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贺岁安讶异,不过也能想到沈见鹤为何要随他们去。
她看向祁不砚,他们之所以会查水玉玦,是因为祁不砚,自要问他的意见。
祁不砚眼尾还残存着一丝不知因何而生的红意,皮肤被直射下来的阳光映得透明,长发尽数垂到身后,一条银链绕过发梢。
他不在乎是否多一个人。
反正多与不多沈见鹤,也不会改变祁不砚原有的计划。
少年笑:“可以。”
蛊给祁不砚指引的方向是长安城外,也就是说他们要出城。
也不知出城要多晚才能回来,贺岁安去买了吃的,祁不砚转着骨笛站在一旁,自成一道靛青色与繁复银饰混杂而成的风景。
他目光无意识地追随着她。
贺岁安一身杏色轻罗云锦裙,裙摆绣着几株简单的兰草,边缘缀着细小的银铃铛,走起路来微响,淡黄的裙带绑束住纤腰。
她扎的是辫子,扎辫子省事,不用花时间去挽复杂的发髻。
白中染了几抹天然青的长丝绦穿过贺岁安的发丝,编发时会深嵌入发间,与发丝混为一体。
贺岁安不是传统的那种美人瓜子脸,她脸上的婴儿肥减不下去,软肉较多,脸颊明明十分的有肉感,可脸看起来却又显得很小。
叫人看了,想用手寸量。
皮肤不同于祁不砚的那种白,白中泛粉,很有自己的气色,她专注之时,眼睛清亮清亮,与她对视会莫名有种特别的愉快。
贺岁安放空思绪、没什么表情之时,也不会有距离感,甚至有些小憨,像躺在地上敞着柔软的肚皮、待人抚摸的小动物。
出门前,她用了点胭脂。
买了都买了,不用浪费,这是贺岁安的原话,所以她的嘴巴比平日要红些,瞧着颜色极好。
祁不砚看得微微失神。
毒蛊喜欢吃人的尸体,祁不砚会在旁边看着它们吃,他们层层血肉之下都是一副构造相似的白骨,有着另样的扭曲美感。
若让祁不砚去欣赏活
人容颜的美,不如让他去欣赏一副又一副白骨的美,可他怎么就那么喜欢看着贺岁安呢,想观摩她的表情。
看久了,祁不砚会不由自主地想要模仿贺岁安的表情。
为何。
似乎是……
他想拥有她那一刻的情绪。
想知道她的什么表情代表什么样的情绪,可祁不砚骨子里流的血似融合了天然的低同理心与残忍,导致他对这方面有认知障碍。
祁不砚像一个只有一张绮丽皮囊的妖,喜欢吞噬他人的七情六欲,却又不知吞下去的七情六欲为何物,也从不好奇、探索。
直到遇见贺岁安。
他好奇了,想探索了。
却又碍于对这方面有认知障碍而寸步难行,比炼蛊还要难。
炼一只至毒之蛊要耗费甚多的精力,只要祁不砚愿意耗费精力去炼,大多数也是能炼成的。
人的七情六欲却不是如此,那似乎是与生俱来的一种能力,祁不砚不曾拥有过这种能力。
从前,他无所谓。
现在,他想感知到了。
只有能感知到七情六欲才能彻彻底底地感知到贺岁安的七情六欲,祁不砚想与贺岁安产生共感,那是近来渐渐产生的一个念头。
长安街道嘈杂,吆喝声阵阵,晨风迎面拂来,贺岁安别在耳边的碎发被吹散,落到脸颊。
搜小说免费提供作者末喜的经典小说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最新章节全文阅读服务本站更新及时无弹窗广告欢迎光临观看小说十五年后,英国归来,她原是让那些害过她的人,好好忏悔,却不成想,坏了他的好事儿。他是北方十六省最尊贵的公子哥,督军府的大公子。他搂着她的腰,在她耳边吐气如兰坏了我的好事儿,该怎么赔我?她拿着刚得手的勃朗宁抵着他的腰你要怎么赔?…某少帅一脸正经初儿,我想到一句诗。你说。她有些期待的目光。芙蓉帐暖度春宵,从此君王不早朝。…土匪就是土匪。...
绝代芳华她,倾国倾城的歌女,为人有情有义,且爱恨分明,众生皆为她倾倒,可是她却唯爱一人,即使那人只是以梦的形势出现在她的生活里。他是她的哥哥,两人从小一起长大,他与她志趣相投,他在不知不觉中暗生情愫。...
枪王之王任务失败回归都市,然而,等待他的却是相恋八年女友的背叛同学的奚落,甚至,就连保安都瞧他不起峰哥的脸也是你们这群人打的起的?...
南楚一代权臣苏文卿因谋逆之罪满门抄斩。嫡女苏清洛临死前许下毒誓,用她九生繁华换仇人一命。女特工魂穿苏清洛化名清平成为京城第一青楼天香楼花魁,只为助她报这一世满门仇怨。...
末世,当别人还在为物资而发愁的时候,谢天却能控制着自己的丧尸小弟,悠闲的穿梭在丧尸群中轻松的逛着各个超市,为自己搜罗各种物资。末世,当其他人还在前怕狼后怕虎的寝食难安的时候,谢天却有一群彪悍的丧尸保镖守护,夜夜好梦高枕无忧。末世,当别人将希望寄托在上帝的身上时,却有更多人,将谢天当成了他们的救世主。挣扎在末世的谢天,意外获得了操控丧尸的能力,并且能让自己与丧尸小弟共同进化,进而操控更多的丧尸-------------------------------------感谢老大海东与编辑天河一直以来对我的支持和帮助,感激不尽!另,本书五百人超级读者群期待大家的加入,群号159420877...
六岁那年,我与当保姆的母亲入住朱浣的家里,半年后,他从他母亲肚子里蹦出来,我跟妈妈去医院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看见襁褓中长得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暗暗叹息他长大了可怎么办?并且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地瓜。十二岁至十八岁,因为照顾他可以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维持我跟母亲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整个被他占满。这一年,我终于考上大学,离开他家,他也去国外读书,我当夜欢呼雀跃。他走的那年才十二岁,却万分不舍地拉着我的手说待你长发及腰,我就回来娶你。我摸摸我那因为他老是把口香糖粘在我头上,而剪短的一头秀发,差点没气吐血,况且,童言童语,谁会当真?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弯腰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无比开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