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安晴和许单雨应该算是朋友,楚双性格阴郁,不爱说话,只认死理。
后来有一天,宁若穿了过来,剧情正式开始,陆厌和安晴开始谈起了恋爱,周围的同学变得奇怪起来,老师越来越偏心。
所有的事情都在变遭,只有一件事变好。
那就是欺负许单雨的宁若突然停手了。
如此独一无二的宁若,自然引起了楚双的注意。
有了怀疑对象,那么抓住她的小辫子就不难了。
但是导致他杀人的原因是什么呢?
作为一个高中生,他的性格再阴郁应该也不至于随随便便就有了杀人的念头。
是因为爱?
那么许单雨在这件事里又是什么角色?
宁若被杀,是因为她是穿越者,是导致同学变得奇怪的源头。
陆厌被杀,勉强可以解释说是他脾气差,挑衅过楚双。
那安晴呢,没惹过楚双吧。
换个思路,如果杀他们是因为许单雨呢。
宁若,霸凌。
陆厌,抢了她的第一,脾气差说不定也惹到过许单雨。
安晴,曾经是闺蜜,恶意猜测一下,她应该做过背叛许单雨的事。
孟献,不知好歹的前男友。
而楚双,或许只是许单雨潜移默化训练的一把刀。
这样,才能解释任务里的“保护”
。
何池在树上挂了一夜,待太阳升起鬼怪散去才用剔骨刀割开绳子跳下来,一晚上没睡,他这会儿反而精神得可怕。
在食堂简单喝了点粥,他将昨天晚上的猜想尽数写下来在早自习开始前递给了宋宓。
作为昨天窃听道具的回礼。
早自习下课后各班便要开始搬凳子了,第一天早上考语文,下午考数学,第二天早上考英语,下午考理综,两天考完。
除了已经解决掉的科任老师,其他科目恐怕需要真的答题。
A班的三个玩家不约而同的看向了坐在第一排的陆厌,该说不说,这个设定对他们来说还挺友好。
抄他的总没错。
所有同学都需要把书放在不影响考试的地方,要么放讲台上,要么放办公室,何池心念一动,决定去会一会班主任。
班主任的异化跟凳子有关,并不难解决,何池无视掉胳膊上的枯手,往剔骨刀上浇了点酒精,随后掏出刚买的火柴点燃。
酒精烧的很快,何池猛的将刀往前一送,双buff叠加的剔骨刀立马捅穿了光头班主任的身体。
与此同时,他被枯手抓着的胳膊因为刚刚的动作划拉出一条长长的伤口,并迅速黑化腐烂。
好在光头班主任死后腐烂便停止了,不然何池还得给自己截个肢。
异化老师全部通关,考试抄陆厌的就行,何池将昨晚的猜测整理一下,提交支线任务,至于让男女主HE,他自觉自己已经努力过了。
毕竟昨天晚上安晴让他把陆厌带到506他都拒绝了,不然这会儿两人就得天各一方,彻底BE。
至于许单雨和楚双这一对,只要这个副本没有警察叔叔,他们HE应该没什么问题。
【啊哦,提交失败,再去找找线索吧~】
何池抿了抿唇,语文考完之后便回宿舍再次把楚双的位置翻了个底朝天,最后只找到了几张许单雨的Q版画。
应该是楚双自己画的。
搜小说免费提供作者末喜的经典小说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最新章节全文阅读服务本站更新及时无弹窗广告欢迎光临观看小说十五年后,英国归来,她原是让那些害过她的人,好好忏悔,却不成想,坏了他的好事儿。他是北方十六省最尊贵的公子哥,督军府的大公子。他搂着她的腰,在她耳边吐气如兰坏了我的好事儿,该怎么赔我?她拿着刚得手的勃朗宁抵着他的腰你要怎么赔?…某少帅一脸正经初儿,我想到一句诗。你说。她有些期待的目光。芙蓉帐暖度春宵,从此君王不早朝。…土匪就是土匪。...
绝代芳华她,倾国倾城的歌女,为人有情有义,且爱恨分明,众生皆为她倾倒,可是她却唯爱一人,即使那人只是以梦的形势出现在她的生活里。他是她的哥哥,两人从小一起长大,他与她志趣相投,他在不知不觉中暗生情愫。...
枪王之王任务失败回归都市,然而,等待他的却是相恋八年女友的背叛同学的奚落,甚至,就连保安都瞧他不起峰哥的脸也是你们这群人打的起的?...
南楚一代权臣苏文卿因谋逆之罪满门抄斩。嫡女苏清洛临死前许下毒誓,用她九生繁华换仇人一命。女特工魂穿苏清洛化名清平成为京城第一青楼天香楼花魁,只为助她报这一世满门仇怨。...
末世,当别人还在为物资而发愁的时候,谢天却能控制着自己的丧尸小弟,悠闲的穿梭在丧尸群中轻松的逛着各个超市,为自己搜罗各种物资。末世,当其他人还在前怕狼后怕虎的寝食难安的时候,谢天却有一群彪悍的丧尸保镖守护,夜夜好梦高枕无忧。末世,当别人将希望寄托在上帝的身上时,却有更多人,将谢天当成了他们的救世主。挣扎在末世的谢天,意外获得了操控丧尸的能力,并且能让自己与丧尸小弟共同进化,进而操控更多的丧尸-------------------------------------感谢老大海东与编辑天河一直以来对我的支持和帮助,感激不尽!另,本书五百人超级读者群期待大家的加入,群号159420877...
六岁那年,我与当保姆的母亲入住朱浣的家里,半年后,他从他母亲肚子里蹦出来,我跟妈妈去医院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看见襁褓中长得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暗暗叹息他长大了可怎么办?并且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地瓜。十二岁至十八岁,因为照顾他可以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维持我跟母亲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整个被他占满。这一年,我终于考上大学,离开他家,他也去国外读书,我当夜欢呼雀跃。他走的那年才十二岁,却万分不舍地拉着我的手说待你长发及腰,我就回来娶你。我摸摸我那因为他老是把口香糖粘在我头上,而剪短的一头秀发,差点没气吐血,况且,童言童语,谁会当真?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弯腰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无比开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