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前辈?”
白鹤被这一句话直接骂懵了,疑惑的看着对方。
邢华摆摆手,“不好意思,失礼了。”
咳了咳嗓子,继续说道,“天底下不是只有昊天宗一个宗门,如果当时你们投靠的不是昊天宗,还有武魂殿,七宝琉璃宗和蓝电霸王宗等多个大势力供你们选择。
要怪就怪你们当初眼瞎,选了个最窝囊的昊天宗。”
“这昊天宗强大时是真强大,谁都不怕,但是后来呢?宗门里唯一的极限斗罗失踪,天才弟子又惹怒了武魂殿。
若真的是天下第一大宗,又怎会害怕,躲藏起来呢?他们不过是一群强时逞威,狗仗人势的一帮老鼠罢了!”
“昊天宗不仅是一群老鼠的聚集地,还是一群阴沟里的老鼠,他们打不过在天空飞翔的老鹰,所以只能躲进臭水沟里。
但是他们逃跑的时候还不忘来一波筛选血统,只有昊天宗直系子弟才能跟他们一起回臭水沟。
至于剩下的那些附属势力,就都留下来帮他抵挡老鹰的进攻吧!”
邢华一番话,让敏之一族的族长白鹤陷入了沉思之中,虽然对方说话很难听,但的确都在理,更何况,这么多年过去了,昊天宗都未管过他,他白鹤可以说对昊天宗一直忠心耿耿,但家族里的成员呢?就在前些日子,还有几名年轻族员在私下议论昊天宗的不好被他听见了呢。
敏之一族不像其他三大家族,有攻击手段,危险来临还可以战斗,挺身面对。
如果有朝一日武魂殿攻打上来,他白鹤的实力不过区区八十一级魂斗罗,又如何保护得了家族,保护得了自己的孙女,到时候除了跑,别无他法。
而造成这一切的,真的只有武魂殿吗?若昊天宗没有抛弃他们,他们是不是也不会面临未来的困境,整日提心吊胆,提防武魂殿?
这时,邢华又开口说道,“白鹤族长,我记得你们敏之一族的传承武魂是尖尾雨燕吧。
这种武魂除了跑得快,好像啥用没有吧,不过只要你们愿意加入花神界,我主说了,可赠与你们一株仙草,解决武魂的弊端。”
说着,他将燕尾灵犀草拿出,放到了桌子上。
对面的白鹤一看到这仙草,眼睛顿时亮了起来,他虽不认识,但这仙草对他却有莫名的吸引力,心底有一道声音告诉他,只要吸收了这株仙草,他就有了能进阶封号斗罗的可能。
“这是燕尾灵犀草,服用后即可获得燕尾雨蝶的速度,又能拥有灵犀的力量,对你们一族来说,实乃是一株圣品仙草啊!”
白鹤看了看燕尾灵犀草,咬了咬牙,刚刚邢华说的那些话已经让他有了脱离的想法,现在看到这仙草,他心中的天秤一瞬间偏向了花神界。
他岁数大了,服用这仙草,穷尽一生也就能突破到封号斗罗,但是他还有个孙女啊,一想起孙女可爱的脸,想起她那一句“总有一天,我的燕尾雨蝶也会有攻击的手段的!”
白鹤的心就软了下来。
就是这样一个娇小的女孩儿,却从不服输,为了那虚无缥缈的可能,不惜浪费自己的魂环,也要让燕尾雨蝶有攻击力。
是啊,自己是不需要这柱仙草了,但孙女还需要啊。
昊天宗已经抛弃了他们,现在只能靠自己了,孙女实力提升了,对整个家族都有好处。
所以,无论是为了孙女,还是为了家族,他都必须要做出选择了。
“前辈,敏之一族族长白鹤,代表全族,加入花神界!”
......
未完待续。
read3();
搜小说免费提供作者末喜的经典小说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最新章节全文阅读服务本站更新及时无弹窗广告欢迎光临观看小说十五年后,英国归来,她原是让那些害过她的人,好好忏悔,却不成想,坏了他的好事儿。他是北方十六省最尊贵的公子哥,督军府的大公子。他搂着她的腰,在她耳边吐气如兰坏了我的好事儿,该怎么赔我?她拿着刚得手的勃朗宁抵着他的腰你要怎么赔?…某少帅一脸正经初儿,我想到一句诗。你说。她有些期待的目光。芙蓉帐暖度春宵,从此君王不早朝。…土匪就是土匪。...
绝代芳华她,倾国倾城的歌女,为人有情有义,且爱恨分明,众生皆为她倾倒,可是她却唯爱一人,即使那人只是以梦的形势出现在她的生活里。他是她的哥哥,两人从小一起长大,他与她志趣相投,他在不知不觉中暗生情愫。...
枪王之王任务失败回归都市,然而,等待他的却是相恋八年女友的背叛同学的奚落,甚至,就连保安都瞧他不起峰哥的脸也是你们这群人打的起的?...
南楚一代权臣苏文卿因谋逆之罪满门抄斩。嫡女苏清洛临死前许下毒誓,用她九生繁华换仇人一命。女特工魂穿苏清洛化名清平成为京城第一青楼天香楼花魁,只为助她报这一世满门仇怨。...
末世,当别人还在为物资而发愁的时候,谢天却能控制着自己的丧尸小弟,悠闲的穿梭在丧尸群中轻松的逛着各个超市,为自己搜罗各种物资。末世,当其他人还在前怕狼后怕虎的寝食难安的时候,谢天却有一群彪悍的丧尸保镖守护,夜夜好梦高枕无忧。末世,当别人将希望寄托在上帝的身上时,却有更多人,将谢天当成了他们的救世主。挣扎在末世的谢天,意外获得了操控丧尸的能力,并且能让自己与丧尸小弟共同进化,进而操控更多的丧尸-------------------------------------感谢老大海东与编辑天河一直以来对我的支持和帮助,感激不尽!另,本书五百人超级读者群期待大家的加入,群号159420877...
六岁那年,我与当保姆的母亲入住朱浣的家里,半年后,他从他母亲肚子里蹦出来,我跟妈妈去医院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看见襁褓中长得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暗暗叹息他长大了可怎么办?并且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地瓜。十二岁至十八岁,因为照顾他可以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维持我跟母亲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整个被他占满。这一年,我终于考上大学,离开他家,他也去国外读书,我当夜欢呼雀跃。他走的那年才十二岁,却万分不舍地拉着我的手说待你长发及腰,我就回来娶你。我摸摸我那因为他老是把口香糖粘在我头上,而剪短的一头秀发,差点没气吐血,况且,童言童语,谁会当真?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弯腰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无比开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