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顾言卿因着在战场上表现出色,竟也有了下士官阶,拥有了可以自己一人住的小帐子
虽打水洗漱还是要去到外面,但顾言卿对此还是感觉不错的,起码终于有了属于自己的私人地方
营帐被许多人用过,顾言卿来到时里面还有许多前主人没来收走的东西
或许之后根本就没人会来拿走
利用灵力将帐内快速收拾干净,凑近闻了闻自己身上的味道
顾言卿皱紧眉头,这可算不上什么好闻,给自己施了个净身诀,却还是觉得浑身不舒服
脑海中突然想到,之后在战场上很有可能会碰到季清默
心里的小心思在作祟,对方可能认不出来自己,但还是怕自己身上不好闻的味道引得小默嫌弃
思来想去,顾言卿最终还是决定体验一把小军官的权利,命人给自己抬了两桶热水进来
在帐内沐浴一番后,顾言卿起身将短打军衣穿上,深红色的短打着在身上,簪缨束起,腰间环着玄色束带
不同于白衣的娴雅,多了一些肆意骄纵,让人眼前一亮
将红狐面具戴上走了出去,顾言卿不知,此时自己的模样再次引起了他人的纷纷侧目
擎廖在听闻季清默所述后,立刻安排弟子去凡人那边询问最近的死亡人数
结果正如季清默所预想的,汇报上来的人数要比之前预计死亡人数还要多上一倍
传信至各宗门,得到的答复却如出一辙
虽对此感到有些惊叹,但还是让灵溪宗自己解决,用各自宗门有事来推辞
战争面前人情世故不复存在
擎廖坐在主位上,看着下方的众长老,愁容满面
“眼下这事也只能靠我们自己解决了,眼下魔族攻势越来越猛,凡人也撑不了多久”
说话时还揉了揉额头两侧正在狂跳的青筋,他这个掌门是真难当
“即日起,各长老带领自己的队伍,加入对抗魔族的战斗”
“是!”
自从宗门修士参战后,扩大的战场显的更加杂乱无序,凡人修士魔物交杂在一起
让一连几天都在寻找原先那名女子的季清默更加为难了,在应对魔物攻击的同时还要找人
季清默不止一次后悔过,当初没有第一时间问对方的名姓,如果有名姓就会好找许多
而不是现在纯靠一双眼睛
就在季清默以为这次还会无功而返时,战场上的一道身影吸引了自己的目光
看着对方的装束,似是普通的凡人,但令季清默注意到的是对方脸上带着的红狐面具,与自己当初与顾言卿逛夜市所买的,如出一辙
仔细看去,对比其他人仓皇的应对魔物,对方更显得游刃有余,一招一式苍劲有力,周身散发出她最为熟悉不过的气息
心里的预感越发强烈,季清默快步向对方走群,对扑过来的魔物视而不见,挥剑一次解决
刚好此时对方也好处理完一只魔物,二人的目光在战场上传来的嘶吼声中交汇
顾言卿心跳漏了一拍,显然没料到心里想着的人儿会突然出现在自己眼前,赶忙错开视线,主动向一旁在攻击他人的魔物跑去
“等下!”
季清默在与对方对视一眼后,尽管对方戴着面具,但带自给己的熟悉感一点都未曾改变,急忙叫住对方
正准备离开的顾言卿闻言只得停下步子,顿了一会这才转身重新看向季清默
微微躬身抱拳向季清默行了一礼
“不知仙人找草民有何事?”
对方不卑不亢,倒是弄得季清默有些尴尬了
待走至距离对方只有两步距离时才停下问道
“姑娘为何要戴着面具?”
搜小说免费提供作者末喜的经典小说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最新章节全文阅读服务本站更新及时无弹窗广告欢迎光临观看小说十五年后,英国归来,她原是让那些害过她的人,好好忏悔,却不成想,坏了他的好事儿。他是北方十六省最尊贵的公子哥,督军府的大公子。他搂着她的腰,在她耳边吐气如兰坏了我的好事儿,该怎么赔我?她拿着刚得手的勃朗宁抵着他的腰你要怎么赔?…某少帅一脸正经初儿,我想到一句诗。你说。她有些期待的目光。芙蓉帐暖度春宵,从此君王不早朝。…土匪就是土匪。...
绝代芳华她,倾国倾城的歌女,为人有情有义,且爱恨分明,众生皆为她倾倒,可是她却唯爱一人,即使那人只是以梦的形势出现在她的生活里。他是她的哥哥,两人从小一起长大,他与她志趣相投,他在不知不觉中暗生情愫。...
枪王之王任务失败回归都市,然而,等待他的却是相恋八年女友的背叛同学的奚落,甚至,就连保安都瞧他不起峰哥的脸也是你们这群人打的起的?...
南楚一代权臣苏文卿因谋逆之罪满门抄斩。嫡女苏清洛临死前许下毒誓,用她九生繁华换仇人一命。女特工魂穿苏清洛化名清平成为京城第一青楼天香楼花魁,只为助她报这一世满门仇怨。...
末世,当别人还在为物资而发愁的时候,谢天却能控制着自己的丧尸小弟,悠闲的穿梭在丧尸群中轻松的逛着各个超市,为自己搜罗各种物资。末世,当其他人还在前怕狼后怕虎的寝食难安的时候,谢天却有一群彪悍的丧尸保镖守护,夜夜好梦高枕无忧。末世,当别人将希望寄托在上帝的身上时,却有更多人,将谢天当成了他们的救世主。挣扎在末世的谢天,意外获得了操控丧尸的能力,并且能让自己与丧尸小弟共同进化,进而操控更多的丧尸-------------------------------------感谢老大海东与编辑天河一直以来对我的支持和帮助,感激不尽!另,本书五百人超级读者群期待大家的加入,群号159420877...
六岁那年,我与当保姆的母亲入住朱浣的家里,半年后,他从他母亲肚子里蹦出来,我跟妈妈去医院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看见襁褓中长得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暗暗叹息他长大了可怎么办?并且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地瓜。十二岁至十八岁,因为照顾他可以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维持我跟母亲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整个被他占满。这一年,我终于考上大学,离开他家,他也去国外读书,我当夜欢呼雀跃。他走的那年才十二岁,却万分不舍地拉着我的手说待你长发及腰,我就回来娶你。我摸摸我那因为他老是把口香糖粘在我头上,而剪短的一头秀发,差点没气吐血,况且,童言童语,谁会当真?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弯腰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无比开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