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见老板说那么多,也确实为她着想,于是笑着真诚,说道,“老板,我是有意向采购蘑菇,但不是现在要,可能要等到10月份左右要,你的店是最大的,我肯定优先考虑,但我这次过来就是想好好逛逛。”
说完又停了一下,说道,“你放心!
我不怕他们,市场里人多,他们不敢拿我怎么样!
我去逛逛就回你这里来!”
老板一副恨铁不成钢的模样,焦急道,“哎哟!
小姑娘,你怎么……那么犟呢?”
看着老板焦急的模样,南依梦安慰道,“没事!”
老板也是个好人,他不想让这么纯真的小姑娘被他们害了,也不想让外地来投资的人,来了后就不想来了,也想让这里的经济快点好起来。
经济越不发达的地方越乱,他也想以后有更多的人来这里旅游,这里的女孩子也可以放心的出门逛街。
于是,耿直道,“我跟你去逛,这样你才安全!”
南依梦不敢相信老板这么义气,给他当保镖,眼睛睁的老大,“那你这里怎么办?”
老板大喊了一声,“婆娘,出来一下,看好店!
我出去一下!”
就听见里屋传来了一声,女人的声音,“马上!”
南依梦:“……”
这老板真耿直,暗暗决定以后要蘑菇就找他了!
南依梦礼貌的对老板笑了笑,“谢谢!”
一个人先走出了店门,老板还在焦急等他的妻子出来。
刚刚走到店外3米开外,一个地皮看她出来了,等了那么久,终于有机会了。
南依梦的感官非常敏锐,刚刚走了几步,就感觉有一只咸猪手向她伸来,趁着市场里人多想摸她屁股!
手还没有摸到,就被她一个转身抓住了,她眉头一皱一个用力,那人的手腕不太行了,再一用力手腕脱臼了,咔嚓一声,嘎嘣脆!
那人起初还在跟同伴炫耀,带着猥琐的笑,笑的势在必得,结果下一刻就悲剧了!
脸上猥琐的笑渐渐消失,取而代之的是恐惧的痛苦,随后是本能的惨叫声,在南依梦听来就是杀猪时的猪叫声,特别刺耳嫌弃!
这声猪叫声来的猝不及防,把周围人都惊动了。
地皮的同伙也反应过来了,还有刚刚出来的老板,全部看向猪叫声的来源,就见一个姑娘把一个1米8几的大男人的手关节卸了!
一个个的睁大眼睛不敢相信,其余的地皮反应了过来,一个个的露着邪恶的嘴脸。
其余看热闹的人都退开了,留了一个大圈出来,心想这姑娘摊上事了!
一个地皮大约20来岁,算里面最年轻的,非主流发型染了一头黄头发。
让南依梦想起了黄毛,自以为很帅,其实就是个中二青年,一下子就跨到了南依梦身旁,流里流气的说道,“哟!
小妞,可以嘛!
本少爷,喜欢!”
本小章还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精彩内容!
说完又上下打量了南依梦,色咪咪的说道,“姿色好,跟老子吧!
老子绝对对你好!”
说着,就用手去摘南依梦的口罩,南依梦一脸嫌弃的退了一步。
他没有得逞,又不服气的吼道,“怎么?嫌弃老子!
老子长的这么帅!”
说着,又看向其他几个其貌不扬的地皮,淫笑道,“你想跟他们?放心!
我玩够了,你可以跟他们!
哈哈哈!”
搜小说免费提供作者末喜的经典小说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最新章节全文阅读服务本站更新及时无弹窗广告欢迎光临观看小说十五年后,英国归来,她原是让那些害过她的人,好好忏悔,却不成想,坏了他的好事儿。他是北方十六省最尊贵的公子哥,督军府的大公子。他搂着她的腰,在她耳边吐气如兰坏了我的好事儿,该怎么赔我?她拿着刚得手的勃朗宁抵着他的腰你要怎么赔?…某少帅一脸正经初儿,我想到一句诗。你说。她有些期待的目光。芙蓉帐暖度春宵,从此君王不早朝。…土匪就是土匪。...
绝代芳华她,倾国倾城的歌女,为人有情有义,且爱恨分明,众生皆为她倾倒,可是她却唯爱一人,即使那人只是以梦的形势出现在她的生活里。他是她的哥哥,两人从小一起长大,他与她志趣相投,他在不知不觉中暗生情愫。...
枪王之王任务失败回归都市,然而,等待他的却是相恋八年女友的背叛同学的奚落,甚至,就连保安都瞧他不起峰哥的脸也是你们这群人打的起的?...
南楚一代权臣苏文卿因谋逆之罪满门抄斩。嫡女苏清洛临死前许下毒誓,用她九生繁华换仇人一命。女特工魂穿苏清洛化名清平成为京城第一青楼天香楼花魁,只为助她报这一世满门仇怨。...
末世,当别人还在为物资而发愁的时候,谢天却能控制着自己的丧尸小弟,悠闲的穿梭在丧尸群中轻松的逛着各个超市,为自己搜罗各种物资。末世,当其他人还在前怕狼后怕虎的寝食难安的时候,谢天却有一群彪悍的丧尸保镖守护,夜夜好梦高枕无忧。末世,当别人将希望寄托在上帝的身上时,却有更多人,将谢天当成了他们的救世主。挣扎在末世的谢天,意外获得了操控丧尸的能力,并且能让自己与丧尸小弟共同进化,进而操控更多的丧尸-------------------------------------感谢老大海东与编辑天河一直以来对我的支持和帮助,感激不尽!另,本书五百人超级读者群期待大家的加入,群号159420877...
六岁那年,我与当保姆的母亲入住朱浣的家里,半年后,他从他母亲肚子里蹦出来,我跟妈妈去医院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看见襁褓中长得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暗暗叹息他长大了可怎么办?并且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地瓜。十二岁至十八岁,因为照顾他可以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维持我跟母亲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整个被他占满。这一年,我终于考上大学,离开他家,他也去国外读书,我当夜欢呼雀跃。他走的那年才十二岁,却万分不舍地拉着我的手说待你长发及腰,我就回来娶你。我摸摸我那因为他老是把口香糖粘在我头上,而剪短的一头秀发,差点没气吐血,况且,童言童语,谁会当真?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弯腰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无比开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