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点小说网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 29 章 029月(第1页)

秦佳苒被他浑身沉郁冰冷的气息吓得不敢动,原本要推他的手都悬停半空,无力地动着,连碰一碰他都不敢。

室外的空气是温热的,潮湿的风带来清新,却吹不进两人交缠在一起的热气里。

快窒息了。

他箍她的动作是发了狠的,咬她的力道也是发了狠,到此时此刻,秦佳苒才知道之前他用力箍她搂她吻她都只算温柔的调情。

先是咬她本就刺痛的伤口,狠吮,弄得那处刚刚愈合的粘膜又破掉,血流出来,带着一股铁锈的腥味,弥漫在两人的唇齿之间。

她挣脱不掉,只能无力地溢出一声疼。

他咬着她的唇瓣,而后从唇角辗转至耳廓,灼热的呼吸要融化掉她,声音沉哑:“你也知道疼?”

“出血了....谢先生....”

秦佳苒有些懵,被他的强势和霸道吓坏了。

谢琮月平复呼吸,动了动舌头,果然尝到一丝锈味,是她的血,被他吮出来的血,他有一瞬间的自责,为伤到她。

可自责不过三秒,又想到她这唇本就是破的,什么道德,风度,教养,君子品格都成了bullshit——

他手掌贴住她的面颊,拇指轻轻擦掉她鼻头荼蘼的妆,声音像沉底的石头,“和他吻你比,我吻你更疼?”

秦佳苒愣住:“谁?”

谢琮月笑容轻慢:“你演技不太好,苒苒。

眼睛都还红着,是因为对着他哭,所以他忍不住,也吻了你?他那条路比我这条路好走?”

秦佳苒迟钝地眨了眨干涩的眼睛,忽然明白过来他发什么神经。

他去了花园,看到了她和哥哥?

“不是.....”

她思绪紊乱,成了一团乱麻,不知道该怎么解释,造型师一笔一划勾出来的精致眉型也拧成一团,“谢先生,您是不是误会了?我没有和别人,我——”

她看着他温文尔雅的笑容,被他浓稠如墨的眼眸凝着,有灵魂被吸空的颓败。

不是。

她解释什么啊?

明明欺负人的是他,明明不顾青红皂白当街把她咬出血的是他,明明昨晚和别的女人翻云覆雨的是他,他现在居然在质问她和别的男人有关系?

那他们又是什么关系?

值得他在这说什么哪条路好走之类的羞辱人的话。

秦佳苒抿了下淋着水光的唇瓣,激烈的吻后是一片湿漉漉的缠绵,伤口的地方泛着糜烂的红,她放轻了声音:“谢先生,您很在乎吗?”

“在乎什么。”

“我若是和别人接吻了,您会很在乎吗?”

谢琮月居高临下地看着她,不放过一丝表情的变化,可惜她太顽固,固若金汤,一张美丽不可方物的脸只有沉静,加上那凝固的伤口,像一只自知时日不多,安静等待末日的蝴蝶。

他心口掠过一阵痛意,冷静地挪开目光,“秦佳苒,你不如听听你自己在说什么蠢话。”

也不知是哪片海上吹来的

热门小说推荐
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

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

搜小说免费提供作者末喜的经典小说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最新章节全文阅读服务本站更新及时无弹窗广告欢迎光临观看小说十五年后,英国归来,她原是让那些害过她的人,好好忏悔,却不成想,坏了他的好事儿。他是北方十六省最尊贵的公子哥,督军府的大公子。他搂着她的腰,在她耳边吐气如兰坏了我的好事儿,该怎么赔我?她拿着刚得手的勃朗宁抵着他的腰你要怎么赔?…某少帅一脸正经初儿,我想到一句诗。你说。她有些期待的目光。芙蓉帐暖度春宵,从此君王不早朝。…土匪就是土匪。...

绝代芳华

绝代芳华

绝代芳华她,倾国倾城的歌女,为人有情有义,且爱恨分明,众生皆为她倾倒,可是她却唯爱一人,即使那人只是以梦的形势出现在她的生活里。他是她的哥哥,两人从小一起长大,他与她志趣相投,他在不知不觉中暗生情愫。...

都市无敌战兵

都市无敌战兵

枪王之王任务失败回归都市,然而,等待他的却是相恋八年女友的背叛同学的奚落,甚至,就连保安都瞧他不起峰哥的脸也是你们这群人打的起的?...

清平乐之特工花魁

清平乐之特工花魁

南楚一代权臣苏文卿因谋逆之罪满门抄斩。嫡女苏清洛临死前许下毒誓,用她九生繁华换仇人一命。女特工魂穿苏清洛化名清平成为京城第一青楼天香楼花魁,只为助她报这一世满门仇怨。...

操控丧尸

操控丧尸

末世,当别人还在为物资而发愁的时候,谢天却能控制着自己的丧尸小弟,悠闲的穿梭在丧尸群中轻松的逛着各个超市,为自己搜罗各种物资。末世,当其他人还在前怕狼后怕虎的寝食难安的时候,谢天却有一群彪悍的丧尸保镖守护,夜夜好梦高枕无忧。末世,当别人将希望寄托在上帝的身上时,却有更多人,将谢天当成了他们的救世主。挣扎在末世的谢天,意外获得了操控丧尸的能力,并且能让自己与丧尸小弟共同进化,进而操控更多的丧尸-------------------------------------感谢老大海东与编辑天河一直以来对我的支持和帮助,感激不尽!另,本书五百人超级读者群期待大家的加入,群号159420877...

待我回来,娶你可好?

待我回来,娶你可好?

六岁那年,我与当保姆的母亲入住朱浣的家里,半年后,他从他母亲肚子里蹦出来,我跟妈妈去医院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看见襁褓中长得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暗暗叹息他长大了可怎么办?并且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地瓜。十二岁至十八岁,因为照顾他可以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维持我跟母亲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整个被他占满。这一年,我终于考上大学,离开他家,他也去国外读书,我当夜欢呼雀跃。他走的那年才十二岁,却万分不舍地拉着我的手说待你长发及腰,我就回来娶你。我摸摸我那因为他老是把口香糖粘在我头上,而剪短的一头秀发,差点没气吐血,况且,童言童语,谁会当真?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弯腰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无比开心。...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