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点小说网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46章 不居人下(第1页)

项羽重瞳里带着一种异样的神采,像是在打量李世民,又像是在欣赏。

四五个呼吸的时间过后,项羽才说道:“听闻刘邦两次败于秦军之手,现在这成皋还能有如此规模的军卒,便是出自于你手?”

李世民点头道:“虽然是战败了两次,可第一次面对的是四万秦军铁骑。”

项羽脸上很自然的露出了一种鄙夷的神色。

李世民从衣袖中摸出一块马蹄铁来,直接丢给了项羽。

“将军姑且看看这是何物?”

项羽伸手接住,看了一眼那马蹄铁,又看向李世民:“你这贿赂,或许有点轻了。

而且,我听到的说法,是秦军四千骑兵,在蓝田击败了刘邦十万大军,杀得刘邦溃不成军。”

“此物唤作马蹄铁,乃是钉在马掌之上的铁鞋。

如此一来,战马不管奔袭多远,都不会因为马掌磨损过多而流血累死。”

项羽重新看了一眼手中的马蹄铁。

李世民蹬了一下脚上的马镫:“还有此物,唤作马镫,将军世代为将,应该能看得出来,有了这东西以后,骑兵这个兵种,将会彻底改变战场。

骑兵再也不是那种只能远距离射箭,投掷战矛,不敢与敌人正面交锋的兵种。”

项羽手指摸了摸那一块马蹄铁,淡淡道:“让刘邦下来迎接我入城,今日所有的事情,我不再计较。”

“此外,如果你愿意领兵的话,就来我这里,我给你数万人,杀入咸阳以后,我与你共分天下!”

李世民深吸一口气,随即看向项羽:“将军给我几万人,能否说清楚?”

项羽很意外,他没想到,李世民竟然会答应得如此爽快?

“五万人。”

项羽道:“我可以给你五万人,但是我要问你,你领着这五万人,能给我带来什么?

如果像是你刘邦那样,以优势兵力,在蓝田为秦军四千骑兵杀得丢盔弃甲,十万大军毁于一旦的话,那你还是趁早滚蛋!”

李世民这会儿,似乎比任何时候都能承受项羽话语中携带的恶意,他拱了拱手问道:

“五万军,都是什么样的军队?是否有甲胄在身?军械的配置情况如何,将军可否细说?”

项羽目光灼灼,重瞳极为富有威慑力:“你当真打算投效于我?”

“不是当真,是必须!”

李世民直言道:“我表兄麾下的兵马,听命于我表兄,而不会听命于我。

我有些想法,只能拥有自己的军队才能实现。

项将军若是能给我兵马,我自然可以听从项将军的调令,但是怎么打仗,却要看我自己的。”

李世民看着项羽脸上不自觉的露出的嘲讽之色,淡淡的说道:“我每战必胜!”

项羽摇头道:“这个世界上,没有必胜之人。”

李世民摇头道:“这个世界上,有必胜之人,那就是我。”

“五万人,你多长时间能够拿下洛阳?”

热门小说推荐
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

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

搜小说免费提供作者末喜的经典小说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最新章节全文阅读服务本站更新及时无弹窗广告欢迎光临观看小说十五年后,英国归来,她原是让那些害过她的人,好好忏悔,却不成想,坏了他的好事儿。他是北方十六省最尊贵的公子哥,督军府的大公子。他搂着她的腰,在她耳边吐气如兰坏了我的好事儿,该怎么赔我?她拿着刚得手的勃朗宁抵着他的腰你要怎么赔?…某少帅一脸正经初儿,我想到一句诗。你说。她有些期待的目光。芙蓉帐暖度春宵,从此君王不早朝。…土匪就是土匪。...

绝代芳华

绝代芳华

绝代芳华她,倾国倾城的歌女,为人有情有义,且爱恨分明,众生皆为她倾倒,可是她却唯爱一人,即使那人只是以梦的形势出现在她的生活里。他是她的哥哥,两人从小一起长大,他与她志趣相投,他在不知不觉中暗生情愫。...

都市无敌战兵

都市无敌战兵

枪王之王任务失败回归都市,然而,等待他的却是相恋八年女友的背叛同学的奚落,甚至,就连保安都瞧他不起峰哥的脸也是你们这群人打的起的?...

清平乐之特工花魁

清平乐之特工花魁

南楚一代权臣苏文卿因谋逆之罪满门抄斩。嫡女苏清洛临死前许下毒誓,用她九生繁华换仇人一命。女特工魂穿苏清洛化名清平成为京城第一青楼天香楼花魁,只为助她报这一世满门仇怨。...

操控丧尸

操控丧尸

末世,当别人还在为物资而发愁的时候,谢天却能控制着自己的丧尸小弟,悠闲的穿梭在丧尸群中轻松的逛着各个超市,为自己搜罗各种物资。末世,当其他人还在前怕狼后怕虎的寝食难安的时候,谢天却有一群彪悍的丧尸保镖守护,夜夜好梦高枕无忧。末世,当别人将希望寄托在上帝的身上时,却有更多人,将谢天当成了他们的救世主。挣扎在末世的谢天,意外获得了操控丧尸的能力,并且能让自己与丧尸小弟共同进化,进而操控更多的丧尸-------------------------------------感谢老大海东与编辑天河一直以来对我的支持和帮助,感激不尽!另,本书五百人超级读者群期待大家的加入,群号159420877...

待我回来,娶你可好?

待我回来,娶你可好?

六岁那年,我与当保姆的母亲入住朱浣的家里,半年后,他从他母亲肚子里蹦出来,我跟妈妈去医院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看见襁褓中长得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暗暗叹息他长大了可怎么办?并且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地瓜。十二岁至十八岁,因为照顾他可以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维持我跟母亲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整个被他占满。这一年,我终于考上大学,离开他家,他也去国外读书,我当夜欢呼雀跃。他走的那年才十二岁,却万分不舍地拉着我的手说待你长发及腰,我就回来娶你。我摸摸我那因为他老是把口香糖粘在我头上,而剪短的一头秀发,差点没气吐血,况且,童言童语,谁会当真?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弯腰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无比开心。...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