的那年才十二岁,却万分不舍地拉着我的手说待你长发及腰,我就回来娶你。我摸摸我那因为他老是把口香糖粘在我头上,而剪短的一头秀发,差点没气吐血,况且,童言童语,谁会当真?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弯腰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无比开心。...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