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点小说网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50章 温泉惊魂(第2页)

但是殊不知,就是这么一个简简单单的动作却直接将胸前的美好挤出了一道沟壑,看起来更加的惹人遐想。

谢之澜喉咙微动,但是说出口的话却带着几分的嘲笑,“就你这样的身材,到时候就算是躺平了方在我面前,估计我也不会看你一眼的,还遮什么遮?”

顾清茗被气的抿着嘴唇,这个死男人,说话还是这么的毒舌头。

索性直接背过身去,“你赶紧走!

要不然等会被人看到想什么样子。”

谢之澜开口正想要告诉她,这里并不会女汤的时候,就听着走廊上的脚步声越来越近,眼看着就快要到门口的位置了。

谢之澜眼神暗沉,不知道为什么,就顾清茗现在的这个模样,他不想让别人看到,特别是桦钎城看看。

这个念头转瞬即逝,甚至是可以说有点莫名其妙了,谢之澜甚至都觉得自己有点不正常。

但是很快,谢之澜就把这一切归结为可能只是单纯的看桦钎城有些不顺眼而已。

顾清茗在哪里等了半天,都没有听到谢之澜离开的声音,有些恼怒的转过身正准备质问她的时候,

结果就被白色的浴袍给都头罩住。

“谢之澜,你……”

顾清茗还想要说什么,结果嘴巴就直接被谢之澜的大手给捂住了。

“呜呜呜……”

放开我,臭流氓。

顾清茗眼神惊恐,不停的挣扎这,扑腾起来的水花溅的好高,手脚不停的拍打在谢之澜的身上。

难道是因为自己太过于美丽,所以让谢之澜兽性大发?

这怎么可以,老娘是卖艺不卖身的!

谢之澜被顾清茗的爪子拍到了脸上,感觉整张脸有些货拉拉的疼,听着那边的人已经接近这边了,忍不住低吼一声,“别动!

!”

然后说完就带着顾清茗直接去了假山那一边的位置

为了保持汤的原生态环境,这里还做了不少的观景,最中间的那一座假山更是惟妙惟肖,看起来十分逼真,而它的大小,正好可以容纳一个人的藏身。

谢之澜直接将顾清茗半抱到了假山后面,修长的手指摸到那软嫩的腰肢上面的时候,感觉就像是被什么东西给灼烧了一样,飞速的挪开,然后低声说道,“你如果想让他看到你这幅样子的话,那么就叫的可以在大声一点。”

顾清茗透过假山的缝隙看到桦钎城的时候,整个人一愣,然后有些不解的眼神看向谢之澜。

为什么钎城哥会出现在这里?

如果谢之澜是个人面兽行的禽兽,私闯女汤,那么钎城哥这么温润如玉的男子绝对做不出这样的事情来。

所以这是为什么??

谢之澜直接被气笑了,这个蠢女人用眼神所表达的意思,他竟然全都能看到的动?

他就是衣冠禽兽,而桦钎城就是高风亮节的君子吗??

热门小说推荐
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

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

搜小说免费提供作者末喜的经典小说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最新章节全文阅读服务本站更新及时无弹窗广告欢迎光临观看小说十五年后,英国归来,她原是让那些害过她的人,好好忏悔,却不成想,坏了他的好事儿。他是北方十六省最尊贵的公子哥,督军府的大公子。他搂着她的腰,在她耳边吐气如兰坏了我的好事儿,该怎么赔我?她拿着刚得手的勃朗宁抵着他的腰你要怎么赔?…某少帅一脸正经初儿,我想到一句诗。你说。她有些期待的目光。芙蓉帐暖度春宵,从此君王不早朝。…土匪就是土匪。...

绝代芳华

绝代芳华

绝代芳华她,倾国倾城的歌女,为人有情有义,且爱恨分明,众生皆为她倾倒,可是她却唯爱一人,即使那人只是以梦的形势出现在她的生活里。他是她的哥哥,两人从小一起长大,他与她志趣相投,他在不知不觉中暗生情愫。...

都市无敌战兵

都市无敌战兵

枪王之王任务失败回归都市,然而,等待他的却是相恋八年女友的背叛同学的奚落,甚至,就连保安都瞧他不起峰哥的脸也是你们这群人打的起的?...

清平乐之特工花魁

清平乐之特工花魁

南楚一代权臣苏文卿因谋逆之罪满门抄斩。嫡女苏清洛临死前许下毒誓,用她九生繁华换仇人一命。女特工魂穿苏清洛化名清平成为京城第一青楼天香楼花魁,只为助她报这一世满门仇怨。...

操控丧尸

操控丧尸

末世,当别人还在为物资而发愁的时候,谢天却能控制着自己的丧尸小弟,悠闲的穿梭在丧尸群中轻松的逛着各个超市,为自己搜罗各种物资。末世,当其他人还在前怕狼后怕虎的寝食难安的时候,谢天却有一群彪悍的丧尸保镖守护,夜夜好梦高枕无忧。末世,当别人将希望寄托在上帝的身上时,却有更多人,将谢天当成了他们的救世主。挣扎在末世的谢天,意外获得了操控丧尸的能力,并且能让自己与丧尸小弟共同进化,进而操控更多的丧尸-------------------------------------感谢老大海东与编辑天河一直以来对我的支持和帮助,感激不尽!另,本书五百人超级读者群期待大家的加入,群号159420877...

待我回来,娶你可好?

待我回来,娶你可好?

六岁那年,我与当保姆的母亲入住朱浣的家里,半年后,他从他母亲肚子里蹦出来,我跟妈妈去医院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看见襁褓中长得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暗暗叹息他长大了可怎么办?并且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地瓜。十二岁至十八岁,因为照顾他可以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维持我跟母亲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整个被他占满。这一年,我终于考上大学,离开他家,他也去国外读书,我当夜欢呼雀跃。他走的那年才十二岁,却万分不舍地拉着我的手说待你长发及腰,我就回来娶你。我摸摸我那因为他老是把口香糖粘在我头上,而剪短的一头秀发,差点没气吐血,况且,童言童语,谁会当真?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弯腰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无比开心。...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