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额前的刘海被湖水给打湿了,然后紧紧的贴在脑门上面,看起来有点乖巧的萌萌感,关键是脑袋上面还带着一颗绿油的水草,中合了他平常那种冷艳高贵的气质。
远远地看去,就像是一个带着绿帽子的人在水底游泳一样,让人感动之余又觉得有点滑稽好笑
谢之澜的脸色称不上好看,因为已经到了非常难看的地步了,他也不知道自己到底是抽了哪门子的神经,竟然会在第一时间跳下水来救人。
况且由于小时候的事情,他对于水有着与生俱来的恐惧还有厌恶。
但是在看到顾清茗掉下去的一瞬间,他感觉自己心猛然听了,下意识就是脱下外套下去救人。
但是在看到顾清茗抱着肚子在水里面笑的打滚的时候,他感觉自己的之上再一次碾压了。
“哈哈,要想生活过得去,头上必须带点绿,谢之澜你现在完美的诠释了这一说法,哈哈,我不行了,让我先笑一会……”
谢之澜考虑,如果这时候直接溺死对方的话,会不会负法律责任。
看到她矫健的姿势,应该是一点都不需要自己救助的,所以刚才他是有多么的想不开啊!
!
谢之澜黑着一张脸直接往回游,让这个疯女人在水里面在翻滚一圈吧。
顾清茗笑够了之后再看谢之澜已经离开了。
然后笑容戛然而止,自己刚才是不是有点做的太过分了?
好像是有点,飞速的几个鱼跃追上谢之澜时候,顾清茗诚心诚意的道歉,“谢之澜对不起啊,虽然你头顶上顶着一片绿但是我不应该嘲笑你的,毕竟你是为了下来救我才会这么狼狈的,我道歉……”
谢之澜吗,“……”
过了良久之后,谢之澜缓缓的开口了,只是语调有些许咬牙切齿,“我不是为了下来救你,我只是想要欣赏湖底美丽的风景。”
“咦惹……”
好像真的生气了,怎么哄?在线等……
“谢之澜,不要那么小气啊,我真的不是故意的,咦,你也不能为了气我真的去看谁下面的风景啊,我刚才看过了,下面不是太好看的……”
顾清茗忍住自己杀人的冲动,这个白痴女人!
咬牙切齿的说道,“我的脚……咕噜咕噜被什么东西缠住了……咕噜咕噜……”
顾清茗这才察觉出来事情的严重性,她的水性好,所以对于水草这些东西根本就不太在乎。
但是对于水性一般或者不是太好的人来说,这下面的水草简直就是催命符。
顾清茗脸色难得可见的变得严肃起来,直接深呼吸一口气,然后陈导水底,果然看到谢之澜的脚被什么东西给缠住了。
凑近一看,并不是水草什么的,而是类似于渔网一样的东西存在,缠在谢之澜的脚腕上面。
顾清茗连笔带划的告诉谢之澜她去找个东西吧这个网割破,让谢之澜保持平稳的呼吸,不要害怕。
然后身影直接就像是一条水里面的鱼一样,飞快的游走了。
游艇上面的众多围观群众看到两个人的头都没有冒上来,忍不住有些担心。
谁知道导演却笑了笑,“哎呀,年轻真好……”
好个屁,都快淹死了!
谢之澜感觉自己的肺部被挤压的十分难受,童年时候的噩梦再一次回归,混沌的黑暗里面,他被人扔了下去,窒息的死亡感让他的眼耳口鼻里面灌满了水,让他觉得生命就要静止了。
即便是糟糕成这个样子,可是他还是想要拼命的活下去啊。
肺部最后一丝空气被抽了出来,谢之澜缓缓的闭上眼睛,嘴角的笑容有些淡淡的,也许今天他真的会死在这里了……
搜小说免费提供作者末喜的经典小说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最新章节全文阅读服务本站更新及时无弹窗广告欢迎光临观看小说十五年后,英国归来,她原是让那些害过她的人,好好忏悔,却不成想,坏了他的好事儿。他是北方十六省最尊贵的公子哥,督军府的大公子。他搂着她的腰,在她耳边吐气如兰坏了我的好事儿,该怎么赔我?她拿着刚得手的勃朗宁抵着他的腰你要怎么赔?…某少帅一脸正经初儿,我想到一句诗。你说。她有些期待的目光。芙蓉帐暖度春宵,从此君王不早朝。…土匪就是土匪。...
绝代芳华她,倾国倾城的歌女,为人有情有义,且爱恨分明,众生皆为她倾倒,可是她却唯爱一人,即使那人只是以梦的形势出现在她的生活里。他是她的哥哥,两人从小一起长大,他与她志趣相投,他在不知不觉中暗生情愫。...
枪王之王任务失败回归都市,然而,等待他的却是相恋八年女友的背叛同学的奚落,甚至,就连保安都瞧他不起峰哥的脸也是你们这群人打的起的?...
南楚一代权臣苏文卿因谋逆之罪满门抄斩。嫡女苏清洛临死前许下毒誓,用她九生繁华换仇人一命。女特工魂穿苏清洛化名清平成为京城第一青楼天香楼花魁,只为助她报这一世满门仇怨。...
末世,当别人还在为物资而发愁的时候,谢天却能控制着自己的丧尸小弟,悠闲的穿梭在丧尸群中轻松的逛着各个超市,为自己搜罗各种物资。末世,当其他人还在前怕狼后怕虎的寝食难安的时候,谢天却有一群彪悍的丧尸保镖守护,夜夜好梦高枕无忧。末世,当别人将希望寄托在上帝的身上时,却有更多人,将谢天当成了他们的救世主。挣扎在末世的谢天,意外获得了操控丧尸的能力,并且能让自己与丧尸小弟共同进化,进而操控更多的丧尸-------------------------------------感谢老大海东与编辑天河一直以来对我的支持和帮助,感激不尽!另,本书五百人超级读者群期待大家的加入,群号159420877...
六岁那年,我与当保姆的母亲入住朱浣的家里,半年后,他从他母亲肚子里蹦出来,我跟妈妈去医院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看见襁褓中长得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暗暗叹息他长大了可怎么办?并且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地瓜。十二岁至十八岁,因为照顾他可以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维持我跟母亲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整个被他占满。这一年,我终于考上大学,离开他家,他也去国外读书,我当夜欢呼雀跃。他走的那年才十二岁,却万分不舍地拉着我的手说待你长发及腰,我就回来娶你。我摸摸我那因为他老是把口香糖粘在我头上,而剪短的一头秀发,差点没气吐血,况且,童言童语,谁会当真?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弯腰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无比开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