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点小说网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92章(第1页)

卫子君看孟流光被吓住了,感到很满意,向他贴过来,深深嗅了嗅他身上的味道,这令她朝思暮想、魂牵梦萦的味道。

她不由赞道:“你真美,淡妆浓抹总相宜,连这副样子都让我欲罢不能,怪不得,怪不得你去一趟城隍庙,就能勾引一个小姑娘,不愧是我看中的人啊,卫公子。”

孟流光一惊,看向卫子君。

卫子君笑了:“对,就是这副表情,我真爱死了,胞弟。”

孟流光一把抓住卫子君的手,厉声道:“你把甄晴怎么样了?”

卫子君笑道:“好大的气势啊,你这是在质问我?”

她这话一出,孟流光有些不好意思了,毕竟这事是他不厚道,只好放开卫子君,道:“这事是我做得不对,我不该打着你的旗号,给你添麻烦,可你是怎么知道这事的?”

卫子君道:“人家苦主都找上门了,我还能不知道?”

孟流光一惊:“甄晴去找你了?”

“她现在还等在我府中呢,说是不见到你誓死不回。

看门的家丁说,小半个月了,她日日都来,鸡鸣时起便立在门口,不吃不喝地守着,直到日落方才离去,风雨无阻。”

孟流光听了,不由心痛道:“她这是为什么呢?”

“这我要问你啊,卫公子。”

孟流光道:“我要见她,你带我去见她。”

卫子君盯着孟流光看了半晌,道:“好。”

孟流光简单收拾了一下,二人坐上卫府的马车一起离开了。

马车快要到卫府的时候,孟流光撩开车帘一看,远远便看见甄晴瘦小单薄的身影站在卫府门口,这时是腊月末,寒风刺骨,她就这么一站一整日,水米不进。

孟流光不由得心疼难受,这孩子怎么这么犟?

孟流光跳下马车,朝着甄晴狂奔而去。

甄晴听到声响,转头一看,便见孟流光朝自己奔来,她大喜过望,忙想上去迎接,可站了一天,脚已经冻麻了,这一动,便两腿一软就要摔倒,幸亏孟流光及时奔来,一把将她拥入怀中,紧紧地抱着。

甄晴冻僵的脸上绽开了笑容:“卫公子,你终于肯见我了。”

孟流光道:“我不是不想见你,我是不知道该怎么面对你,对不起,对不起……”

甄晴摇了摇头:“是我不好,你鼓起勇气向我表明了心意,我却没有第一时间给你答复,是我不好。”

她站直身子,伸出冻僵的手颤颤巍巍地从怀中拿出一沓纸,毫无保留地递给孟流光,道:“这里是我所有的财产,里面有银票、地契、房契、佣人的卖身契,这是我的全部了,你要是想要,都拿去,还有我一颗真心。”

孟流光看着甄晴冻得通红的笑脸,和那双满是情意的眼睛,不由得心酸至极,她的身体冰冷僵硬,她的心却热辣滚烫,烫得孟流光热泪盈眶。

她的那颗真心,他当然想接,可他怕自己接不住。

甄晴抬头望着孟流光,如同望着世间至宝,她轻轻地说,生怕惊了天上人一般说:“卫公子,我想要用一身所有,聘你为夫,你愿意,嫁给我吗?”

热门小说推荐
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

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

搜小说免费提供作者末喜的经典小说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最新章节全文阅读服务本站更新及时无弹窗广告欢迎光临观看小说十五年后,英国归来,她原是让那些害过她的人,好好忏悔,却不成想,坏了他的好事儿。他是北方十六省最尊贵的公子哥,督军府的大公子。他搂着她的腰,在她耳边吐气如兰坏了我的好事儿,该怎么赔我?她拿着刚得手的勃朗宁抵着他的腰你要怎么赔?…某少帅一脸正经初儿,我想到一句诗。你说。她有些期待的目光。芙蓉帐暖度春宵,从此君王不早朝。…土匪就是土匪。...

绝代芳华

绝代芳华

绝代芳华她,倾国倾城的歌女,为人有情有义,且爱恨分明,众生皆为她倾倒,可是她却唯爱一人,即使那人只是以梦的形势出现在她的生活里。他是她的哥哥,两人从小一起长大,他与她志趣相投,他在不知不觉中暗生情愫。...

都市无敌战兵

都市无敌战兵

枪王之王任务失败回归都市,然而,等待他的却是相恋八年女友的背叛同学的奚落,甚至,就连保安都瞧他不起峰哥的脸也是你们这群人打的起的?...

清平乐之特工花魁

清平乐之特工花魁

南楚一代权臣苏文卿因谋逆之罪满门抄斩。嫡女苏清洛临死前许下毒誓,用她九生繁华换仇人一命。女特工魂穿苏清洛化名清平成为京城第一青楼天香楼花魁,只为助她报这一世满门仇怨。...

操控丧尸

操控丧尸

末世,当别人还在为物资而发愁的时候,谢天却能控制着自己的丧尸小弟,悠闲的穿梭在丧尸群中轻松的逛着各个超市,为自己搜罗各种物资。末世,当其他人还在前怕狼后怕虎的寝食难安的时候,谢天却有一群彪悍的丧尸保镖守护,夜夜好梦高枕无忧。末世,当别人将希望寄托在上帝的身上时,却有更多人,将谢天当成了他们的救世主。挣扎在末世的谢天,意外获得了操控丧尸的能力,并且能让自己与丧尸小弟共同进化,进而操控更多的丧尸-------------------------------------感谢老大海东与编辑天河一直以来对我的支持和帮助,感激不尽!另,本书五百人超级读者群期待大家的加入,群号159420877...

待我回来,娶你可好?

待我回来,娶你可好?

六岁那年,我与当保姆的母亲入住朱浣的家里,半年后,他从他母亲肚子里蹦出来,我跟妈妈去医院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看见襁褓中长得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暗暗叹息他长大了可怎么办?并且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地瓜。十二岁至十八岁,因为照顾他可以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维持我跟母亲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整个被他占满。这一年,我终于考上大学,离开他家,他也去国外读书,我当夜欢呼雀跃。他走的那年才十二岁,却万分不舍地拉着我的手说待你长发及腰,我就回来娶你。我摸摸我那因为他老是把口香糖粘在我头上,而剪短的一头秀发,差点没气吐血,况且,童言童语,谁会当真?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弯腰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无比开心。...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