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不过三年前就被截住,外面很多商人又不会卖最新的武器给香江人,像大马仔,手上用的只是50年代生产的X4,满额才8发子弹,就这,一行人里也只有他有。
考虑好武器装备的问题,纪灵主动说:“明早我跟着去凑个热闹?毕竟跟我有关系呢。”
“纪小姐想怎么做?李叔恐怕不好动。”
就算有理,追究到肥牛关已经到头了,不可能让纪灵把李叔也杀掉。
她应该也杀不掉……吧。
纪灵说:“我是在洪三爷的马场里被绑架的,这事洪三爷管不管?”
陆炜皱眉:“如果你能做到你说的前三点,那洪三爷会管,但李叔那里不好说。”
纪灵摸摸自己受伤的脸颊,故作委屈地说:“这次当然会给洪三爷面子,但那位李叔总不能再三欺负我,你说对不对?”
陆炜深深看着她,“是这个道理,他怎么做,要看你明天的态度。”
纪灵要是只想追究一下,道歉赔钱甚至打断手脚都行。
债主找上门,谁也不好说什么。
但纪灵刚才还说想要狗肉铺,看她的意思是要追究到底。
不论抢地盘还是伤肥牛关,李叔那个小心眼肯定都不会放过她,尤其肥牛关,是李叔的亲外甥来的。
“到时候你看我表现,”
纪灵语气轻松,还很为陆炜考虑,“你要不要回去跟洪三爷打个招呼,明天真的会很热闹。”
这是肯定要的,这么重要的事,就算现在凌晨,陆炜也得赶紧告诉洪三爷。
70年代末,不知是总督府压力渐渐加重,还是其他什么原因,原本在香江搅风搅雨,说一句第一帮派,其他人都得退避三舍的弘帮逐渐就收敛起来。
从盘龙城寨开始,城里的其他生意基本已经规范,是洪三爷以强硬手段切割出来的。
粉末生意全部断掉,颜色生意谁爱做谁接手,反正他和陆炜几个养子都不沾。
平日里只是圈地盘收保护费,加上一些金钱上的单纯买卖,乍一晃眼跟普通富商已经没有太大差别。
近几年洪三爷更多时候是在做投资,像马场、电影、报社、餐厅、珠宝华服一类,投资完就交给养子们经营,他就收收小辈孝敬。
象征弘帮最高权力的龙头杖,现在在他手里已经变成一根手杖,随随便便拿着用。
有些人觉得这样很好,不必刀口舔血,不用担惊受怕,老老实实跟着大哥做生意,每个月大哥发比其他地方更丰厚的工资。
却也有人认为这样赚钱太慢,他们做过一夜之间赚几十上百万的生意,哪里舍得说放弃就放弃。
即便陆炜,手下也有一些人不甘心……离不开。
猴子就是猴子,穿上西装也变不了人,他们没办法像陆炜一样把自己的毛褪干净,活得像个高级货。
所以陆炜在盘龙城寨仍然有地盘,仔街仍然有很零星的生意,不过分,但能让那些人感觉自己活得很有意义,很有面子。
陆炜生于城寨最混乱的时代,那些人都是和他一起长大的马仔,他怎么能说丢下他们不管就真的不管。
洪三爷也一样,昔日跟他打江山的弟兄,他说要转型,一部分人愿意,跟他走,也有一部分人不愿,洪三爷难道能把他们都杀了,或者扫地出门吗?
混江湖,最重要的就是义气啊!
喜欢八零香江:豪门弃女,变身神豪!
请大家收藏:()八零香江:豪门弃女,变身神豪!
搜小说免费提供作者末喜的经典小说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最新章节全文阅读服务本站更新及时无弹窗广告欢迎光临观看小说十五年后,英国归来,她原是让那些害过她的人,好好忏悔,却不成想,坏了他的好事儿。他是北方十六省最尊贵的公子哥,督军府的大公子。他搂着她的腰,在她耳边吐气如兰坏了我的好事儿,该怎么赔我?她拿着刚得手的勃朗宁抵着他的腰你要怎么赔?…某少帅一脸正经初儿,我想到一句诗。你说。她有些期待的目光。芙蓉帐暖度春宵,从此君王不早朝。…土匪就是土匪。...
绝代芳华她,倾国倾城的歌女,为人有情有义,且爱恨分明,众生皆为她倾倒,可是她却唯爱一人,即使那人只是以梦的形势出现在她的生活里。他是她的哥哥,两人从小一起长大,他与她志趣相投,他在不知不觉中暗生情愫。...
枪王之王任务失败回归都市,然而,等待他的却是相恋八年女友的背叛同学的奚落,甚至,就连保安都瞧他不起峰哥的脸也是你们这群人打的起的?...
南楚一代权臣苏文卿因谋逆之罪满门抄斩。嫡女苏清洛临死前许下毒誓,用她九生繁华换仇人一命。女特工魂穿苏清洛化名清平成为京城第一青楼天香楼花魁,只为助她报这一世满门仇怨。...
末世,当别人还在为物资而发愁的时候,谢天却能控制着自己的丧尸小弟,悠闲的穿梭在丧尸群中轻松的逛着各个超市,为自己搜罗各种物资。末世,当其他人还在前怕狼后怕虎的寝食难安的时候,谢天却有一群彪悍的丧尸保镖守护,夜夜好梦高枕无忧。末世,当别人将希望寄托在上帝的身上时,却有更多人,将谢天当成了他们的救世主。挣扎在末世的谢天,意外获得了操控丧尸的能力,并且能让自己与丧尸小弟共同进化,进而操控更多的丧尸-------------------------------------感谢老大海东与编辑天河一直以来对我的支持和帮助,感激不尽!另,本书五百人超级读者群期待大家的加入,群号159420877...
六岁那年,我与当保姆的母亲入住朱浣的家里,半年后,他从他母亲肚子里蹦出来,我跟妈妈去医院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看见襁褓中长得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暗暗叹息他长大了可怎么办?并且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地瓜。十二岁至十八岁,因为照顾他可以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维持我跟母亲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整个被他占满。这一年,我终于考上大学,离开他家,他也去国外读书,我当夜欢呼雀跃。他走的那年才十二岁,却万分不舍地拉着我的手说待你长发及腰,我就回来娶你。我摸摸我那因为他老是把口香糖粘在我头上,而剪短的一头秀发,差点没气吐血,况且,童言童语,谁会当真?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弯腰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无比开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