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楚绯澜心中半是失落半是侥幸,端起那碗汤慢慢的喝了起来。
果然没了那奇怪的苦味。
苏陌玉悄悄的窥探着楚绯澜的神情,似乎心情还不错,摒退了众人之后,苏陌玉又为楚绯澜夹了个桂花翅子放入他碗里。
原本宫规里有明示,任何人侍膳都不许向陛下劝菜的,更别说为他夹菜入碗里,但楚绯澜似乎并不在意这些规矩,他便也不必担心什么了。
楚绯澜俊美的脸上闪过一丝甜蜜,虽然脸上的神情和以往的面无表情别无二致,但苏陌玉这么久以来还是看出了些门道。
如果楚绯澜的眉毛微皱,嘴角往下,眼里没有任何波动就表示他心情不好;如果他脸上眉毛不皱,眼睛比平时大,瞳孔比平时圆,薄唇紧抿,脸色阴沉,目光似豺狼饿虎般凶狠,就说明他在发怒,是最可怕的时候;如果他眉头舒展,眼角比平时狭长些,嘴唇轻抿,嘴角隐隐上扬一点点弧度,如黑潭般的眼睛里一片柔和,甚至脸上的喜意露出那么一些来,就像现在这样,就表示他心情很好,很开心。
本小章还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精彩内容!
他还发现,楚绯澜生气时很喜欢右手握成拳,用拇指扳得食指和中指咯咯作响。
看人脸色也是要有学问的,人心这个东西最难揣摩,却也有迹可循,只有拿捏好了一个人的心,才能和他“愉快”
的相处。
其实说白了就是苏陌玉不敢惹他生气而已。
“这桂花翅子陌玉觉得很好吃,陛下尝尝。”
楚绯澜优雅的放下还剩小半碗的稚鸡汤,将碗里的翅子夹起来送入口中慢慢品尝起来。
“确实不错。
卤汁很入味,口味醇香,肉质松软。”
估摸着把这位陛下讨好了,苏陌玉才开口:“陛下,陌玉,有一事相求。”
楚绯澜微微一愣,随即面色恢复如常。
“何事,你说就是,用什么‘求’字?”
苏陌玉道:“陛下能否……帮忙将我的佩剑送到我兄长手上?”
楚绯澜放下筷子,看了他一会儿,眼里流露出几分怜惜来。
“寡人知道,你没了武功,又不可再动剑,心里很不好受。
那剑留着也是枉然,还徒增伤感。
你想把他送给你王兄,寡人也能理解,那明日,寡人就派人将你的剑拿去送到玉瑶祈和城。”
苏陌玉笑了笑,发自内心的高兴,却又瘪着小嘴尽量不让笑意扩大,又给楚绯澜夹了个鸽子蛋。
楚绯澜看着苏陌玉如今再不像以前那样躲着自己、恨着自己,反而愿意对他好,时不时的露出这样发自内心的浅笑,心里就庆幸不已,柔软万分。
但愿他们能一直这样下去。
“半个月后,是寡人的生辰,你可准备好什么礼物了?”
楚绯澜随口一句,苏陌玉的心就颤了颤。
他哪能记得楚绯澜的生辰?哪还会准备礼物?不过,他又不能直接说他不记得。
楚绯澜看着苏陌玉脸上微妙的变化,眼神暗了暗,语气有些闷沉:“你没准备吗?还是你根本就不记得了?我们第一次见面那日就是寡人的生辰啊。”
苏陌玉腹诽:对于劳资来说不过就是普普通通的一天,劳资哪记那么清楚!
当然,他面上自然不会显出半点端倪,脸上一瞬间堆满了羞怯的笑容,道:“不是还有半个月吗?陌玉本想着前三五天再准备的。
陛下放心,礼物一定会让陛下满意的。”
楚绯澜眼里又慢慢升起柔情,嘴角噙着笑,光洁白皙的脸庞上泛着淡淡的红晕,目光如炬的凤眸里温柔含情,那张如雕刻般五官分明且俊美精致的脸上多了柔情,少了冷冽与威严,就变得摄人心魂。
苏陌玉像是被黄蜂蛰了一下似的,连忙低下头来专心用膳。
搜小说免费提供作者末喜的经典小说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最新章节全文阅读服务本站更新及时无弹窗广告欢迎光临观看小说十五年后,英国归来,她原是让那些害过她的人,好好忏悔,却不成想,坏了他的好事儿。他是北方十六省最尊贵的公子哥,督军府的大公子。他搂着她的腰,在她耳边吐气如兰坏了我的好事儿,该怎么赔我?她拿着刚得手的勃朗宁抵着他的腰你要怎么赔?…某少帅一脸正经初儿,我想到一句诗。你说。她有些期待的目光。芙蓉帐暖度春宵,从此君王不早朝。…土匪就是土匪。...
绝代芳华她,倾国倾城的歌女,为人有情有义,且爱恨分明,众生皆为她倾倒,可是她却唯爱一人,即使那人只是以梦的形势出现在她的生活里。他是她的哥哥,两人从小一起长大,他与她志趣相投,他在不知不觉中暗生情愫。...
枪王之王任务失败回归都市,然而,等待他的却是相恋八年女友的背叛同学的奚落,甚至,就连保安都瞧他不起峰哥的脸也是你们这群人打的起的?...
南楚一代权臣苏文卿因谋逆之罪满门抄斩。嫡女苏清洛临死前许下毒誓,用她九生繁华换仇人一命。女特工魂穿苏清洛化名清平成为京城第一青楼天香楼花魁,只为助她报这一世满门仇怨。...
末世,当别人还在为物资而发愁的时候,谢天却能控制着自己的丧尸小弟,悠闲的穿梭在丧尸群中轻松的逛着各个超市,为自己搜罗各种物资。末世,当其他人还在前怕狼后怕虎的寝食难安的时候,谢天却有一群彪悍的丧尸保镖守护,夜夜好梦高枕无忧。末世,当别人将希望寄托在上帝的身上时,却有更多人,将谢天当成了他们的救世主。挣扎在末世的谢天,意外获得了操控丧尸的能力,并且能让自己与丧尸小弟共同进化,进而操控更多的丧尸-------------------------------------感谢老大海东与编辑天河一直以来对我的支持和帮助,感激不尽!另,本书五百人超级读者群期待大家的加入,群号159420877...
六岁那年,我与当保姆的母亲入住朱浣的家里,半年后,他从他母亲肚子里蹦出来,我跟妈妈去医院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看见襁褓中长得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暗暗叹息他长大了可怎么办?并且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地瓜。十二岁至十八岁,因为照顾他可以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维持我跟母亲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整个被他占满。这一年,我终于考上大学,离开他家,他也去国外读书,我当夜欢呼雀跃。他走的那年才十二岁,却万分不舍地拉着我的手说待你长发及腰,我就回来娶你。我摸摸我那因为他老是把口香糖粘在我头上,而剪短的一头秀发,差点没气吐血,况且,童言童语,谁会当真?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弯腰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无比开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