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点小说网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3章 挑选(第1页)

在休息室等待的期间,常栩然思考着漆柯如今的下落。

上辈子他回到索亚星,大概过去半年左右,他在这里听说了漆柯被捕入狱的消息。

先前他并不知道漆柯是什么时候从伽云星偷渡过来的,联系起808的任务,他可以确认漆柯大概率现在就在这里。

808跟他沟通过,营救一次能获取五天的生命值,他现在的生命值是一天。

他需要一天之内找出漆柯的下落。

军部基地的所有位置常栩然都牢记于心,他在大脑中排查完一个又一个地方,最后圈定几个不引人注目的地点。

白天他没办法光明正大地找人,只能先想好计划,晚上再出发寻找。

毕竟他的身份不寻常又格外引人注目,一出现在大众面前,便会有无数只眼睛悄无声息地监督他的一举一动。

不过幸好加尔暴露的事情给他喘息的机会,今天早上,常栩然明显感觉大家的谈论和目光已经转移到间谍的身上。

大概等了三个小时。

宽敞的休息室陆陆续续走进来十几个向导。

男的女的都有,不过等级大部分是A级的,甚至还有三四个B级向导,疑似是蒋彻拉来凑数充场面的。

常栩然能理解,等级能提升到S级,向导的能力和身份自然不会低,还不至于为了他这么一个空降的上将自降身价,委曲求全。

向导整整齐齐站成一长排,齐刷刷地将目光放在他的身上。

常栩然没有起身,懒洋洋地掀起眼皮,十分敷衍地扫过每一张陌生的脸。

“没有合适的,下一批。”

常栩然是个空降的上将,先前在索亚星没名没姓,军功那一栏还是空白的,本来就无法让众人信服,还这般贬低人的做派。

有人愿意来就不错了,哪有下一批。

蒋彻脸上的表情彻底绷不住,他压下心里的火气,言辞委婉地劝道:“上将大人,选择固定向导是终身大事,不可如此草率。

您要不把精神体放出来,合不合适还需进一步感应才能得出结论。”

“不必了,我的精神体眼光高又肤浅,就喜欢长相俊秀的。”

常栩然的目光再次扫过每一张陌生的面孔,轻蔑一笑:“歪瓜裂枣,没一个好看的。

蒋所长,你敷衍我呢?”

在场的向导从来没有受过这样的侮辱,纷纷看向带他们来的蒋彻,有些人的脸色已经挂不住了。

蒋彻神情变得严肃,语气也不自觉地变冷,用强硬的口吻说:“常栩然上将,请您注意您的言辞,务必配合我的工作。”

“当然。”

常栩然微笑示意。

他还是很有分寸的,有些事点到为止就好。

蒋彻松了一口气,让向导们先把精神体释放出来。

向导的精神体多为温和的素食或者杂食动物,性子也相对温和。

兔子、猫、蛇……各模各样的精神体一一出现,尽管它们看起来不太开心,但还是学着主人的模样站成一排。

哨兵的精神体一般是猛兽、猛禽类的掠食性动物,常栩然的是一只孟加拉虎,变色品种的白虎。

热门小说推荐
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

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

搜小说免费提供作者末喜的经典小说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最新章节全文阅读服务本站更新及时无弹窗广告欢迎光临观看小说十五年后,英国归来,她原是让那些害过她的人,好好忏悔,却不成想,坏了他的好事儿。他是北方十六省最尊贵的公子哥,督军府的大公子。他搂着她的腰,在她耳边吐气如兰坏了我的好事儿,该怎么赔我?她拿着刚得手的勃朗宁抵着他的腰你要怎么赔?…某少帅一脸正经初儿,我想到一句诗。你说。她有些期待的目光。芙蓉帐暖度春宵,从此君王不早朝。…土匪就是土匪。...

绝代芳华

绝代芳华

绝代芳华她,倾国倾城的歌女,为人有情有义,且爱恨分明,众生皆为她倾倒,可是她却唯爱一人,即使那人只是以梦的形势出现在她的生活里。他是她的哥哥,两人从小一起长大,他与她志趣相投,他在不知不觉中暗生情愫。...

都市无敌战兵

都市无敌战兵

枪王之王任务失败回归都市,然而,等待他的却是相恋八年女友的背叛同学的奚落,甚至,就连保安都瞧他不起峰哥的脸也是你们这群人打的起的?...

清平乐之特工花魁

清平乐之特工花魁

南楚一代权臣苏文卿因谋逆之罪满门抄斩。嫡女苏清洛临死前许下毒誓,用她九生繁华换仇人一命。女特工魂穿苏清洛化名清平成为京城第一青楼天香楼花魁,只为助她报这一世满门仇怨。...

操控丧尸

操控丧尸

末世,当别人还在为物资而发愁的时候,谢天却能控制着自己的丧尸小弟,悠闲的穿梭在丧尸群中轻松的逛着各个超市,为自己搜罗各种物资。末世,当其他人还在前怕狼后怕虎的寝食难安的时候,谢天却有一群彪悍的丧尸保镖守护,夜夜好梦高枕无忧。末世,当别人将希望寄托在上帝的身上时,却有更多人,将谢天当成了他们的救世主。挣扎在末世的谢天,意外获得了操控丧尸的能力,并且能让自己与丧尸小弟共同进化,进而操控更多的丧尸-------------------------------------感谢老大海东与编辑天河一直以来对我的支持和帮助,感激不尽!另,本书五百人超级读者群期待大家的加入,群号159420877...

待我回来,娶你可好?

待我回来,娶你可好?

六岁那年,我与当保姆的母亲入住朱浣的家里,半年后,他从他母亲肚子里蹦出来,我跟妈妈去医院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看见襁褓中长得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暗暗叹息他长大了可怎么办?并且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地瓜。十二岁至十八岁,因为照顾他可以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维持我跟母亲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整个被他占满。这一年,我终于考上大学,离开他家,他也去国外读书,我当夜欢呼雀跃。他走的那年才十二岁,却万分不舍地拉着我的手说待你长发及腰,我就回来娶你。我摸摸我那因为他老是把口香糖粘在我头上,而剪短的一头秀发,差点没气吐血,况且,童言童语,谁会当真?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弯腰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无比开心。...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