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这个斥侯的速度并不快,小心翼翼的警惕着,稍有不对就掉头跑路。
警惕的自然是有没有修仙者御剑飞过来,至于天阶的人也不去考虑,就像小孩在外面玩的时候,大人不会跑出来打小孩一样,失身份。
会来拦截他的,顶多也就是金丹期的修仙者,打不过也可以跑。
至于地面上这些成群结队的村民,完全不在他的考虑范围。
苍蝇再多也吃不掉雄鹰。
但这么多人一直看着他,把他当成稀有动物一样围观,还是让他很不爽,抬手凝聚出一轮太阳般的火球,猛的砸了下去。
火球落地,火势在地上迅速扩散,蔓延开,吓得人群鸡飞狗跳的逃走。
他其实也只是想把人吓走,杀这些人都会觉得脏了手。
金丹期啊?
周小舟只能大致推定他是个金丹期的修仙者,火系术法玩的很不错的样子。
能不能斗得过一个金丹期的修仙者,一点底都没有,除非偷袭。
修炼火系术法的人还是比较多的,火系术法威力大,虽说水克火,也得在同等条件下,火势过猛的话,能把水蒸发,谁胜谁负是说不清的事。
何况他是步兵,人家是空军。
但他特别想得到飞剑,依然癞蛤蟆像吃天鹅肉一样,跟着他不放,等待着捕猎的时机。
缓缓走到县城附近,天也黑了。
金丹斥侯也不敢进入县城领空,免得被人打个措手不及,只在边缘处张望着城里的灯火。
周小舟干脆捡了些树枝,在东城外点起了篝火,拿出葫芦喝酒。
他也没带食物,以为去打仗总会有饱饭吃吧,结果失算了。
在城外堆篝火过夜,搞的他也是敌国斥侯似的,那金丹斥侯果然注意到了他,疑惑的站在空中打量他。
打量了好一会,确信附近没有其他人后,他缓缓御剑飞落,站到了篝火前,收起了飞剑。
他一个金丹修士,自然无惧一个毛小子,不管是敌是友。
“小兄弟,你因何在此堆篝火?
你不是附近人吗?”
周小舟微微叹了口气:“是附近人,只是不想回去而已。”
金丹斥侯笑说:“一个人在野外过夜,很危险的呢,还是趁早回去吧。”
也是挺好的人嘛,只是所属国家不同,变成了敌对方。
“烂命一条,无所谓死活。”
周小舟狂饮一口,长长呼出一口酒气。
“这是好酒嘛,灵酒呢。”
金丹斥侯笑说,“能喝得起这样的好酒,怎么可能会是烂命一条呢?”
“在下是说你烂命一条,无所谓死活,才会孤身一人大摇大摆的深入敌国。”
他笑说:“贫道只是想试探一下,你们这边的修仙者会不会卷入这场战争,自然要走的显眼一些。
看来你也是一个修仙者,很想卷入进来,又没有多大能耐,干着急,哈哈哈!”
越年轻的人,越热血冲动,愿意为家国抛头颅洒热血,但能耐又不大,干着急又拿他没办法。
感觉挺爽。
确实是这样的情况,年纪大一些的修仙者,淡忘了国界,甚至对自己的国家多有不满,懒得为世俗之间无聊的界线上心。
醒掌天下权,醉卧美人膝。一个大富翁系统,让林琦得以窥探那神秘的世界。什么?在我面前装有钱,拿钱给我砸死他。外国技术封锁?不怕,各种高精尖随便买。修为不够,打不过?不怕,买丹药磕,回来复仇!林琦就此踏上逆天之路,为家人,为女人,掀起一股热血的都市狂潮,成就一段不朽的传奇!...
我有一个深爱我的男友,可是转眼之间,他又深爱上其他人。悲伤之时,我又被老板下药送到了陌生男人的床上。男人有钱有势,人人都对他毕恭毕敬。我满心愤怒!你想吃干抹净就走?没门!任何女人都入不了你的眼?我偏偏要让你爱我宠我一人!...
狼,看似冷酷的外表隐藏着无限柔情,为了家人和兄弟甘愿牺牲自己!犹如主角王赢的性格,冷酷的不是内心而是对世俗的漠视!他就像狼王一样无论在哪儿都能成为团队核心,带领着自己的兄弟出生入死,不离不弃!从大学时代的青涩到步入社会的坎坷,就像是一段不平凡的生存之路!他们像狼一样,团队合作无间,他们一起开拓一起战斗一起创造辉...
(NO3,众界系列的第三部。)龙之古皇,号令沉浮。轮回千载,终踏归途。碧棂化形,不离不弃风眼灵戒,自划一空。回天图卷,掌我龙族龙脊斩皇,誓裂青天。逆天之恋,荡气回肠称吾峣尊,苍龙不朽。一名普通的高中学生,意外踏上了修真的路途,他屡经磨难,与非洲巫师东海群妖上界仙人美洲异能者接连激战,最终飞升仙界,更是惹出惊天风波,被四海龙王追杀。他就是一个危险吸引磁铁,能够将一切的风波一切的危机都...
向暖从小爹不疼娘不爱,所以也不敢奢望幸福,直到她遇上牧野。这个男人那样强势,那样霸道,却又如此不遗余力地护着她,宠着她。他说都说女人是男人的肋骨,向暖,你就是我最重要那根肋骨。向暖满心欣喜,陶醉幸福。可是有一天,他遗失的那根肋骨回来了...
一个现代人的灵魂在重生之后,偶然发现,自己携身带至的正气歌竟然在这个世界上是无上修儒宝典。修得浩然正气,震散千里邪魂。...