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点小说网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83章 林曼云替儿子出头陆解放又挨了个大逼兜(第2页)

不行,他等不及去江城开会了,先给那边打个电话,提一提这俩兔崽子去青藏和昆仑山的事,今年必须安排好!

“哭什么哭,你娘还活得好好的!”

陆得胜没好气地吼了过去,林曼云脸黑了黑,死死咬牙,自从昨天被阮七七挑拨离间后,老陆对她的态度就不一样了。

不过林曼云也不是太担心,她有信心能哄好陆得胜,只是时间问题。

陆解放不敢哭了,抽噎着爬起来,坐回座位上,时不时抽噎几声,脸上顶着个血手印,还有个猪头脸,看着怪造孽的。

阮七七都难得地起了一点同情心,看起来陆得胜好像对林曼云的两个儿子,也不是那么爱嘛!

“你牙老子对陆解放他们好不好?”

阮七七小声问。

“还可以,没饿着他们,但也没少打!”

陆野实话实说。

陆得胜在家里待的时间很少,早出晚归的,很少管孩子,都是林曼云在管,不过陆解放兄弟俩,也没少挨打。

因为陆得胜奉行棍棒出孝子的教育,而且对儿子他更严厉,稍有不对就打,下手还特别狠,陆解放兄弟俩都特别怕他。

本小章还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精彩内容!

阮七七摇了摇头,陆得胜这种人,根本不会做父亲。

难怪陆解放兄弟都被林曼云养废了。

“七七做的菜都挺好吃,尤其这道兔肉,麻辣味的,合我的口味!”

莫秋风又恰到好处地开口了,打破了沉闷的气氛,不过他也确实很喜欢吃这道兔肉,刚刚陆得胜教训儿子时,他就吃了不少。

“我喜欢吃这个合菜,是我老家的名菜。”

袁慧兰夹了一筷子合菜吃,赞不绝口。

合菜,很好吃

阮七七挑了下眉,没想到她和袁慧兰还是同乡。

“所有菜我都喜欢,小野挺有口福,娶了个这么会做饭的堂客。”

莫从容笑道。

“你错了,我是上门的,是七七娶了我。”

陆野很自觉地纠正,还夹了块兔肉吃,再不吃就要被莫秋风吃完了。

莫从容愣住了,分不清陆野是在开玩笑,还是说真的。

“什么上门?”

袁慧兰也愣了,她还不知道陆野上门的事。

“你儿子去给人家当上门女婿,以后生的崽都姓阮。”

林曼云终于逮着机会了,幸灾乐祸地说起了风凉话。

袁慧兰变了脸色,不满看向阮七七,又对陆野说道:“你怎么不和家里商量一下?”

“我结婚干嘛要和你们商量?又不是你们结婚,再说了,你们当年结婚,也没和我商量。”

陆野怼了过去,筷子也没停,眼明手快地夹了块兔肉,还冲落了空的莫秋风得意地笑了笑,送进嘴里吃了。

喜欢七零军婚:那两口子都有点癫请大家收藏:()七零军婚:那两口子都有点癫

热门小说推荐
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

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

搜小说免费提供作者末喜的经典小说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最新章节全文阅读服务本站更新及时无弹窗广告欢迎光临观看小说十五年后,英国归来,她原是让那些害过她的人,好好忏悔,却不成想,坏了他的好事儿。他是北方十六省最尊贵的公子哥,督军府的大公子。他搂着她的腰,在她耳边吐气如兰坏了我的好事儿,该怎么赔我?她拿着刚得手的勃朗宁抵着他的腰你要怎么赔?…某少帅一脸正经初儿,我想到一句诗。你说。她有些期待的目光。芙蓉帐暖度春宵,从此君王不早朝。…土匪就是土匪。...

绝代芳华

绝代芳华

绝代芳华她,倾国倾城的歌女,为人有情有义,且爱恨分明,众生皆为她倾倒,可是她却唯爱一人,即使那人只是以梦的形势出现在她的生活里。他是她的哥哥,两人从小一起长大,他与她志趣相投,他在不知不觉中暗生情愫。...

都市无敌战兵

都市无敌战兵

枪王之王任务失败回归都市,然而,等待他的却是相恋八年女友的背叛同学的奚落,甚至,就连保安都瞧他不起峰哥的脸也是你们这群人打的起的?...

清平乐之特工花魁

清平乐之特工花魁

南楚一代权臣苏文卿因谋逆之罪满门抄斩。嫡女苏清洛临死前许下毒誓,用她九生繁华换仇人一命。女特工魂穿苏清洛化名清平成为京城第一青楼天香楼花魁,只为助她报这一世满门仇怨。...

操控丧尸

操控丧尸

末世,当别人还在为物资而发愁的时候,谢天却能控制着自己的丧尸小弟,悠闲的穿梭在丧尸群中轻松的逛着各个超市,为自己搜罗各种物资。末世,当其他人还在前怕狼后怕虎的寝食难安的时候,谢天却有一群彪悍的丧尸保镖守护,夜夜好梦高枕无忧。末世,当别人将希望寄托在上帝的身上时,却有更多人,将谢天当成了他们的救世主。挣扎在末世的谢天,意外获得了操控丧尸的能力,并且能让自己与丧尸小弟共同进化,进而操控更多的丧尸-------------------------------------感谢老大海东与编辑天河一直以来对我的支持和帮助,感激不尽!另,本书五百人超级读者群期待大家的加入,群号159420877...

待我回来,娶你可好?

待我回来,娶你可好?

六岁那年,我与当保姆的母亲入住朱浣的家里,半年后,他从他母亲肚子里蹦出来,我跟妈妈去医院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看见襁褓中长得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暗暗叹息他长大了可怎么办?并且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地瓜。十二岁至十八岁,因为照顾他可以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维持我跟母亲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整个被他占满。这一年,我终于考上大学,离开他家,他也去国外读书,我当夜欢呼雀跃。他走的那年才十二岁,却万分不舍地拉着我的手说待你长发及腰,我就回来娶你。我摸摸我那因为他老是把口香糖粘在我头上,而剪短的一头秀发,差点没气吐血,况且,童言童语,谁会当真?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弯腰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无比开心。...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