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点小说网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24章 银笛定情(第1页)

船只依旧平稳地沿着江水悠然前行。

宪嫄此时已悠然自得地坐在船头,手中握着笛子吹奏起来,两脚轻松而惬意地来回摆动着。

在刘骏的耐心教导下,宪嫄已经能够简单地吹奏出一些悦耳的音韵。

刘骏看着宪嫄,眼中满是柔情地说道:“嫄儿,这只笛子乃是我父皇生前所赠,你既然喜欢,我便将它赠予你了。”

“不行,不行,这既是你父皇赠予你的物件,那自然是极为珍贵的,我又怎能夺人所好呢,还是你自己好好保存吧。”

宪嫄急忙摆手拒绝,心中想着,这笛子对休龙来说意义非凡,自己不能就这样收下。

“嫄儿莫要推辞,在我心里,没有什么比让你开心更重要。

这笛子于我虽珍贵,但只要你喜欢,那它便找到了更合适的归属。

你就安心收下吧。”

“那,我一定会好好珍惜、爱护它的。”

见宪嫄收下了银笛,刘骏心中十分欣喜,脸上不自觉地浮现出了笑意。

他自然是知道的,这银笛可是有着银锭之意,是一个女子接受一个男子爱意的表现。

可单纯的宪嫄此刻却丝毫不知这其中蕴含的深意,满心欢喜地把玩着手中的笛子,沉浸在这美好的氛围之中。

她在无意间不经意地扯开笛子,惊讶地发现,原来这竟然还是一件匕首。

匕首身上的空洞恰巧与笛子身上的空洞相互对应。

定睛细瞧,其上还刻有“休龙”

二字。

当小船慢悠悠地越过一个小镇时,眼前展现出更为迷人的景象。

江水如镜,映照着天空与岸边的一切。

江的两旁,垂柳依依,细长的柳枝在微风习习中轻轻舞动,似是在与江水细语。

微风温柔地穿梭在柳间,带来清新的气息,也撩拨着宪嫄的发丝。

她看着这一切,心情也随着这景色变得格外轻盈与愉悦。

可是这原本宁静祥和的景象却被一声声撕心裂肺、悲戚至极的哭喊声骤然打破了。

只听一个女人饱含哀伤地哭喊道:“我那可怜的女儿啊!”

身旁有人满是同情地劝慰道:“大嫂啊,你千万不要过于伤心了,在这阵子,有好多女子都被那凶狠残暴的俚族给蛮横抢走了。”

另一人亦急忙附和着说道:“那俚族实在是凶猛彪悍,咱们就算是有想要去营救的心思,也没有那个胆量贸然冲进他们的地盘啊,还是尽量看开一些吧。”

又一人道:“大嫂,您要保重自己啊,您这样哭坏了身子可怎么办。

事已至此,您还是想开些吧。”

女人道:“我怎么能想得开啊,那是我的女儿啊,她还那么小,她该怎么办啊……”

又有一人满脸愁容,重重地叹息一声,语气颇为无奈地说道:“唉,这也是没有办法的事情啊,在这种时候,只能先顾好自己,以后再从长计议了。”

众人你一言我一语,言辞恳切地劝导着这位悲痛欲绝的母亲,都在竭尽全力地安抚她,期望她能够稍稍平复内心的痛楚,稍稍释怀一些。

热门小说推荐
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

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

搜小说免费提供作者末喜的经典小说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最新章节全文阅读服务本站更新及时无弹窗广告欢迎光临观看小说十五年后,英国归来,她原是让那些害过她的人,好好忏悔,却不成想,坏了他的好事儿。他是北方十六省最尊贵的公子哥,督军府的大公子。他搂着她的腰,在她耳边吐气如兰坏了我的好事儿,该怎么赔我?她拿着刚得手的勃朗宁抵着他的腰你要怎么赔?…某少帅一脸正经初儿,我想到一句诗。你说。她有些期待的目光。芙蓉帐暖度春宵,从此君王不早朝。…土匪就是土匪。...

绝代芳华

绝代芳华

绝代芳华她,倾国倾城的歌女,为人有情有义,且爱恨分明,众生皆为她倾倒,可是她却唯爱一人,即使那人只是以梦的形势出现在她的生活里。他是她的哥哥,两人从小一起长大,他与她志趣相投,他在不知不觉中暗生情愫。...

都市无敌战兵

都市无敌战兵

枪王之王任务失败回归都市,然而,等待他的却是相恋八年女友的背叛同学的奚落,甚至,就连保安都瞧他不起峰哥的脸也是你们这群人打的起的?...

清平乐之特工花魁

清平乐之特工花魁

南楚一代权臣苏文卿因谋逆之罪满门抄斩。嫡女苏清洛临死前许下毒誓,用她九生繁华换仇人一命。女特工魂穿苏清洛化名清平成为京城第一青楼天香楼花魁,只为助她报这一世满门仇怨。...

操控丧尸

操控丧尸

末世,当别人还在为物资而发愁的时候,谢天却能控制着自己的丧尸小弟,悠闲的穿梭在丧尸群中轻松的逛着各个超市,为自己搜罗各种物资。末世,当其他人还在前怕狼后怕虎的寝食难安的时候,谢天却有一群彪悍的丧尸保镖守护,夜夜好梦高枕无忧。末世,当别人将希望寄托在上帝的身上时,却有更多人,将谢天当成了他们的救世主。挣扎在末世的谢天,意外获得了操控丧尸的能力,并且能让自己与丧尸小弟共同进化,进而操控更多的丧尸-------------------------------------感谢老大海东与编辑天河一直以来对我的支持和帮助,感激不尽!另,本书五百人超级读者群期待大家的加入,群号159420877...

待我回来,娶你可好?

待我回来,娶你可好?

六岁那年,我与当保姆的母亲入住朱浣的家里,半年后,他从他母亲肚子里蹦出来,我跟妈妈去医院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看见襁褓中长得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暗暗叹息他长大了可怎么办?并且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地瓜。十二岁至十八岁,因为照顾他可以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维持我跟母亲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整个被他占满。这一年,我终于考上大学,离开他家,他也去国外读书,我当夜欢呼雀跃。他走的那年才十二岁,却万分不舍地拉着我的手说待你长发及腰,我就回来娶你。我摸摸我那因为他老是把口香糖粘在我头上,而剪短的一头秀发,差点没气吐血,况且,童言童语,谁会当真?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弯腰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无比开心。...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