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而此时,一个拒绝了bigo茶话会,受到家人头颅崩溃的带着自己的杂鱼势力,想要进行报复,最后再目睹了同样想来报复的家伙,死无全尸后,临阵逃跑,带着同伴们撞上了前往糖果岛的客船。
两者在离糖果岛不远处,发生了交战,并使两导致两艘船暂时停在了糖果岛的岸边。
“快把船抢过来,不然等那群夏洛特们来了,我们就出不去了。”
从离开茶话会门口时,约克就不再是bigo的客人,而是敌人,他脑子里的怒火被冷却下来,第一时间要做的就是逃离万国。
很幸运,他有个蠢货垫背,让他清醒了过来,还有时间能开船逃跑,但船本身已经被万国通缉,无论走到哪里都会有警告电波。
他们是逃不出去的,如果没有遇到那艘糖果岛的客船的话!
在万国能行驶的客船都有通行证,如果能潜伏到上面,那么他们就能活下去。
约克毫不犹豫的欺骗了和他一起来万国的同伴,让他们去抢船的同时,进行换装,打算把自己伪装成客人躲避一会到来的夏洛特们。
想在万国抢船逃走,别开玩笑了,能逃得出去bigo的面子往哪里放。
他现在要做的就是藏好自己,之后再找机会,让其他人要离开万国的客人带自己一程,只有这样他才有可能,有活着离开的机会。
想到要死去的兄弟,要付出的巨大财产,以及现在所损失的势力,约克恨死了bigo,复仇的火焰在他的内心熊熊燃烧。
所以……如果有机会让bigo尝到丧子之痛,会想去做也是理所当然的吧……
“好吵。”
芙塔听到了炮火的轰鸣声,眉头不自觉的皱了起来,当辨别到声音来自港口时,脸色变得凝重了起来。
原本平静的人流也开始暴动,人们开始疯狂的往镇子里会跑,霍米兹的士兵出动。
“快跑、快跑啊,有敌人入侵得赶紧通知佩洛斯佩罗大人。”
“不行,妈妈现在正举办茶话会,佩罗斯大人在招待客人。”
每个岛屿上都有着相应的配兵和霍米兹士兵,不过人数并不多,主要负责维持秩序,让他们去进行战斗根本做不到。
首要任务还是疏散人群。
“大家往这边走,我已经通知这次负责外围安全的欧文大人了,不要拥挤。”
人群中,逆着人流走的芙塔就变得显眼了起来,负责疏散人群的士兵,呼喊着:“谁家孩子掉了,快带走。”
没有人回答,这是当然的,芙塔的家长都在茶话会上呢,她也不理会士兵的叫喊,反而直接跑了起来,士兵越是紧张,说着敌人挟持了客船上的人质,她的心情立刻就焦虑了起来。
当收到支线任务【危机,家人身陷险境】时,脸色更是难看了起来,直接往这港口的方快速跑去。
值得庆幸,因为佩罗斯佩罗带她回来时没有大张旗鼓,认识她的霍米兹仅限于城堡内,慌乱中没有人阻拦她。
芙塔顺利穿过人群,来到交战的地点。
炮火和木仓声不绝于耳,敌人目的是抢船并不恋战,船上的客人能丢就丢,来不及丢的就控制起来,前来阻拦的霍米兹士兵,也是同样的待遇,能摆脱就摆脱。
好悬在夏洛特们来之前,成功把船开了起来。
而芙塔趁着他们交战的间隙,从船的另一侧爬上了船体,一拳锤碎了拦着自己的杂鱼的身体,开始寻找起布琳她们。
与此同时,布琳、芙兰佩正遭遇着人生大危机。
搜小说免费提供作者末喜的经典小说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最新章节全文阅读服务本站更新及时无弹窗广告欢迎光临观看小说十五年后,英国归来,她原是让那些害过她的人,好好忏悔,却不成想,坏了他的好事儿。他是北方十六省最尊贵的公子哥,督军府的大公子。他搂着她的腰,在她耳边吐气如兰坏了我的好事儿,该怎么赔我?她拿着刚得手的勃朗宁抵着他的腰你要怎么赔?…某少帅一脸正经初儿,我想到一句诗。你说。她有些期待的目光。芙蓉帐暖度春宵,从此君王不早朝。…土匪就是土匪。...
绝代芳华她,倾国倾城的歌女,为人有情有义,且爱恨分明,众生皆为她倾倒,可是她却唯爱一人,即使那人只是以梦的形势出现在她的生活里。他是她的哥哥,两人从小一起长大,他与她志趣相投,他在不知不觉中暗生情愫。...
枪王之王任务失败回归都市,然而,等待他的却是相恋八年女友的背叛同学的奚落,甚至,就连保安都瞧他不起峰哥的脸也是你们这群人打的起的?...
南楚一代权臣苏文卿因谋逆之罪满门抄斩。嫡女苏清洛临死前许下毒誓,用她九生繁华换仇人一命。女特工魂穿苏清洛化名清平成为京城第一青楼天香楼花魁,只为助她报这一世满门仇怨。...
末世,当别人还在为物资而发愁的时候,谢天却能控制着自己的丧尸小弟,悠闲的穿梭在丧尸群中轻松的逛着各个超市,为自己搜罗各种物资。末世,当其他人还在前怕狼后怕虎的寝食难安的时候,谢天却有一群彪悍的丧尸保镖守护,夜夜好梦高枕无忧。末世,当别人将希望寄托在上帝的身上时,却有更多人,将谢天当成了他们的救世主。挣扎在末世的谢天,意外获得了操控丧尸的能力,并且能让自己与丧尸小弟共同进化,进而操控更多的丧尸-------------------------------------感谢老大海东与编辑天河一直以来对我的支持和帮助,感激不尽!另,本书五百人超级读者群期待大家的加入,群号159420877...
六岁那年,我与当保姆的母亲入住朱浣的家里,半年后,他从他母亲肚子里蹦出来,我跟妈妈去医院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看见襁褓中长得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暗暗叹息他长大了可怎么办?并且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地瓜。十二岁至十八岁,因为照顾他可以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维持我跟母亲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整个被他占满。这一年,我终于考上大学,离开他家,他也去国外读书,我当夜欢呼雀跃。他走的那年才十二岁,却万分不舍地拉着我的手说待你长发及腰,我就回来娶你。我摸摸我那因为他老是把口香糖粘在我头上,而剪短的一头秀发,差点没气吐血,况且,童言童语,谁会当真?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弯腰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无比开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