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点小说网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47章 悲奈何征人埋白骨(第1页)

流光叮嘱玹曜,“你们不要一行人浩浩荡荡过去,我怕周围镇上有薛景焕的耳目。”

玹曜面容冷肃的点点头,手握佩剑出了营帐。

彭华正要跟着出去,却被流光一把拦住,“彭将军,我之前一直没注意关心你,你的腿是怎么伤的?”

流光很少对他这样温声细语的说话,猛的一听,把彭华吓得直接打了个哆嗦。

“...谢宸妃娘娘关怀,臣是下榻之时一脚踩空,扭了一下,并无大碍。”

“彭将军,我早同你说过了,既出了宫就不必再按宫里的规矩办,我只是你的副将,怎么突然客气起来了。”

流光皮笑肉不笑的说道,“不过怎么会突然踩空?”

流光心中一直对彭华的腿伤耿耿于怀。

如果不是彭华意外伤病,青韶不会为了拖延时间而去齐国和亲,后续的一系列突袭也都不会发生。

她心中忽而回忆起自己当时怒气上头说的话——“怕是他自己和敌国里应外合故意摔得吧。”

她一直隐隐觉得有问题的事情在今日必须问个明白。

“塌下的踏板不知被哪个孙子往外挪了,我一脚踩过去,一半踩着一半没踩着,又摔回床上了,给我脚踝扭伤了。”

流光听着彭华的形容想象出了那个滑稽的画面。

彭华这个答案尚算真诚,她松了口气,不厚道的笑了一声,“那时候都谁进过你房间。”

“就是我的小妾还有几个丫鬟侍卫。

可能是谁马虎,打扫的时候挪开了踏板忘了挪回去。

事后谁都不承认,应该是怕我怪罪。”

“你这脾气,没人敢承认也有道理。

就是你摔倒的时机太巧了,我还以为是姜子煊的手笔,不是就好。”

流光松了口气,若真不想让彭华出征,用挪踏板这个方法未免过于幽默...姜子煊没有自己想象的那么神通广大就好。

和彭华说完,流光出了营帐。

玹曜做事仔细,他去军营里亲自点人执行任务,三五一组,带上火药。

怕人数众多引人注目,他只带了三十个人前往。

在军营前,流光为他送行,此时的玹曜已经换下盔甲,换上了一身粗布麻衣,扮作农人装扮。

只是他的面容俊郎,很难让人相信他是个普通人。

流光蹲下身,用手掌在地上抹了把灰蹭在他脸上,“亏你还是追踪的高手,穿的这么干净,谁会相信...”

玹曜笑了笑,眉眼温柔,顺着流光的动作也从她手掌上蹭了点灰抹到衣服上,“大意了。

高手也会大意嘛。”

流光拍了拍他的肩膀,向前一步环抱住他,在他耳边轻声开口,“保护好自己,一路顺风。”

流光没有脱下盔甲,铠甲璀璨而又冰凉。

海风吹来,带来离别的气息。

玹曜坦然的回抱了她,“我会的,等我回来。”

*

热门小说推荐
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

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

搜小说免费提供作者末喜的经典小说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最新章节全文阅读服务本站更新及时无弹窗广告欢迎光临观看小说十五年后,英国归来,她原是让那些害过她的人,好好忏悔,却不成想,坏了他的好事儿。他是北方十六省最尊贵的公子哥,督军府的大公子。他搂着她的腰,在她耳边吐气如兰坏了我的好事儿,该怎么赔我?她拿着刚得手的勃朗宁抵着他的腰你要怎么赔?…某少帅一脸正经初儿,我想到一句诗。你说。她有些期待的目光。芙蓉帐暖度春宵,从此君王不早朝。…土匪就是土匪。...

绝代芳华

绝代芳华

绝代芳华她,倾国倾城的歌女,为人有情有义,且爱恨分明,众生皆为她倾倒,可是她却唯爱一人,即使那人只是以梦的形势出现在她的生活里。他是她的哥哥,两人从小一起长大,他与她志趣相投,他在不知不觉中暗生情愫。...

都市无敌战兵

都市无敌战兵

枪王之王任务失败回归都市,然而,等待他的却是相恋八年女友的背叛同学的奚落,甚至,就连保安都瞧他不起峰哥的脸也是你们这群人打的起的?...

清平乐之特工花魁

清平乐之特工花魁

南楚一代权臣苏文卿因谋逆之罪满门抄斩。嫡女苏清洛临死前许下毒誓,用她九生繁华换仇人一命。女特工魂穿苏清洛化名清平成为京城第一青楼天香楼花魁,只为助她报这一世满门仇怨。...

操控丧尸

操控丧尸

末世,当别人还在为物资而发愁的时候,谢天却能控制着自己的丧尸小弟,悠闲的穿梭在丧尸群中轻松的逛着各个超市,为自己搜罗各种物资。末世,当其他人还在前怕狼后怕虎的寝食难安的时候,谢天却有一群彪悍的丧尸保镖守护,夜夜好梦高枕无忧。末世,当别人将希望寄托在上帝的身上时,却有更多人,将谢天当成了他们的救世主。挣扎在末世的谢天,意外获得了操控丧尸的能力,并且能让自己与丧尸小弟共同进化,进而操控更多的丧尸-------------------------------------感谢老大海东与编辑天河一直以来对我的支持和帮助,感激不尽!另,本书五百人超级读者群期待大家的加入,群号159420877...

待我回来,娶你可好?

待我回来,娶你可好?

六岁那年,我与当保姆的母亲入住朱浣的家里,半年后,他从他母亲肚子里蹦出来,我跟妈妈去医院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看见襁褓中长得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暗暗叹息他长大了可怎么办?并且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地瓜。十二岁至十八岁,因为照顾他可以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维持我跟母亲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整个被他占满。这一年,我终于考上大学,离开他家,他也去国外读书,我当夜欢呼雀跃。他走的那年才十二岁,却万分不舍地拉着我的手说待你长发及腰,我就回来娶你。我摸摸我那因为他老是把口香糖粘在我头上,而剪短的一头秀发,差点没气吐血,况且,童言童语,谁会当真?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弯腰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无比开心。...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