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点小说网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97章 献王(第1页)

顾献之感觉好多人的目光渐渐聚集在两人身上,他不愿意成为焦点便拱了拱手离开了。

让白依依没想到的是,玩得这么花的顾献之竟然是个老古板!

果然在这个世界的男人眼中,女人稍微做一点儿出格的事情就是错的!

男人呀!

都是严于律人,宽于律己的货色!

白依依看了一会儿直播,感觉累了便去了后面的厢房休息。

刚躺下,大宅院这边的男管事白凌风敲门说有人想要赎人。

赎人这事儿稀奇了!

大宅院的所有人卖艺不卖身,为了他们的安全,白依依还重金买了不少高手在这儿保护,在这个吃饱饭都费劲的年代,有这么个高薪还没什么风险的工作,可难得了!

谁会想不开要赎身呢!

白依依带着好奇心出了厢房,被白凌风引着去了湖心亭。

白依依看着迎出来的顾献之陷入了沉默!

顾献之要不要玩儿得这么花,雅轩书院里面有三个也就算了,还跑到大宅院这边买,只看看还满足不了他了!

顾献之看着走过来的白依依也陷入了沉默。

这所谓的直播是辰王妃弄的,辰王他知道不知道他的王妃在外面干的这些事儿!

白依依路过顾献之坐在石凳上道:“想买谁?虽然咱们认识,给你优惠是不可能的!”

顾献之回神看着白依依道:“你可是辰王妃,出来做这种生意,你把辰王的脸往哪里放?”

白依依站起来围着顾献之打量了两圈道:“你不是来买人的,你是来找茬的?”

顾献之直接掏出一万两银票,“我要买白玉树,这是一万两银票。”

白依依没有接银票,让白凌风去把白玉树叫了过来。

白玉树长得果然玉树临风,怪不得顾献之喜欢呢!

白依依看了也喜欢!

顾献之看到白玉树激动道:“元宝,我来救你了。”

白玉树淡淡道:“献王请自重!

一日为奴,终身为奴,奴才怎敢劳烦献王惦记。”

顾献之悲恸道:“你还是怪我对不对!

我真的有不得已的理由,我会补偿你的,跟我走好不好?”

顾献之见说服不了白玉树,转头看向白依依道:“辰王妃,我想要他,你放人。”

白依依的关注点不在这儿道:“你是献王?和辰王什么关系?亲兄弟还是堂兄弟?”

顾献之没有回答白依依的问题,看向白玉树道:“元宝,我真的是想要照顾你!

你在这儿会被人瞧不起的,贝儿也不想看到你这样的!”

白玉树凄惨一笑道:“你没资格提我姐!

若非她对你太信任,我孙家怎会落得家破人亡的下场?”

白玉树说完便甩袖离开了。

顾献之想要去追,被白凌风挡住了。

顾献之眼神深邃地看着消失在拐角的白玉树。

过了好一会儿,顾献之坐在白依依对面道:“你怎样才能放过元宝?”

白依依吃了口苹果道:“你这人真有意思!

热门小说推荐
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

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

搜小说免费提供作者末喜的经典小说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最新章节全文阅读服务本站更新及时无弹窗广告欢迎光临观看小说十五年后,英国归来,她原是让那些害过她的人,好好忏悔,却不成想,坏了他的好事儿。他是北方十六省最尊贵的公子哥,督军府的大公子。他搂着她的腰,在她耳边吐气如兰坏了我的好事儿,该怎么赔我?她拿着刚得手的勃朗宁抵着他的腰你要怎么赔?…某少帅一脸正经初儿,我想到一句诗。你说。她有些期待的目光。芙蓉帐暖度春宵,从此君王不早朝。…土匪就是土匪。...

绝代芳华

绝代芳华

绝代芳华她,倾国倾城的歌女,为人有情有义,且爱恨分明,众生皆为她倾倒,可是她却唯爱一人,即使那人只是以梦的形势出现在她的生活里。他是她的哥哥,两人从小一起长大,他与她志趣相投,他在不知不觉中暗生情愫。...

都市无敌战兵

都市无敌战兵

枪王之王任务失败回归都市,然而,等待他的却是相恋八年女友的背叛同学的奚落,甚至,就连保安都瞧他不起峰哥的脸也是你们这群人打的起的?...

清平乐之特工花魁

清平乐之特工花魁

南楚一代权臣苏文卿因谋逆之罪满门抄斩。嫡女苏清洛临死前许下毒誓,用她九生繁华换仇人一命。女特工魂穿苏清洛化名清平成为京城第一青楼天香楼花魁,只为助她报这一世满门仇怨。...

操控丧尸

操控丧尸

末世,当别人还在为物资而发愁的时候,谢天却能控制着自己的丧尸小弟,悠闲的穿梭在丧尸群中轻松的逛着各个超市,为自己搜罗各种物资。末世,当其他人还在前怕狼后怕虎的寝食难安的时候,谢天却有一群彪悍的丧尸保镖守护,夜夜好梦高枕无忧。末世,当别人将希望寄托在上帝的身上时,却有更多人,将谢天当成了他们的救世主。挣扎在末世的谢天,意外获得了操控丧尸的能力,并且能让自己与丧尸小弟共同进化,进而操控更多的丧尸-------------------------------------感谢老大海东与编辑天河一直以来对我的支持和帮助,感激不尽!另,本书五百人超级读者群期待大家的加入,群号159420877...

待我回来,娶你可好?

待我回来,娶你可好?

六岁那年,我与当保姆的母亲入住朱浣的家里,半年后,他从他母亲肚子里蹦出来,我跟妈妈去医院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看见襁褓中长得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暗暗叹息他长大了可怎么办?并且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地瓜。十二岁至十八岁,因为照顾他可以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维持我跟母亲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整个被他占满。这一年,我终于考上大学,离开他家,他也去国外读书,我当夜欢呼雀跃。他走的那年才十二岁,却万分不舍地拉着我的手说待你长发及腰,我就回来娶你。我摸摸我那因为他老是把口香糖粘在我头上,而剪短的一头秀发,差点没气吐血,况且,童言童语,谁会当真?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弯腰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无比开心。...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