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人家的查克拉明明中规中矩地进行了变化,完全不像柱间那样,只管大力砖飞。
风和水吗?这两者的确是目前他最擅长的属性,有白做模板他或许也可以试试,反正这里又不是木叶,他发动遁术都是乱结印的事,现在还没被发现呢~
说干就干。
鸣人模仿白的查克拉流向和配比,将两种不同属性的查克拉汇聚在手中,然后象征性地结了个巳印,几乎就在两股查克拉碰撞的同时,他面前出现了一点逐渐凝聚壮大的冰晶。
得出结论后,鸣人立刻停了下来,接住那块冰反复观摩。
“这不对吧。”
尽管表面没有震惊,但鸣人还是下意识呢喃出声了。
他以为自己从小就会五种属性变化已经是极限了,结果现在一试,怎么连血继界限都能用啊?
九喇嘛打了个哈欠,淡定地回道:“你们人类所说的血继界限其实就是对查克拉的不同应用,以你的灵魂强度,查克拉那还不是想怎么捏就怎么捏,没啥奇怪的。”
鸣人还从没听过这种说法,问道:“查克拉控制和灵魂挂钩?那这些血继持有者是怎么回事?天生灵魂强大?”
本小章还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精彩内容!
“啧,不是这么理解的。”
九喇嘛对自己时而聪明时而愚钝的人柱力一点办法也没有,“正是因此人类的寿命有限,所以才需要血脉的便利才能融合不同属性的查克拉,而实际上灵魂达到一定强度以后,对查克拉的控制会变得得心应手。
我在大约三百岁之前,一整个就是行走的天灾,根本控制不了日渐强大的查克拉,但三百年后情况发生了质变,我不仅能控制住自己的查克拉,甚至渐渐能控制形体的大小了。
一般人类,根本活不到那个年龄。”
“意思是,这是重生的馈赠…吗。”
鸣人磋磨着手中的冰块,这东西在体温加持下没有丝毫融化迹象,直到他输入了一丁点火属性查克拉才逐渐土崩瓦解。
一般人发现自己有了新能力一定会很开心,但鸣人一点也高兴不起来。
这份力量在他死去之前都不曾拥有,而灵魂不会无缘无故变得强大……无论让他变强的原因是什么,那都只会为自己沉重的责任添砖加瓦。
千鸟的啼鸣震飞了一林子的鸟雀,随着清脆的爆裂声,佐助终于冲破了冰镜的包围圈。
他好歹没变成刺猬,只是后背和腿上扎了一两根千本,身上还有一点擦伤。
这是佐助压箱底的招式,一场战斗里,他能用两次就顶天了,轻易是不会发动的。
不过镜面破碎后,他们两方一边都撤去了忍术,在原地喘息。
白看上去也没占多少便宜,身上挂了不少彩。
“真令人吃惊呢佐助君,如果你用了全速,刚刚我会死吧。”
白先说道。
“你也不赖,如果把千本换成别的武器,我恐怕没机会用那一招。”
佐助很少夸人,但这一次他真的很服气。
这是与鸣人对战时完全不同的感觉,因为不熟悉对方,所以每一次出手都要再三考虑,再三试探。
一边收集情报,一边考虑应对措施,果然很吃力啊。
“真是精彩的对战!”
方才还心情沉重的鸣人笑着跳下了树,道:“那么接下来,结和解之印吧!”
佐助并不扭捏,拔掉腿上的千本就伸出了手。
这的确是他与鸣人对战之后的习惯,打之前要结对立之印,打完后要结和解之印,他也搞不明白鸣人为什么要执着于这种忍者之间的传统。
白是有些懵的,但他本性温和,即便生在血雾时代也没褪去善良的本质,因此也顺从地伸出了手。
一个和解之印,完成了。
喜欢火影:过客与归人请大家收藏:()火影:过客与归人
搜小说免费提供作者末喜的经典小说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最新章节全文阅读服务本站更新及时无弹窗广告欢迎光临观看小说十五年后,英国归来,她原是让那些害过她的人,好好忏悔,却不成想,坏了他的好事儿。他是北方十六省最尊贵的公子哥,督军府的大公子。他搂着她的腰,在她耳边吐气如兰坏了我的好事儿,该怎么赔我?她拿着刚得手的勃朗宁抵着他的腰你要怎么赔?…某少帅一脸正经初儿,我想到一句诗。你说。她有些期待的目光。芙蓉帐暖度春宵,从此君王不早朝。…土匪就是土匪。...
绝代芳华她,倾国倾城的歌女,为人有情有义,且爱恨分明,众生皆为她倾倒,可是她却唯爱一人,即使那人只是以梦的形势出现在她的生活里。他是她的哥哥,两人从小一起长大,他与她志趣相投,他在不知不觉中暗生情愫。...
枪王之王任务失败回归都市,然而,等待他的却是相恋八年女友的背叛同学的奚落,甚至,就连保安都瞧他不起峰哥的脸也是你们这群人打的起的?...
南楚一代权臣苏文卿因谋逆之罪满门抄斩。嫡女苏清洛临死前许下毒誓,用她九生繁华换仇人一命。女特工魂穿苏清洛化名清平成为京城第一青楼天香楼花魁,只为助她报这一世满门仇怨。...
末世,当别人还在为物资而发愁的时候,谢天却能控制着自己的丧尸小弟,悠闲的穿梭在丧尸群中轻松的逛着各个超市,为自己搜罗各种物资。末世,当其他人还在前怕狼后怕虎的寝食难安的时候,谢天却有一群彪悍的丧尸保镖守护,夜夜好梦高枕无忧。末世,当别人将希望寄托在上帝的身上时,却有更多人,将谢天当成了他们的救世主。挣扎在末世的谢天,意外获得了操控丧尸的能力,并且能让自己与丧尸小弟共同进化,进而操控更多的丧尸-------------------------------------感谢老大海东与编辑天河一直以来对我的支持和帮助,感激不尽!另,本书五百人超级读者群期待大家的加入,群号159420877...
六岁那年,我与当保姆的母亲入住朱浣的家里,半年后,他从他母亲肚子里蹦出来,我跟妈妈去医院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看见襁褓中长得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暗暗叹息他长大了可怎么办?并且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地瓜。十二岁至十八岁,因为照顾他可以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维持我跟母亲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整个被他占满。这一年,我终于考上大学,离开他家,他也去国外读书,我当夜欢呼雀跃。他走的那年才十二岁,却万分不舍地拉着我的手说待你长发及腰,我就回来娶你。我摸摸我那因为他老是把口香糖粘在我头上,而剪短的一头秀发,差点没气吐血,况且,童言童语,谁会当真?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弯腰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无比开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