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点小说网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52章(第3页)

沈奕瑶抽抽鼻子,&ldo;夫君你真好。

&rdo;

……

正用午膳的点儿,侯爷和夫人回来了。

下人们只是觉得奇怪,各处收到消息的,却是感觉出了异样。

老夫人按捺不住,想叫儿子过来询问,谁知严霆忙着安抚沈奕瑶,说等会儿再过来。

严嫣并不意外这个结果,正在陪严陌吃午膳的她,继续吃着碗里饭。

她习武历来食量大,旁的女孩吃一碗,她要吃两碗,所以她吃完一碗,又让梅香给盛了一碗。

严陌最近饭量见长,从一开始吃一两口米饭,到之后吃小半碗,及至现在已经能吃一平碗了。

中午的菜式都是小厨房针对两人最爱吃的菜所做,严陌吃得很满意,吃完后又喝了一点汤。

膳罢,他问了一句,&ldo;要不要去看看娘?&rdo;

严嫣问道:&ldo;你觉得呢?&rdo;

他沉吟一小会儿,摇摇小脑袋,&ldo;那还是不要了吧。

&rdo;

&ldo;坐一刻钟,然后起来散步消食,才能午睡。

&rdo;

小阿陌乖巧的点点头。

……

听完严霆的讲诉,老夫人忍不住怒拍一下矮几,骂道一声&lso;蠢妇&rso;。

这母子二人有相同之处,都觉得沈奕瑶这人蠢不可言,却从来不会检讨自身,在自己身上找原因。

&ldo;那你预计怎么办?&rdo;老夫人眼神复杂看了儿子一眼,有些心疼。

严霆坐在那里,神情淡然,&ldo;还能怎么办?当爹娘的不可能永远和儿女置气。

&rdo;

老夫人心疼得直哆嗦嘴唇,颓然道:&ldo;也就是说一切要重新开始了?这镇国公也忒不是东西了!

我当初就不赞同你娶她,瞧瞧……&rdo;她手遥指锦瑟院的方向,&ldo;只会哭,还劳我儿子去安慰她。

摊了那样一个爹,如此难缠!

当初就不该听你爹的,让你直接娶了玉瑾多好!

&rdo;

严霆没有出声。

他爹身为嫡子,却生来体弱。

公侯之家传承先嫡,再长。

他爹虽身子不好,但占了个嫡长,于是得了这威远侯之位。

按理说,一个当家人身体不好是不宜继承爵位的,可他祖母性子刚强,又只生了这么一个儿子,不愿让旁人摘桃。

从个人来讲,自然是自己继承了爵位比较好,但站在威远侯府这块牌匾之下,从传承上讲,却应该是能者居之为宜。

他爹身子不好,所以没办法领差事,他祖母不容人,祖父去世,便将所有庶子全部分家了出去。

府里倒是清净了,可是一点助力都无,连个臂膀都没有。

他祖母不会做人,处事刻薄,几十年来将一些亲戚、姻亲什么的都得罪了个遍。

而他爹,限于身子骨,只能扛着这威远侯府的牌匾,却一点功绩也无。

热门小说推荐
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

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

搜小说免费提供作者末喜的经典小说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最新章节全文阅读服务本站更新及时无弹窗广告欢迎光临观看小说十五年后,英国归来,她原是让那些害过她的人,好好忏悔,却不成想,坏了他的好事儿。他是北方十六省最尊贵的公子哥,督军府的大公子。他搂着她的腰,在她耳边吐气如兰坏了我的好事儿,该怎么赔我?她拿着刚得手的勃朗宁抵着他的腰你要怎么赔?…某少帅一脸正经初儿,我想到一句诗。你说。她有些期待的目光。芙蓉帐暖度春宵,从此君王不早朝。…土匪就是土匪。...

绝代芳华

绝代芳华

绝代芳华她,倾国倾城的歌女,为人有情有义,且爱恨分明,众生皆为她倾倒,可是她却唯爱一人,即使那人只是以梦的形势出现在她的生活里。他是她的哥哥,两人从小一起长大,他与她志趣相投,他在不知不觉中暗生情愫。...

都市无敌战兵

都市无敌战兵

枪王之王任务失败回归都市,然而,等待他的却是相恋八年女友的背叛同学的奚落,甚至,就连保安都瞧他不起峰哥的脸也是你们这群人打的起的?...

清平乐之特工花魁

清平乐之特工花魁

南楚一代权臣苏文卿因谋逆之罪满门抄斩。嫡女苏清洛临死前许下毒誓,用她九生繁华换仇人一命。女特工魂穿苏清洛化名清平成为京城第一青楼天香楼花魁,只为助她报这一世满门仇怨。...

操控丧尸

操控丧尸

末世,当别人还在为物资而发愁的时候,谢天却能控制着自己的丧尸小弟,悠闲的穿梭在丧尸群中轻松的逛着各个超市,为自己搜罗各种物资。末世,当其他人还在前怕狼后怕虎的寝食难安的时候,谢天却有一群彪悍的丧尸保镖守护,夜夜好梦高枕无忧。末世,当别人将希望寄托在上帝的身上时,却有更多人,将谢天当成了他们的救世主。挣扎在末世的谢天,意外获得了操控丧尸的能力,并且能让自己与丧尸小弟共同进化,进而操控更多的丧尸-------------------------------------感谢老大海东与编辑天河一直以来对我的支持和帮助,感激不尽!另,本书五百人超级读者群期待大家的加入,群号159420877...

待我回来,娶你可好?

待我回来,娶你可好?

六岁那年,我与当保姆的母亲入住朱浣的家里,半年后,他从他母亲肚子里蹦出来,我跟妈妈去医院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看见襁褓中长得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暗暗叹息他长大了可怎么办?并且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地瓜。十二岁至十八岁,因为照顾他可以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维持我跟母亲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整个被他占满。这一年,我终于考上大学,离开他家,他也去国外读书,我当夜欢呼雀跃。他走的那年才十二岁,却万分不舍地拉着我的手说待你长发及腰,我就回来娶你。我摸摸我那因为他老是把口香糖粘在我头上,而剪短的一头秀发,差点没气吐血,况且,童言童语,谁会当真?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弯腰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无比开心。...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