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点小说网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53章 大战黑衣人一大章(第2页)

原谅她的自私,她就这一个孩子。

轩辕毅瞬间蔫了下去,头一次怨恨自己,怨他的皇兄,怨所有人?

自己要是能站起来,武功还在,就不用心爱的女孩儿去跟黑衣人战斗,都怪他自己没用。

轩辕毅心里就像堵了一团无法发泄的火,憋得他喘不上来气。

三小只大气都不敢喘,双眼炯炯有神的望着在黑衣人中大杀四方的小姑姑爹二叔。

他俩真是太帅了,自己什么时候才能拥有这样的功夫。

轩辕毅每看着夏星儿与刀身擦肩而过的时候,每次心都提到了嗓子眼,恨不能以身相替。

看着夏星儿眼中的雀跃与兴奋,还有越战越勇的战意,他又笑了。

这样的她才是真正的她,那个肆意飞扬,整天惹是生非,打架斗殴的梅山小霸王。

他的双眸眷恋地放在她身上,生怕错过她的一个动作,一个眼神……

偌大的一个驿站,仿佛就成了夏家兄妹的舞台,本来杀气腾腾的黑衣人,在他们面前不堪一击!

夏青风矫健的身影在阳光下闪动,每一次拳击都像迅猛的雷电,无法预测,却又让人望而生畏。

他的步伐灵活如豹,身姿挺拔如松,每一个动作都仿佛经过千锤百炼,流畅而精准,黑衣人连他的衣角都碰不到。

夏星儿手持长剑,身姿矫健如龙,每一个动作都充满了力量与美感。

剑法中的攻防进退,被她演绎得淋漓尽致,黑衣人被她耍得跟狗狗一样。

本小章还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精彩内容!

流星跟流云看着根本就没有他们发挥的余地,已经退回马车跟前。

黑衣人是真的很气愤,本来他们的任务已经快完成了,不知道又从哪里杀出两个程咬金,坏了他们的好事。

两人还忒能打了,他们的人已经死了好几个,却连人家的衣角都碰不到!

你就是气不气吧!

黑衣人的招式越来越凌厉,也越发急躁!

偏偏夏青风跟夏星儿稳而不乱,在内力跟轻功的加持下游刃有余。

三十多个黑衣人瞬间就剩下十来个,他们知道不是这两兄妹的对手,再继续下去,得全部折在这里,三十六计走为上计。

“不要恋战,全部撤退!”

黑衣人中不知谁喊了一声,残余的黑衣人纷纷试图寻找突破口。

但夏青风与夏星儿兄妹俩早已默契十足,仿佛一对并肩作战多年的搭档。

夏青风身形一闪,如同鬼魅般出现在一名欲逃的黑衣人身后,铁拳裹挟着呼啸的风声,毫不留情地砸在其背上,黑衣人闷哼一声,身体如断线风筝般飞出,重重摔在地上,动弹不得。

夏星儿则轻盈地穿梭于人群之中,剑尖轻点,每一次触碰都伴随着黑衣人的倒下。

她的眼神中闪烁着不容置疑的坚决,嘴角勾起一抹冷冽的笑意,仿佛这场战斗对她而言,不过是一场华丽的舞蹈。

黑衣人无一人生还,全部斩杀于此!

夏星儿觉得尤为可惜,黑衣人太少了,她都没有打过瘾,要是二哥不分一半就好了。

热门小说推荐
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

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

搜小说免费提供作者末喜的经典小说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最新章节全文阅读服务本站更新及时无弹窗广告欢迎光临观看小说十五年后,英国归来,她原是让那些害过她的人,好好忏悔,却不成想,坏了他的好事儿。他是北方十六省最尊贵的公子哥,督军府的大公子。他搂着她的腰,在她耳边吐气如兰坏了我的好事儿,该怎么赔我?她拿着刚得手的勃朗宁抵着他的腰你要怎么赔?…某少帅一脸正经初儿,我想到一句诗。你说。她有些期待的目光。芙蓉帐暖度春宵,从此君王不早朝。…土匪就是土匪。...

绝代芳华

绝代芳华

绝代芳华她,倾国倾城的歌女,为人有情有义,且爱恨分明,众生皆为她倾倒,可是她却唯爱一人,即使那人只是以梦的形势出现在她的生活里。他是她的哥哥,两人从小一起长大,他与她志趣相投,他在不知不觉中暗生情愫。...

都市无敌战兵

都市无敌战兵

枪王之王任务失败回归都市,然而,等待他的却是相恋八年女友的背叛同学的奚落,甚至,就连保安都瞧他不起峰哥的脸也是你们这群人打的起的?...

清平乐之特工花魁

清平乐之特工花魁

南楚一代权臣苏文卿因谋逆之罪满门抄斩。嫡女苏清洛临死前许下毒誓,用她九生繁华换仇人一命。女特工魂穿苏清洛化名清平成为京城第一青楼天香楼花魁,只为助她报这一世满门仇怨。...

操控丧尸

操控丧尸

末世,当别人还在为物资而发愁的时候,谢天却能控制着自己的丧尸小弟,悠闲的穿梭在丧尸群中轻松的逛着各个超市,为自己搜罗各种物资。末世,当其他人还在前怕狼后怕虎的寝食难安的时候,谢天却有一群彪悍的丧尸保镖守护,夜夜好梦高枕无忧。末世,当别人将希望寄托在上帝的身上时,却有更多人,将谢天当成了他们的救世主。挣扎在末世的谢天,意外获得了操控丧尸的能力,并且能让自己与丧尸小弟共同进化,进而操控更多的丧尸-------------------------------------感谢老大海东与编辑天河一直以来对我的支持和帮助,感激不尽!另,本书五百人超级读者群期待大家的加入,群号159420877...

待我回来,娶你可好?

待我回来,娶你可好?

六岁那年,我与当保姆的母亲入住朱浣的家里,半年后,他从他母亲肚子里蹦出来,我跟妈妈去医院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看见襁褓中长得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暗暗叹息他长大了可怎么办?并且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地瓜。十二岁至十八岁,因为照顾他可以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维持我跟母亲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整个被他占满。这一年,我终于考上大学,离开他家,他也去国外读书,我当夜欢呼雀跃。他走的那年才十二岁,却万分不舍地拉着我的手说待你长发及腰,我就回来娶你。我摸摸我那因为他老是把口香糖粘在我头上,而剪短的一头秀发,差点没气吐血,况且,童言童语,谁会当真?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弯腰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无比开心。...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