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点小说网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13章 遇见扫把星(第2页)

从卫生间出来,谢之澜就听到了某个包间里面正在鬼哭狼嚎的唱着千年等一回,而且边唱还边有鸭子嘎嘎的声音响起来,在整个走廊上面显的有些格格不入。

最关键的就是,那声音貌似还有些熟悉。

谢之澜抬脚走过去,透过半开的门看到了里面的场景,然后就听到那个嘎嘎唱歌的女人突然怒吼一声,将话筒直接从腰间拔出来,“昨日大河向东流,冲掉之澜两条腿,之澜没有腿好可怜。

路见不平一声吼啊,砍死那个谢之澜啊……”

好好的歌曲串烧成了谢之澜的一百零八种死法,真解恨!

自己的霉运就是从遇到谢之澜的那一刻开始的。

顾清茗唱的正欢,然后就看到门被人从外面打开,她歌曲里面的人物活了!

这怎么可能?

嘴巴慢慢张大,呆呆的看着谢之澜的方向。

谢之澜则是一脸铁青的看着坐在沙发上毫无形象的女人,咬牙切齿的说道,“你是有多想让我死!”

亏他刚才还在经纪人面前说她的好话。

“哈哈呵呵,是谢之澜,原来是谢之澜,吃俺老孙一棒!”

顾清茗现在醉的七荤八素,已经完全分不清现实还是歌曲了,直接捞起一个酒瓶子对准谢之澜的脑袋瞄准过去。

谢之澜微微偏头,“哗啦”

一声响,酒瓶子直接落在地上变成了碎玻璃。

“啊,没瞄准,再来……再来!”

顾清茗大着舌头继续够酒瓶子,谢之澜看到这种状况直接快步上前,捏住那素白的手腕,将手中的酒瓶子给夺了下来。

“顾清茗,你喝了多少酒,真应该拍下来,让外面的记者看看你现在像什么样子?”

谢之澜真的不明白怎么会有女人喝成这样,怎么会有人找这种女人进娱乐圈,眼睛被屎给糊上了吗?

可是很明显,谢之澜忽略了一件很重要的事情。

那就是,绝对不要跟一个喝醉酒的女人降到了,还是一个喝醉酒的疯女人。

听到记者这么敏锐的字眼,原本不停扑腾的顾清茗安静了下来,水灵灵的大眼睛立刻就漾满了泪水,屁股往地上一坐,双腿一蹬,“你欺负我,记者还欺负我,呜呜呜……我不活了……”

谢之澜,“……”

头好疼!

怎么办?

他觉得现在顾清茗眼睛里面流的泪,就是自己刚才脑子进的水,他是有多么得想不开,才会在一开始的踏进这个包间里面?

“……顾清茗,你给我起来!

!”

顾清茗今天穿了一条白色半身裙,因为往地上盘坐的原因,现在整条裙子都卷到了大腿根的地方,露出纤细白嫩的凝白色,谢之澜心头一跳,有些咬牙切齿的说道,“顾清茗,我再说最后一遍,你给我起来。”

顾清茗闻言,起来是起来了,只不过眼睛里面含着两泡泪,手指头愤恨的戳着谢之澜的胸口位置,“拍戏的时候你吼我,在梦里你还要吼我,嗝……你把我当个人吗?”

戳完了之后,顿时有有些委屈巴巴的抱着自己的手指头,“你是吃铁长大的吗?这么硬,好痛……”

热门小说推荐
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

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

搜小说免费提供作者末喜的经典小说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最新章节全文阅读服务本站更新及时无弹窗广告欢迎光临观看小说十五年后,英国归来,她原是让那些害过她的人,好好忏悔,却不成想,坏了他的好事儿。他是北方十六省最尊贵的公子哥,督军府的大公子。他搂着她的腰,在她耳边吐气如兰坏了我的好事儿,该怎么赔我?她拿着刚得手的勃朗宁抵着他的腰你要怎么赔?…某少帅一脸正经初儿,我想到一句诗。你说。她有些期待的目光。芙蓉帐暖度春宵,从此君王不早朝。…土匪就是土匪。...

绝代芳华

绝代芳华

绝代芳华她,倾国倾城的歌女,为人有情有义,且爱恨分明,众生皆为她倾倒,可是她却唯爱一人,即使那人只是以梦的形势出现在她的生活里。他是她的哥哥,两人从小一起长大,他与她志趣相投,他在不知不觉中暗生情愫。...

都市无敌战兵

都市无敌战兵

枪王之王任务失败回归都市,然而,等待他的却是相恋八年女友的背叛同学的奚落,甚至,就连保安都瞧他不起峰哥的脸也是你们这群人打的起的?...

清平乐之特工花魁

清平乐之特工花魁

南楚一代权臣苏文卿因谋逆之罪满门抄斩。嫡女苏清洛临死前许下毒誓,用她九生繁华换仇人一命。女特工魂穿苏清洛化名清平成为京城第一青楼天香楼花魁,只为助她报这一世满门仇怨。...

操控丧尸

操控丧尸

末世,当别人还在为物资而发愁的时候,谢天却能控制着自己的丧尸小弟,悠闲的穿梭在丧尸群中轻松的逛着各个超市,为自己搜罗各种物资。末世,当其他人还在前怕狼后怕虎的寝食难安的时候,谢天却有一群彪悍的丧尸保镖守护,夜夜好梦高枕无忧。末世,当别人将希望寄托在上帝的身上时,却有更多人,将谢天当成了他们的救世主。挣扎在末世的谢天,意外获得了操控丧尸的能力,并且能让自己与丧尸小弟共同进化,进而操控更多的丧尸-------------------------------------感谢老大海东与编辑天河一直以来对我的支持和帮助,感激不尽!另,本书五百人超级读者群期待大家的加入,群号159420877...

待我回来,娶你可好?

待我回来,娶你可好?

六岁那年,我与当保姆的母亲入住朱浣的家里,半年后,他从他母亲肚子里蹦出来,我跟妈妈去医院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看见襁褓中长得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暗暗叹息他长大了可怎么办?并且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地瓜。十二岁至十八岁,因为照顾他可以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维持我跟母亲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整个被他占满。这一年,我终于考上大学,离开他家,他也去国外读书,我当夜欢呼雀跃。他走的那年才十二岁,却万分不舍地拉着我的手说待你长发及腰,我就回来娶你。我摸摸我那因为他老是把口香糖粘在我头上,而剪短的一头秀发,差点没气吐血,况且,童言童语,谁会当真?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弯腰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无比开心。...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